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新闻

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职业健康分论坛通知_推荐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1:48 我要评论( )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 论坛职业健康分论坛的通知 安健函〔2012〕79号 各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

论坛职业健康分论坛的通知

安健函〔2012〕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暨中国国际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展览会的通知》(安监总厅国际〔2012〕9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际劳工组织将于2012年9月18日至20日在北京共同主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届时将专门设立职业健康分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论坛主题

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

二、分论坛发言单位

会议将安排以下单位发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香港职业安全健康局、香港安全健康师学会以及若干外资公司。

三、分论坛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2年9月19日9时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北京北辰洲际酒店二层大宴会厅B厅(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8号,电话:010-84371188)。

四、参会人员

各级安全监管局从事职业卫生监管的有关人员;有关中央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及有关协会。

五、其他事项

请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参加职业健康分论坛的代表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传真:010-64463003),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报名表发至指定的电子信箱(safetyforum@yahoo.com.cn)。

联系人及电话:王静,010-6422993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2012年8月13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