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包括些什么?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工伤补偿金、一次性工伤辞退费、残废退休金、残疾护理费和康复辅助器具等。
(一)医疗费用: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实行指定医院就医,医疗期内符合规定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等,用人单位支付30%,社会保险机构支付70%。
(二)一次性残疾补偿金:
以工伤鉴定结论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全部职工-
一级残废24个月六级残废14个月
二级残废22个月七级残废12个月
三级残废20个月八级残废10个月
四级残废18个月九级残废8个月
五级残废16个月十级残废6个月
(三)工伤补偿金:
对因工致重伤、医疗终结后达不到评残等级的职工,一次性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工伤补偿金。
(四)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残疾,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按辞职、终止合同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5级计发50个月,6级40个月,7级25个月,8级15个月,9级8个月,10级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各负担50%;计发工伤辞退费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结。
(五)残废退休金:
鉴定为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残疾等级鉴定结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计发至死亡。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相应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若高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0%计发。
一级残废90%
二级残废85%
三级残废80%
四级残废75%-每年7月份在上一年退休金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调整增发,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六)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工伤人员回原籍异地安置的,由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七)残疾护理费:
根据伤残者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依赖程度确定,以工伤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计发。
一级残废二级残废-
五项需护理70%
四项需护理60%
三项需护理50%
二项需护理40%
-每年7月份根据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八)康复辅助器具:
安装及维修、更换假肢、补眼、镶牙、配轮椅、拐杖等,需分别由指定工伤治疗医院、市社会劳动康复中心提出意见,经市劳鉴会批准,其费用按国内普及型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0%;按月领取工伤残疾退休金人员需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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