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4点左右,太阳仍然火辣,从中江到成都打工的陈德辉和工友们一道出现在一日化厂的工地上。陈德辉刚刚将扛在肩头的几根废钢筋卸下,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面色苍白发紫,呼吸急促。工友们拨打了120救助,在经过紧急现场处理后,陈德辉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室。一系列抢救手段都用上了,患者的状况没有得到丝毫的好转。7月18日凌晨3点40分,43岁的陈德辉宣告死亡。
从陈德辉的死亡记录得知,死者是因“高热、昏迷、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抢救无效而身亡的”。据参与抢救内科医生介绍,这名工人来时已经休克,高热引起肺部受损,同时还导致全身多处脏器官受到损伤;并出现呼吸衰竭、消化道出血等症状;虽然采取了用冰袋给病人降温,止血等措施,但仍未能挽救陈的生命。
高温作业下发生中暑是否算工伤?记者为此咨询了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工伤处李处长。李处长表示《工伤保险条例》无相关的明确法律法规把中暑作为工伤认定的依据。而在国家卫生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115种职业病目录中,中暑就名列其中。但只有职业性中暑才能认定为工伤。陈德辉的死亡究竟属不属于这条,应该由劳动部门来认定,若认定为工伤,那么他所在的单位应履行相关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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