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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须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8 21:33 我要评论( )

长寿新闻网 记者 晏春明 见习记者 肖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必须及时、如实向经开区安监分局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这是9月5日,记者从经开区召开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推进专题会上获得的消息。 随着经开区入园企业

       长寿新闻网  记者  晏春明  见习记者  肖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必须及时、如实向经开区安监分局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这是9月5日,记者从经开区召开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推进专题会上获得的消息。

      随着经开区入园企业的增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问题呈现更加复杂的态势。根据相关规定,各用人单位(除煤矿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经开区要求园区各企业在建项目职业病防护方面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要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经开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职业健康“三同时”的推进,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加细化了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对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将起到强制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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