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先生问: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近一年,一直没有跟这家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最近,我这位朋友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能否算工伤?
新疆炎黄律师事务所司焱律师答复:虽然你朋友没有跟其所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但他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应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