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安监管职健〔2015〕99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为全面了解我省职业病防治规划落实情况,迎接国家安监总局等九部门的督查,并研究制定“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实施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5〕8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
一、迅速启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活动。由于此次督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我省能够如期报送自查报告和汇总数据,请各级安监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迅速启动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机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落实自查工作和数据汇总工作。由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本级其他相关部门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和上报。
二、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联查活动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5〕97号)部署的联查活动,对各级政府、安监部门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规划的相关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此次督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摸清“十二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将自查报告和汇总表于7月13日前报省局职业健康处。
联 系 人:李新玲 0311-87803064
传 真:0311-878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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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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