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7日 14:02
来源:人民网 作者:罗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
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 (记者 罗旭)近年来,职业病危害事件层出不穷。2009年,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当事人最终获赔61.5万元。但这一事件并未阻挡职业病危害日益严重的趋势,职业病劳动者人数逐年增加。年初的“毒苹果”事件,又给职业病再次敲响警钟。
许多职业病无法医治,但如果预防措施得当,完全可以避免。专家一致认为,职业病防治中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导致侵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一再发生,提高防治职业病的违法成本势在必行。
现行职业病防治有诸多弊端 片面追求GDP是主因
今年4月,卫生部通报了2010年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去年新发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23812例,急性职业中毒617例,慢性职业中毒1417例,其他职业病1394例。据了解,职业病在煤炭、铁道和有色金属行业尤为严重。
近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在“职业病防治法修法建议研讨会”上指出,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存在诸多弊端,其中以牺牲劳动保护为代价,片面追求GDP指标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导致职业病防治困境的根本原因。而以计划经济时代的国有企业为蓝本设计的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体系,导致了法律规制内容严重脱离职业病防治实际状况。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没有制约力量,致使职业病防治的形势日益严峻。黄乐平同时指出了现行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另外几大弊端,分别是:职业病预防体系建设严重不足,无法遏制职业病高发的现实;职业卫生监管缺位;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劳动者维权程序繁琐;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过轻;职业病待遇保障机制不足,保障水平低下;职业卫生标准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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