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
关于召开全省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的通知
川安监函〔2011〕215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各产煤县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成都召开全省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现场会、全国煤矿职业健康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全省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0日,会期1天。7月19日报到。
地点:省安全技术中心中安酒店(地址:成都市武侯新区武兴四路18号;联系人及电话:朱先华,028-61510585,13618022616)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业健康监管科(处)室负责人;(二)各煤监分局分管领导及职业健康监察具体分管人员;(三)各产煤县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四)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科技职工大学、省安全技术中心、省安科院、省职业健康协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成都代表处负责人。
(五)邀请省编办、监察厅、卫生厅、人社厅、省总工会领导参会。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联系人及电话:赵俊茹,028-86630381、15902866158,孙晓华,028-86639295、18980078756,028-86936365〈传真〉)。请有关产煤市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本地区产煤县安全监管局参会,并做好与会代表统一报名工作。
附件:
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1.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职业健康监管科(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2.各煤监分局分管领导及职业健康监察具体分管人员,各一人。
3.各产煤县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各一人。
4.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科技装备处、应急办、安监一处、安监二处、安监三处、统计处、煤监一处、煤监二处、煤矿事故调查处、执法监督处、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监察室各一人。
5.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科技职工大学、省安全技术中心、省安科院、省职业健康协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成都代表处各一人。
邀请省编办、监察厅、卫生厅、人社厅、总工会领导参会。
附件2、会议代表回执.DOC 来源:四川省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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