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后受雇在一商店打更,夜间巡店,不慎跌伤。请问:退休人员找活干,在劳动中受伤,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韩涵
韩涵:
退休人员退休后打工,在劳动中受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按《劳动法》的规定,虽然退休人员不能与用人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但其雇佣关系是存在的。退休人员作为劳动者,虽然与其他职工在身份上不同,但工伤保险待遇是应当享有的。本着利益与风险一致、风险与责任一致的民法理论,这一待遇应由雇佣方负责。对此,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第3条第6款作出了明确规定: 退休、退职工人在受聘期间,因工伤残、因工死亡时,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景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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