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书面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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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4 我要评论( )

各位领导: 今年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力度,狠抓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校车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省交通安

各位领导:

今年一季度,全省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加大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力度,狠抓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校车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厉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全省一季度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800起,死亡1109人,同比分别下降3.2%和12.6%;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17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58人,同比减少2人。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省公安厅重点就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简要汇报,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意见。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合教育、交通等部门持续开展校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去年甘肃庆阳“11?16”校车特大事故发生后,我厅高度重视,结合“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狠抓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4月11日,我省今年共发生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21起,死亡5人,同比去年分别减少38起、11人,下降64.4%和68.8%。主要工作情况是:

(一) 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校车专项整治。甘肃庆阳“11?16”校车特大事故发生以后,我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汪洋、小丹、伟发、宋海同志关于校车安全监管的批示精神,以厅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并迅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把保障校园安全作为当前公安机关的重要工作。省厅及交管局领导专题赴我省边远地区调研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针对整治行动中的问题,召开视频会议,对校车整治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四次全省统一行动,形成覆盖全社会面的严查严管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省交警部门共排查中小学生接送车11300辆、儿童接送车8481辆,取缔不合格校车338辆、取缔不合格驾驶人229人,查处校车各类违法行为4798宗。

(二)加强源头管理,落实校车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联合教育部门落实学校校车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督促各学校与校车及非专用校车驾驶人100%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指导中小学校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按照省政府8厅局《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要求,配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校车卫星定位仪安装工作,全省在用校车卫星定位仪安装率现已超过80%。不定期地组织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将查处的校车违法情况及时通报市、区教育部门,建议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确保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 多措并举,狠抓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我厅多次与省教育厅、安监局、交通厅共同研究校车安全监管的措施,各地公安机关也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对“黑校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定期对校车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处理关于校车安全问题的投诉、举报。二是强化校车源头监管。会同教育、交通、安监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学生接送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建立和完善学生接送车辆台帐,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对不符合驾驶校车资格的驾驶人,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三是强化路面检查力度。结合“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时段、路段校车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使用报废、拼改装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或拖拉机运载学生等违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护卫天使行动”。今年以来,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部署,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护卫天使行动”,切实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保措施的落实。各地按照我厅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建立女子警队的数量和开展“护学岗”活动的学校和地段,并根据警力性别比例及分布,整合警力资源,分阶段分步骤组建女子警队或护学岗。目前,我省共设置护学岗1193个,组建女警队102个,女子交警执勤组311个,护学总警力达到10023人,创建女警护学示范标准岗共计62个,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五)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学校负责人交通安全会议、家长会、学生班会、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校车安全意识。协调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校车排查整治工作,同时邀请记者随同整治,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对反面事例及时进行曝光,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经过多方努力,我省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省的校车来源复杂、分布松散、流动性大,部分农村地区和县乡道路警力不足等情况,校车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难度极大,尤其是近期广州白云区“3?29”及阳江阳春市“4?9”涉及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校车车况普遍较差。由于校车利用率较低,受经济利益驱动,部分学校不愿意花太多的钱购置新校车,基本都是购置二手车、甚至是客运公司淘汰的车辆稍作改装,喷涂外观标识,悬挂校车标牌后即上路营运。有个别学校甚至使用套牌、报废车辆接送学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近期,东莞市中堂镇交警部门查处一辆超载达到154%的校车,阳江“4?9”校车特大事故中肇事校车核载11人,实载19人,超载达42.1%。校车超速、超载、不按车道行驶、违法超车、随意停车等现象突出,主要原因是我省大部分校车驾驶人是临时聘请人员,未经过专门职业培训,且流动性很大,难以加强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也难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三是边远地区校车需求无法满足。在公交运输薄弱的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由于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需求无法满足,导致“黑校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非法接送学生的现象仍然存在。据调查和初步测算,目前我省校车缺口约9000余辆,如新购买专用校车需经费约30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4月10日,国务院公布实施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做好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开展集中整治的同时,坚持日常严管,因地制宜,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取得实效。继续加强与教育、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实行综合治理。

(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配合教育部门,积极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通过开辟宣传专栏、专版,制作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社会性宣传工作。

(三)建议加强校车营运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按《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教育部门对现有的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学生接送车辆,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驾驶校车资格的驾驶人,一律禁止驾驶校车。二是进一步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保障校车安全。三是对校车缺口较大的边远地区,建议当地政府组织专项资金,进一步解决校车缺口问题。对资金困难、公交欠缺的地区,组织公交客运企业提供校车服务,保证学生安全。

