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监函〔2014〕52 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省局定于2014年5月下旬,举办全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别和对象
本次培训班分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简称检测)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简称评价)两类。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培训:
(一)取得职业卫生相关专业(预防医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暖通风等专业人员可以参加评价培训;化学分析、理化检测等专业人员可以参加检测培训,以下同)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理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职业卫生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理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职业卫生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其他理工科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科或预防医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满1年。
原则上不允许一人同时报名参加检测和评价培训。
三、培训内容
以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大纲为主,使用统一编印的教材,以实际运用为主,兼顾“三基”训练。
四、培训及考核方式
省局委托具有国家二级培训资质的湖北中天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担此次培训的组织工作。任课教师由省局审核,从省职业卫生专家库中选定。评价和检测培训班分别举办,每期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培训结束时组织闭卷考试,其中检测班考试分为笔试和现场模拟采样操作考试,现场模拟分数占总分20%。评价班考试时模拟编写评价报告分数占总分20%。省局对培训全程进行监督,缺席课时数超过2学时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评价班: 2014年5月19日至23日(5月18日下午17:00前报到)
检测班:2014年5月26日至30日(5月25日下午17:00前报到)
报到地点:瑞安王朝酒店(洪山区书城路18号,前台电话:027 -50160555) 蔡雁 15827447850
培训地点:湖北中天职业教育培训中心
电话:027-87506383 张汉玲13036132686
六、资料提交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须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汇总表(附件2);
2.参加培训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3.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各单位应严格审核把关,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培训资格和考核合格证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应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二)报名单位将报名材料报送所在地区的市(州)安监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各市(州)安监局以快件形式统一报送省局。各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bzyjk@126.com邮箱。
七、有关事项
(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要根据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及时将培训信息通知拟申请资质单位和已具备资质但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较少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做好辖区培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于5月13日前将回执(见附件)报省局职业健康处黄敏锐,027-87365060(带传真),hbzyjk@126.com邮箱。
(二)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国家安监总局统一印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参加培训学员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二张及两寸免冠登记照两张。
(三)报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4年5月7日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2寸彩色 免冠照)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学 历 职 称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培训类别 □ 检测 □ 评价 受教育经历 起止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相关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工作内容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附件2 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培训类别 所学专业 学历 职称 工作年限 备注:1.类别:指职业卫生评价或职业卫生检测; 2. 工作年限:指从事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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