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的相关文件规定,近日,长丰县安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此次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评估共分为准备、实施、总结等三个阶段,时间跨度为今年1月至10月。长丰县确定了25家企业作为国家环保总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抽查对象,3月底前,各乡镇(区)确保完成本辖区内企业资料准备工作。
据悉,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是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此次评估工作是在2014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要求,评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状况,为进一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解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防治突出问题提供依据。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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