另外,今年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监总局联合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我省广州、佛山、汕尾等地已相继发生多起客运车辆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的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局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客运车辆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管理,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相关部门一是要严格客运车辆源头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建立客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把好客运驾驶人准入关。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向广大驾驶人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营造驾驶人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二是要贯彻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运输组织管理,合理安排班次,限定客运驾驶人每日驾驶时间,确保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等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推进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应用工作,尽早完成各地信息平台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监管工作规范,明确行业监管部门和运输企业的监管职责,落实动态安全监管。三是要积极开展旅游包车隐患排查工作。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的旅游客运车辆、企业及其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清理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包车牌证的发放,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要依法撤销相应许可证照;对未按规定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旅游包车,一律停止营运。四是要加大对客车和旅游包车交通违法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车辆超速、超载、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会议上的发言

省教育厅 

(2012年4月17日)

 

各位领导:

去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尤其是甘肃“11.16”重大校车交通事故发生后,校车安全问题引起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为做好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我厅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多次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全省各地校车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查校车运行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管理秩序,有效预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校车的基本情况

(一)校车数量。我省目前共有在册校车16000余辆。所有校车均建立了校车档案,并按《校车标识》(GB24315-2009)统一喷涂校车标识。

(二)校车的运营模式。校车的运营模式主要有:一是学校自主管理运营模式,校车一般为学校自身购买(多数为私立学校),其运营、管理全部由学校组织实施;二为社区、镇街管理运营模式,校车为社区、镇街购买或租用,校车接送学生作为一种福利措施提供给辖区居(村)民,其运营、管理由社区、镇街组织实施;三是物业小区或学生家长管理运营模式,由物业小区或学生家长租用具有资质的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小区或学生家长协助主管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督,保障校车的安全、规范运营;四是由政府或村居委会租用客运公司或公交公司车辆定时、定点、定线路接送学生。

(三)校车收费方式。校车收费方式主要有:一是由政府、镇街、村居委会免费提供给本辖区居民(村民)使用;二是民办学校将校车运行费用计算在学费内,不再另行收取校车费用,校车服务作为学校吸引生源的一项手段;三是政府、镇街、村居委会出一部分,学生承担一部分,学生所出交通费用接近公交车收费标准。四是校车费用由学生全额承担,主要集中要一些办学条件好的民办学校。

(四)校车管理制度。一是专用校车必须按照《校车标识》(GB24315-2009)要求喷涂车身外观标识;二是校车运送学生时应当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各放置一块校车标牌,在车外能够清晰识别;三是市、县级车辆管理所在校车参加定期检验以及申请校车标牌时,重点查验座椅扶手、安全带等安全装置及GPS定位系统、车窗玻璃透光率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和校车标牌;四是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等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学校聘用校车驾驶人,应当报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聘用。五是要求建立校车跟车人员制度,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合格的教工等人员负责校车运行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六是要建立培训制度,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必须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跟车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岗位职责等内容的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七是要求建立校车台帐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到“一车一档”。八是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要求每辆校车必须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

二、目前工作情况

去年以来,我厅连续下发了《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连续发生数起幼儿园幼儿被遗忘在接送车内导致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粤教保函〔2011〕91号)、《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的通知》(粤教保函〔2011〕93号)、《转发交通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往返学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1〕102号)、《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粤教保函〔2011〕104号)、《关于做好开学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2〕10号)等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各学校要定期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厅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等部门于2011年11月、12月,2012年1月、3月多次对全省各地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从督查情况看,我省各地、各学校幼儿园在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未正式颁布的情况下,不等不靠,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想方设法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许多地方成立了专门的校车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的民生工程,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加大校车的投入,积极为学校配备专用校车,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许多地区积极探索校车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在经济条件比较紧张的情况下,采用租用客运公司、公交公司车辆定接送时间、定接送地点、定接送线路等方式,解决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问题。每逢开学初、周末等校车使用高峰期,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强路检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校车的查处力度。许多学校幼儿园制定了详实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并印发成册,坚持做好车辆定期检修保养、人员定期培训、学生幼儿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等工作。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学生幼儿遵守交通规则。以致家长的一封信以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不让孩子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上放学。

