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9日 13:53 来源:南昌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从2013至2015年,我市将用三年左右时间整治职业病危害。
今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须达到40%以上,明年达到50%以上,2015年达到70%以上。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另外,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严重、治理无望的单位(企业),可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我市要求用人单位(企业)必须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我市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企业)应给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不得让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禁止使用童工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记者 万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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