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知识

工作时间骨折 算打架算工伤?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3:04 我要评论( )

去年5月,北京万事通劳务服务中心员工李某在工作时间内手部骨折,朝阳区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然而,李某曾在当天下午与另一员工发生冲突,单位认为李某手部伤情系冲突所致,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去年5月,北京万事通劳务服务中心员工李某在工作时间内手部骨折,朝阳区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然而,李某曾在当天下午与另一员工发生冲突,单位认为李某手部伤情系冲突所致,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昨天,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单位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李某的工作是负责将机场托运行李码放到履带上,方便乘客领取。2014年5月26日下午,李某在工作时间内右手第二掌骨骨折。劳动部门调查后认为李某是在工作中被行李砸伤右手,认定其为工伤八级,并颁发了工伤证。

但李某单位并不认可这一结论,其认为李某与同事孟某发生肢体冲突致使手掌受伤。受伤后他又返回工位工作,但很快无法坚持,随后被送医。单位因此请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结论。

手掌受伤原因双方各执一词

双方的争论焦点在于李某手掌为何受伤。由于李某工位远离摄像头,当时机场监控并未拍下李某工作时的画面。庭审期间,原告与被告都出示了各自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原告万事通劳务服务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庞某出庭作证表示,事发时其他员工告知她李某和孟某发生冲突,她赶到现场发现两人已不再冲突,李某的手部已经青肿,孟某脖子上有伤。另一名工作人员马某作证称,李某下午工作前手掌已经红肿,当时他自称可以坚持工作,但很快无法坚持。原告认为,在两人肢体冲突时,孟某用手拽住李某胸牌,李某为保持平衡用手掌支撑地面物体致使受伤。李某之所以返回工位是因为刚刚骨折疼痛还不严重,他也未意识到伤情严重。

原告还称,按照公司规章,码放行李员应在规定工位工作,该工位位置只有可能被划蹭,不可能被传送过来的行李箱砸中。

另一方朝阳区人社局称,多名工作人员都证实李某码放行李时受伤。与李某发生冲突的孟某告诉人社局,李某的伤不是冲突所致。此前他写的事情经过是在单位班长 指导 下写的。此外,一名事发时在场游客作证称,看到李某被一件黑色大型行李箱砸伤。

李某承认他与孟某发生口角,但否认伤情因此造成。他说,当时希望孟某在工作中能 搭把手 ,但被孟某拒绝,两人因此发生冲突, 如果冲突导致我手部骨折,我怎么可能还回工位工作 。李某还说,出事之前,单位从未规定工位明确位置, 出事后他们才开始这样规定 。他表示,自己受伤后便被单位违法辞退,而孟某也被辞退。他希望向单位索赔各类损失20万元左右。

因工作打斗致伤也可认定为工伤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康凯律师称,李某如果是在工作中被行李箱砸伤,应当判定为工伤。 即使是打架也有可能是工伤。 康凯说,如果李某因为工作事宜与其他员工打斗并致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打斗原因为非工作事宜,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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