2009年,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八厅局联合下发《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后,我厅积极推进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推广应用工作,目前,已有近95%在册校车安装了该产品,大部分校车实现有效监管。针对产品安装后,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未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的情况,我厅于去年底下发了《关于运用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粤教保函〔2011〕119号),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开通“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将校车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监管数据接入“校园安全管理平台”,利用“平台”逐级对所属校车实施有效监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全省16000余辆在册校车中属于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专用校车所占比例不到5%,绝大部分在册校车为普通客车。校车资金缺口较大,据初步调查和测算,我省尚需校车9000余辆,车辆购置费用近30亿元,每辆车每年需燃油费、保养费、人员工资、各类保险税费约10万元,如果配足校车的话,每年全省校车运行费用需近30亿元。我们在督查、调研中发现,部分地区非常愿意在校车方面加大投入,但鉴于财政紧张的原因,即使在保证初期校车投入的情况下,后续产生的运营费用难以长期有效地保障。

(二)经过排查,我们发现存在超员超载、超速行驶、车辆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的主要集中在经济落后地区或办学条件差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由于受自身经济条件限制,这些学校幼儿园一方面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吸引学生幼儿来上学而必须配备一定的校车,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只能购买少量校车或是购买或租用旧车、报废车、拼装车,而这些少量的车又无法保证足够的动力,所以往往一辆校车要来回多跑几趟才能完成运送任务,这样司机往往会超速驾驶。

(三)目前,校车的管理模式在车辆喷涂统一标志后只能用于接送学生,每天基本只在早上和晚上使用,其他时间在闲置,校车的使用率不高造成使用成本较大。

(四)从2009年开始,我省8厅局联合在全省强制推广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目前,全省16000余辆校车已有近95%完成安装使用工作,但据我们调研,部分地市统一的监控平台尚未建立,校车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后只能依靠学校幼儿园自行监管,教育部门无专门的机构和人员从事监管工作,校车安装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未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另由于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超速和超员,还有是学生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所以校车安装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很有必要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和人员读数器。

(五)校车超员超载违法成本过低,据调查,部分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屡次超员被交警查处,但屡次又超员上路,交警部门查获后只能罚款200元,疏散学生幼儿后放行,一些学校幼儿园存在侥幸心理,偶尔被查一次也比多买几辆校车划算的多。

(六)除在册校车外,我省大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大量存在着家长自行租用社会车辆运送学生上放学、学生幼儿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以及改装、拼装车上放学的现象,对这类车辆的违法行为,各部门在执法上更存在困难。而恰恰是这类车辆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七)近年来,我省一直在积极推进教育强市、强县、强镇的创建工作,教育创强一方面要整合优良的教育资源,对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撤并一些农村教学点,另一方面带来的是学生上学路途距离的增加,许多地区在教育创强过程中相关配套设施,如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住宿问题未跟上,学校撤并后带来的上学交通问题比较突出,要么学生走路或自己骑车上学,要么家长骑乘自行车或摩托车送学生上学,要么租用三轮车、农用车等车辆送学生上学,或者合租无任何资质的运输车辆送学生上学,一系列问题导致学生上下学交通风险的增加,随之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也日益频发。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学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高达25人,受伤37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3月28日经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4月5日公布施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在省安委办的组织下,我厅与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于4月中旬对全省校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研,全面摸清我省校车安全管理现状,为下一步制定实施办法提供决策依据。

(二)在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学校撤并校工作上,首先要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获得安全的交通服务。将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解决情况纳入创建教育强市、强县、强镇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对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学校撤并校工作,要结合实际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该保留的分教点要给予保留,在条件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适当放慢学校布局调整和农村学校撤并校工作。

(三)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精神,探索符合我省省情的校车安全管理模式,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范畴,建立由各级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校车管理体制。协调法制、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尽快制定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四)校车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必须建立一套详实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首先是财力的保障,校车除需要初期的车辆购置费用外,每年还需大量的资金保障正常的运行;其次是要有机构有人员来负责管理校车;第三是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为此,我们建议中央、省、市、县(区)、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和配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将校车运行经费纳入各级政府每年的财政预算,在人、财、物、制度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建立系统的长效机制,为学生幼儿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生命安全,为建设“幸福广东”做出积极的贡献。谢谢大家!

