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
2011年3月18日早上7时许,李燕玲的丈夫像往常一样外出上班,不料其间遭遇车祸,后因伤势过重经医治无效死亡。
李燕玲丈夫所在单位为江西龙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公司”)。事情发生后,龙腾公司积极配合李燕玲为丈夫申请工伤认定,还组织工人们捐款。
工伤认定下来后,龙腾公司告知李燕玲,如果选择按旧标准赔偿,赔偿款约为20万元,但立即可以拿到;如果按新标准,数额可达40万元。不过,由于宜春的具体标准还没出来,需要等待。面对相差近20万元的赔偿款,李燕玲选择了等待。
工伤赔偿款被疑“一口价”
2011年12月,李燕玲接到龙腾公司电话称,按照新标准的工伤赔偿款已经下来,所有费用加起来一共为33万元。
随后,李燕玲就收到了由龙腾公司出具的一纸“伤亡赔偿协议书”。记者在协议书上看到,“死者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待遇、丧葬补助金,住院期间家属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33万元。”协议还注明,死者母亲和子女分别每月享受抚恤金467元,到一定年龄为止。
“当时说有将近40万元,怎么现在变成33万元,我们想知道具体的赔偿明细。”李燕玲告诉记者,就连当初工厂给她丈夫的捐款也一并算在这33万元里。
李燕玲说,龙腾公司的法律顾问还向他们解释道:“这33万属于协商价,通俗点说就是我们理解的"包干",所有费用就都算在里面。”
“已按最高标准赔付”
就此,记者致电龙腾公司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记者,“33万元已经是按照宜春工业园区的最高标准进行赔付”,对于具体的明细,他们也无可奉告。而捐款的费用早在治疗时就已用掉。
“怎么能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用掉呢?”李燕玲等人并不能接受该说法。
在经过一番商讨后,龙腾公司表示愿意除33万元外,归还4100多的捐款费用。
最后李燕玲已经决定放弃起诉,选择在协议书上签字。李燕玲说,事情已经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她只希望拿到钱后可以和孩子们开始新的生活。
来源: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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