上了全国两会上的职工利益话题:尘肺病防治
案例:
2011年,四川广元市苍溪、旺苍、剑阁等地接连查出的曾在甘洛铅锌矿、张家口金矿、石嘴山煤矿等工作的农民工群体性尘肺病患者。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劳动保护,找不到用工单位,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赔偿更是无从谈起……这是数以万计的尘肺病职工面临的最根本问题。
现状:据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发布的《中国尘肺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2014)》,农民工在尘肺病患者中占比达90%,保守估计中国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目前至少约600万人,每年死亡人数是其它工伤死亡总数的3倍,死亡率高至22.04%,每年新增农民工尘肺病约2万多人。其发病年龄在30-50岁之间的占到总人数的90%以上,多是家庭的经济支柱。
对甘肃、四川等8个省份尘肺农民工的调查数据显示,“所调查的家庭没有一家有存款,75%的家庭有欠债,28.26%的家庭变卖过家产”,“在有维权经历的25.72%的农民工中,申请赔偿到获得赔偿平均需要16.94个月”,“在争取赔偿的花费上,平均为6529元,最多达9万元。”
尘肺病是终生不愈的职业病,目前正以每年约2万例的速度递增。这一连串数字足以说明我国尘肺病的严峻现状。
代表委员建议:
吴先宁委员建议:由于尘肺病人责任认定比较困难,政府应该行动起来,把尘肺病纳入到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中去。建立尘肺病救助全覆盖保障制度,完善现有的工伤保险制度,将尘肺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多渠道建立尘肺病患者救助基金,完善尘肺病患者救助途径。
罗茂乡委员建议:由国家财政安排专项救助资金,当地政府配套资金,帮扶解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患者的医疗和生活救助问题,以缓解这些职业病患者实际困难,维护职工权益,确保农民工输出、输入地的社会稳定。
陈静瑜代表建议:加大基层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投入,针对尘肺病治疗引进相应的设备、技术、和药物,并建议在乡镇卫生院建立尘肺病康复中心,引导患者术后康复。针对尘肺病患者的巨额医疗负担,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医保和大病医保范畴,并希望能够提高报销的比例。
张国俊委员建议,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成立尘肺病专项救治基金,这个基金由所有涉尘企业缴纳,追缴的责任在政府,由国家强制所有涉尘企业参与尘肺病专项治疗救助基金。有了这个基金,如果得了尘肺病,在任何医院都可以进行鉴定,而不一定非得鉴定为职业病,这样,患病农民工就可以得到救助,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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