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全面落实其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健函〔2014〕26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深入查找三类问题
1.管理是否规范,主要查找行为准则、人员资格及项目组人员构成、工作业绩、信息公开、委托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及责任制、资质维护、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的证明材料、延伸服务等十个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2.技术服务是否规范,主要查找资料收集及审核管理、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采样及检测计划、现场采样、样品管理、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职业病危害评价、评价过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档案管理等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3.执业是否合法,重点查找是否存在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检测数据或技术服务报告弄虚作假、使用非本单位专职技术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立“六个坚持”行为准则日常教育等五项制度,全面落实机构及专职技术人员的责任
1.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牢固树立和落实“六个坚持”行为准则,是机构依法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根本所在。要将执行“六个坚持”行为准则作为本单位经营发展不能逾越的“红线”,主要负责人要做出公开承诺,公开承诺内容要在本单位网站或显著位置予以公布。要将“六个坚持”行为准则列入本单位规章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责任体系,明确和落实相应的惩诫措施。要将“六个坚持”行为准则作为机构内部培训的必修课,坚持做到经常讲、反复讲、深入讲,使之入脑入心、可以为常,不断强化专职技术人员依法规范执业的意识。
2.严格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责任制体系。机构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责任主体,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要组织建立本单位的责任体系,明确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采样人员、检验人员、仪器设备管理员、质量监督员、内审员、样品管理员、档案管理员、报告审核人和授权签字人等各类人员和本单位各部门的职能及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各项法定职责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人员。要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查清原因、追究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3.严格落实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构成制度。在出具的技术报告签名页应标明相应技术人员的专业及分工,专职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或分工对技术报告相应内容负责,其中项目负责人对技术报告的整体内容负责,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包括采样人员、检验人员、复核人员)对技术报告相应部分内容负责。
4.严格落实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所有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于2014年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开评价报告信息,在线公开期限不少于3年。乙级、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时间最晚不得迟于2015年7月1日。评价报告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的,监管部门在资质认可、延续及监督检查时,按照“隐瞒有关情况”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5.严格落实资质维护和管理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资质维护和管理工作,妥善保存资质证书,不得转让或租借资质证书。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资质条件符合性的动态监控,保证组织机构、人员、工作场所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方面始终符合资质条件的要求;出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情况时,应立即向资质认可部门申请暂停资质并停止技术服务活动,待条件完善后再申请恢复资质。要持续加强基础设施、检测能力、评价能力、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建设与提高,努力提升整体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14年6月)。各地安全监管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宣传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督促辖区内技术服务机构按要求开展工作。组织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作规范》。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4年7月至9月20日)。各地安全监管局要组织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对照《工作规范》各项要求,着力解决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依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对照《工作规范》查找出的其他问题和差距,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措施和责任,限期整改。
(三)第三阶段:总结上报(2014年9月21日至30日)。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其中包括查找的问题和差距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宣传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把《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把这次贯彻落实《工作规范》作为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人员素质的契机,认真查找问题。对查找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其中包括查找的问题和差距清单),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资质认可部门。
(三)2014年是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10月份自治区安监局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执法行动。执法行动主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方式进行。对各机构自查出来的违法违规问题可视其情节和整改效果,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依法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而被监管部门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或不认真落实《工作规范》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严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决不能姑息迁就。对逾期不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或提交的报告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自治区安监局将其纳入2014年第四季度专项监督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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