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病防治为何如此困难,这其中牵涉到众多问题,一是,部门职责问题,只有各部门各施其职,互相配合才能突破防治难的困局。二是,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问题。三是,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知识,以及法律知识的宣教问题。
潘桂海四度碰壁难诊职业病,易业挺手拿几份病危通知书仍上书全国人大提交自己对《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的回应稿,“不容易”三个字远远无法涵盖他们职业病求诊的一路。
从“开胸验肺”到“毒苹果”,从河北围场近200 职业病患者集体维权到甘肃古浪120 名尘肺病人无务工证索赔难……
沉痛的职业病维权事件从来没有停过,每一桩都触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之困。
今年6 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对于本次修订,卫生部部长陈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律修改说明时表示,整体思路是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事隔张海超“开胸验肺”,刚满两年。
2009年6 月22日,跑过了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权威医院的张海超有些歇斯底里,他不顾医生劝阻,坚决“开胸”。胸部一打开,医生就发现里面扎眼的粉尘。
那一年,自残性的身体维权把职业病维权困境推向极端。
此次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让张海超这个中国职业病诊断史上的标志性人物感到兴奋。但问题是,草案如果实施,能为职业病防治带来多大的进步?放眼望去,探究深里,中国职业病的现状到底如何,病得多深、多重?
对于职业病防治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郝凤桐直言,“问题在于政府多头监管,执法主体不明确。职业病防治涉及到卫生医疗机构、安监部门和人保部门,卫生部门有专业的队伍,但没有相关职能,而安监部门却相反。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法的执行上做不到无缝衔接,缺少执法的平台。我们现在连一份完整的全国各地安监部门联系方式都没有。”
“有时候,部门间存在免责的心理,认为这事情不归他们管,推给别的部门,造成一些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郝凤桐感慨。而这也是参加了十几年职业病相关立法工作的孙树菡感受最深的。
本次草案对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由原来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但黄乐平认为,“将国家安监总局纳入了监管主体,但是几个部委之间的分工还是没有从法律层面上得到解决。尤其是在地方上的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这个草案只模糊地规定为‘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但这究竟是地方安监部门,还是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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