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11年12月31日正式修订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顺利完成了职业病防治相关职能移交工作。省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5号)明确提出要加快《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的制定。为此,四川省安全监管局积极与省政府法制办协调,并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四川省职业病防治条例》被列入四川省人民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确定为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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