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卫生部2013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关于发布2013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8号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部决定开展2013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以公告形式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卫 生 部
2012年9月5日
卫生部2013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概述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决定开展2013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针对当前卫生工作重点,通过制(修)订卫生标准,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依据。
二、项目范围及重点支持领域
(一)项目范围。
2013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按标准性质分为国家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卫生标准。
申报的专业包括: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消毒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传染病、临床检验、血液、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等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化妆品标准的制(修)订计划项目将另行发文征集。
(二)重点支持领域。
1.与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标准项目。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急需的卫生信息等配套标准。
3.医疗领域重点项目: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诊断和质量控制;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感染控制;护理质量控制等。
4.疾病预防控制领域重点项目:脊髓灰质炎、霍乱、基孔肯雅热的诊断,结核病监测,鼠疫实验室操作规范;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及划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诊断;国境口岸病媒生物控制技术、卫生用杀虫剂现场药效测评;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等。
5.卫生监督领域重点项目:放射诊疗设备检测和建设项目评价;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环境卫生快速检验方法、涉水产品卫生评价;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化学中毒应急检测方法、生物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等。
三、申报要求
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卫生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的项目第一起草单位需符合《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要求。申请需通过网络和纸质文件同时进行。
(一)网上申请程序。
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jdzx. net.cn),点击进入右方的“卫生标准网”,非会员首先点击右侧的“注册”,提供申请者的信息。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计划项目”,根据所申请立项标准的情况填写完后提交。
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联系方式见附表)。
(二)纸质文件申请程序。
打印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后,邮寄或传真给相应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见附表),没有对应的专业委员会的,发送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
征集立项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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