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技分〔2014〕32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已组织完成原卫生部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换证注册工作,已经换证注册的2441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后)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办法》(安健函〔2012〕76号)进行管理,原卫生部培训合格证书停止使用,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不再受理换证注册申请。
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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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方向)换证注册人员名单.xls
附件2: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检测方向)换证注册人员名单.xls
附件3: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换证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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