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fjsen.com 2012-04-10 08:11 杨文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10日讯(记者 杨文)昨日,福建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布了10家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承担全省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据介绍,承担我省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均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均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此次公布的具体名单如下:
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莆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龙岩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煤矿疗养院。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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