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家住大红门街道某社区的唐先生家里雇佣了一个保姆张阿姨,干活利落又勤快,大家都很开心。没想到周末打扫卫生的时候,张阿姨一不小心扭伤了脚,到医院检查发现造成骨裂,张阿姨的家人要求唐先生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唐先生虽然觉得自己应该拿些钱给张阿姨作为关心,但是又觉得自己家里雇佣的保姆不小心受伤,自己不应该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于是唐先生来到大红门街道司法所询问自己该怎么办。
「法律在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张阿姨的受伤是基于在唐先生家里做保姆,并且发生在打扫过程中,可以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做保姆的张阿姨受伤,作为雇主的唐先生应当承担张阿姨的全部医疗费用。
「温馨提示」
因家政服务引发的矛盾纠纷一直层出不穷,很多人并不是通过家政公司,而是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等形式请保姆,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事情之后,不容易解决。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问题之后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考虑情理等因素,最重要的还是签订合同明确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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