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我省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建设项目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验收就开工建设、投入使用;一些地区未将水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建设项目纳入职业卫生监管范围,形成监管盲区等等。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有关电力行业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对劳动者生命健康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建立健全、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监督检查中发现电力企业存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省安监局将对全省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各地应将电力行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联系电话:0731—89751295)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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