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驾驶员刘某送货到外省市,急于赶回上海,竟不顾长途连续驾车的疲劳,连夜驾车返沪。途中因忍不住瞌睡,一瞬间撞上了前方车辆,刘某身受重伤,公司以其违规肇事不予申报工伤,刘某自行申报,获得认可。
驾驶员交通肇事自身受伤,是否予以认定工伤,不可一概而论。一般以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或是否恶意制造交通事故作为区分原则,认定事故的性质。排除上述两种情形的,可认定工伤。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6月15日《关于工伤认定法律适用的请示的答复》(法行[2000]26号)规定: 司机因公外出造成交通事故,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也不属于自杀、酗酒、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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