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卫标发[2011]018号 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关于征集 2012年度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20号)要求,为适应职业卫生事业发展对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决定开展2012年度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职业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针对当前职业卫生工作重点,通过制(修)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依据。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与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标准项目。 (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急需的配套标准。 (三)职业病防治工作急需的标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建议。项目申请需通过网络和纸质文件同时进行。 (一)网上申请程序。 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 jdzx.net.cn),点击进入右方的“卫生标准网”,非会员首先点击右侧的“注册”,提供申请者的信息。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计划项目”,根据所申请立项标准的情况填写完后提交。 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纸质文件申请程序。 打印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和项目草案后,邮寄或传真至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征集立项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敏 杜燮祎 李文捷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职业卫生所 邮编:100050 电话:010-83132985/83132043 传真:010-83132985/83132396 E-mail:nohsc1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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