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中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8号),进一步推进全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简称申报工作),现就做好2013年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重视,提高做好申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经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截止2013年2月28日,吉林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网上申报已通过审查备案的用人单位共有8873户,其中2010年1010户;2011 年2147户;2012年5640户,比2011年提高159.43%;2013年1-2月份76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落实不够,有畏难情绪;宣传指导不到位,申报数量与实际有较大差距;对申报内容把关不严,备案不及时。部分用人单位不重视申报工作,申报的编号不正确,行业分类不准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申报不全,申报内容不能反映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真实状况。
对此,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申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有效措施,落实责任,职业健康监管人员要深入学习,熟悉和掌握申报的内容、程序等规定,严格对申报信息审核把关,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高度责任心做好申报工作。
二、措施有力,提高申报的用人单位数据质量和数量
(一)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申报工作主动性。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力度,用人单位必须提高做好申报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辅导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如何进行申报(吉林省职业卫生监督所可以提供申报的技术服务),用人单位主动、如实地做好申报工作。
(二)调查摸底,掌握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情况。 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借鉴四平市安全监管局“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普查”的工作做法(见附件),组织力量,对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深入用人单位逐户调查,指导填报,严格把关,确保底数清楚,数据准确。保质保量地做好用人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明确目标,完成2013年申报工作计划指标。省局根据原有申报基数等情况,分配2013年市(州)安全监管部门用人单位申报计划指标如下:长春市2800户、吉林市2800户、四平市1700户、辽源市1500户、通化市1700户、白山市1500户、松原市1700户、白城市1500户、延边州1700户、长白山管委会30户。总计16970户,与目前(2013年2月28日)相比,申报总数提高91.25%。奋斗目标是力争申报的用人单位占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总数的85%以上。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省局下达的计划,制定实施计划,认真组织完成。同时对井工开采非煤矿山、冶金、石材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领域)企业已经申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
三、加大监督,推进申报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加大对用人单位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省局将对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申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抽查用人单位的申报工作,通报督查情况,表扬先进,批评落后,促进申报工作深入开展。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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