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蓬安县一名网友给省长留言,反映自己爷爷曾于七十年代参与县民工建勤、投工投劳修建电站,2010年突然吐血,被县疾控中心诊断为疑似尘肺病,网友希望了解尘肺病相关补
【网民留言】
将省长您好. 我是南充市蓬安县人,我爷爷是一个石匠,八几年与集体在蓬安马回电站打石头挣工分,那个时候由于没有防护设施,肯定就有石头尘埃进入肺部。在昨年突然吐血,在治疗过程中,被县疾控中心诊断为尘肺病,县疾控中心按政策进行了免费治疗,在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后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说可以到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检测后,可以申请尘肺病国家补助。我想问一下是否需要证明材料,需要怎样到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检测是否需要费用。最后说一声,你们辛苦了。
答复意见:
蓬安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回复意见: 匿名网友你好,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蒋巨峰留言,咨询尘肺病补助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县人社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你了解,你爷爷系利溪镇11村2社村民,现年70多岁,七十年代曾参与我县民工建勤、投工投劳修建电站,从事石料开采等工作,电站完工后,回到原籍务农。2010年突然吐血,在治疗过程中,被县疾控中心诊断为疑似尘肺病,并进行了免费治疗,病情好转后在家休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尘肺病属于职业病的一个种类。 经县人社局调查,你爷爷虽然患的是疑似职业病,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因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向县疾控中心了解,如患者形成肺结核,可按政策使用免费药物对肺结核进行治疗,但县疾控中心没有收到上级下达有关尘肺病补助的正式文件或政策。经向县民政部门了解,目前,上级从民政渠道下达我县的尘肺病补助政策,其补助范围仅限于经过具有职业病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确认并评级的襄渝铁路民兵民工中的矽肺病人。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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