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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化县尘肺病患者多达3000人治疗堪忧_推荐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1:46 我要评论( )

湖南省安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又是出名的矿山大县,全县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300多家,是尘肺病群体集中地。据县卫生部门的初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尘肺病患者3000多人,其治疗问题已成为影响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因素。为此,不久前,笔者特地对安化县

 湖南省安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又是出名的矿山大县,全县有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300多家,是尘肺病群体集中地。据县卫生部门的初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尘肺病患者3000多人,其治疗问题已成为影响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因素。为此,不久前,笔者特地对安化县的尘肺病高发乡镇——清塘铺镇进行了调研。

重病缠身,处境艰难

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发的一种全身性疾病,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要表现。因为肺部受损,会引起肺结核、肺炎、肺源性心脏病及肺源性心脏衰竭等并发症。当前的医疗水平可以治好部分并发症,但无法根治尘肺病,因此会不断引发并发症,需要持续治疗。随着病情加重,很多病人死于严重的并发症。调查了解到,这个群体已处于十分艰难的境地。

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清塘铺镇有尘肺病患者1260人,其中750人的病情已达二期、三期,2009年以来已不断有人因并发症死亡。在下溪村走访时,村民们说起因尘肺病于2012年相继离世的吴华山、吴快上父子死时的悲惨样子还心有余悸。牛角塘村村民喻勋桃患病已五年,走一步喘几下,背躬得几乎碰着膝盖。说到治病,他喘着大气说:“我全家的钱都被我治病用光了,就等死吧,反正也没有几个月了。”为了维持生活和治病,大多一期患者不得不带病继续打工。如不及时救治,将很可能出现群体性死亡事件,导致群众恐慌。

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尘肺病患者大都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发病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致全家生活举步维艰。有的父子兄弟都患尘肺病,家庭基本处于崩溃边缘。在清塘铺镇,因尘肺病致贫、返贫的家庭比比皆是,夫妻离异、孩子辍学等很多连锁问题相继出现。如:石板村廖作勋、吴建三、蒋鹏程、刘故怡等人为治疗尘肺病无不家徒四壁,债台高筑。八里潭村刘呈句为筹钱治尘肺病,不得已让孩子辍学。见到笔者,他嚎啕大哭:“只怪我这当爸的没用,伢儿书都不能读了!”

医疗费用没有着落。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患者的诊疗、康复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时患者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事实上大多数企业没有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尘肺患者难以出具劳动关系证明,更难拿到职业病诊断证明,即使获得法院判决也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如清塘镇煤矿的龚国云等18人于2009年查出患有尘肺病,经劳动仲裁、法院诉讼,作出了由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判决,但经多方努力才达成逐年按比例支付的共识。更多的则是企业已关闭或转卖,找不到责任雇主,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在医疗保险方面,大部分涉尘企业属乡镇小企业,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人患尘肺病后不能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得到医疗救助。而且,尘肺病也不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内,为了帮助这些困难家庭,当地多以感冒、肺炎的名义为他们解决一些医疗费用。但是,由于乡镇卫生院治疗水平有限,很多尘肺病人都要到县以上医院甚至出省治疗,这让他们“违规”享受的新农合报销更加有限。而尘肺病治疗时间与费用都是了无终结的,这就导致大部分患者处于“等死状态”。

完善救治机制,清“尘”迫在眉睫

尘肺病患者大多是农民工,当初从事矿山劳动时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尘肺病,患上尘肺病对他们来说很无辜也很无助。他们曾经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理应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治疗责任。为此建议:

一、完善救治保障机制,分类处置遗留问题。第一类,是以前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生产工艺落后、职业危害防护机制不健全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尘肺病患者,可由政府牵头建立尘肺病救助和补偿专用基金,创建由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民政救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慈善机构参与的立体式救助体系,基金由政府和涉尘企业共同负担。第二类,是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职业病待遇和工伤赔偿的尘肺农民工,可由政府提供医疗和生活救助,将其纳入新农合和大病医保范围,让患者的治疗费用能在基本医疗保障统筹内按比例报销,最大限度地减轻尘肺患者的经济压力。第三类,是没有加入工伤保险的尘肺病农民工,可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解决医疗费,确保职工患职业病后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对拒不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给予有力打击,坚决关停职业病高发的企业。搞好企业各项建设中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强制推行工伤保险。人社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在岗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在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要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予以严惩和重罚。

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对新爆发职业病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从严追究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管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对监管部门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要从严追究。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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