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加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放射性危害,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权益,日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更换新机器等放射诊疗单位加强了预防性监督检查,全面开展了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验收工作。
2015年1月,日照市卫生计生委邀请省级卫生单位放射诊疗专家2人及市级卫生单位专家3人,对五莲县医院改建放射诊疗场所,包括加速器、介入、普通X射线诊断等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这是省级下放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权限以来,日照市卫生计生委首次完成原属省级审查验收的验收工作。
同期,日照市卫生计生委组织3名本市专家(其中2人属省级专家库专家),集中对日照市妇幼保健院、市结防所、兖矿疗养院3家单位新上DR、CT机等建设项目放射防护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开展顺利,能够达到高质量、高标准的目的和要求。使我市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防性监督工作基本纳入了常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为今后更加全面规范化管理放射诊疗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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