 

 

 

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会议上的发言

省海洋渔业局

(2012年4月17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代表省海洋与渔业局就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以及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作个汇报:

一、第一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各类渔业船舶事故5起,失踪死亡16人,其中重大事故1起,较大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8.6%、死亡(含失踪)人数持平、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持平。

二、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的工作情况

(一)狠抓重点,迅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月2日,我省发生了“粤阳西96169”渔船在汕尾对开海域沉没,造成10名船员死亡的重大海难事故,引起了国家农业部、安监总局和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该事故被国务院安委会列为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朱小丹省长、刘昆副省长、刘志庚副省长分别对此作了批示。我局高度重视,在刚刚召开过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情况下,接着2月10日在阳西县又召开了全省沿海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会,部署对阳西籍渔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郑伟仪局长多次亲自过问行动进展情况,刘物开副局长、白桦政委亲临一线指挥部署行动,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本次行动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措施之强硬,在我省渔政管理历史上前所未有,呈现出“五个最”的特点:一是各级领导最重视。在阳江市、阳西县两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专项整治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市、县、镇分别成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效保障了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到位和行动的顺利开展。省渔政总队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督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渔船检验组、培训教育组和执法检查组三个督导组。二是涉及渔船渔民数量最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涉及阳西籍渔船2593艘,渔民近万名。三是行动时间跨度最长。从2月10日至3月14日,专项整治行动共持续34天。四是投入力量最大。省渔政总队船检处、渔政处、指挥处几乎动用全部力量,并从各沿海支队抽调人员压在整治行动第一线,共出动大型渔政船3艘,渔政快艇5艘,渔政执法人员169名。省渔政总队从广州、深圳、珠海等9个沿海支队抽调10名船检技术骨干,分为5个检验小组,深入阳西县各渔港、停泊点开展工作;从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山、珠海等8个支队抽调21名专业培训教师(船员培训业务骨干),组建了一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师资队伍开展培训考核工作。五是整改措施最强硬。省渔政总队下死决心、下死命令,用铁的手腕保证阳西籍渔船100%重新检验,船长100%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船员100%通过安全教育培训等3个100%目标的全面落实。重点设立了三道执法关口,即在阳江市所有港口和停泊点设立第一道关口,对阳西籍渔船进行封港查船,凡是未取得渔船安全专项整治合格证明的,一律不予出海生产;在渔港外海域设立第二道关口,派出3艘大吨位渔政执法船驻守,对出海生产的阳西籍渔船进行检查,凡是发现未取得专项整治合格证明的,一律遣返回船籍港;在全省沿海其他港口设立第三道关口,凡发现在港未取得专项整治合格证明的阳西籍渔船,立即扣押回港,暂扣所有证件,责令限期返回原籍港接受安全检查。

据统计,截至3月19日,全县回港待检渔船总数2593艘,重新检验渔船2508艘。检验过程中把与“粤阳西96196”同类钢质渔船和载员10人以上渔船作为检验重点,严格落实“不合格,不签证”、“不安全,不生产”的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技术标准的,坚决予以报废。整治行动中共报废、停航、拆解渔船142艘。发现存在问题渔船262艘次,当场整改91艘,限期整改171艘,检验核查遗留问题书面意见509份。组织渔业生产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班38期,对2377名持证船长和8726船员进行了培训考核,补录船员信息资料7663份。全县全部渔船全部配齐无源IC卡,1168艘中远程作业渔船配备通信指挥系统手机终端,消防器材和救生浮。

(二)全面铺开,全力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2月底、3月初全省渔业船舶事故多发,渔船安全生产形势出现反弹。为了迅速扭转不利局面,我局再一次在3月4日召开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视频会议。郑伟仪局长提出了坚持“四个强化”(强化领导、强化认识、强化排查、强化整改),以铁的手腕,下真功夫,坚决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势头遏制下来的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全省沿海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即挂一幅横额,致一封信,写一封家书,印一张卡)宣传教育活动和将阳西籍渔船整治工作措施辐射推广到全省海洋捕捞渔船。随后,我局于3月6日至3月23日开展了全省沿海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由12位厅级领导带队的7个工作组分赴全省沿海各市开展渔业生产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3月7日,郑伟仪局长、屈家树、刘物开副局长亲自率领第一督导组亲临阳西县溪头渔港一线登船检查。沿海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我局有关部署,14个沿海地级以上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领导班子全员参与,组成若干个工作小组下基层、下渔港、下渔村开展检查,较好地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3月底,全省共悬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横幅800多条,张贴标语6800多张,派发宣传资料52000多份;出动执法人员3298人(次),执法船艇625艘(次),检查渔船33869艘(次),查处违规船舶1352艘,发出整改通知书656份,排查安全隐患516起;对48679艘渔船重新检验,举办船长培训班207期,培训考核船长21332人,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讲座296期,参加船员75602人次。二个多月来,全省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和渔政队伍为了扭转我省渔业安全生产的不利局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我省渔业船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形势稳中趋好。

三、存在问题

我省是渔业大省,全省近5.7万艘渔船,从业人员近三十万人。每年各类海难事故数十宗,死亡、失踪数十、上百人,海洋渔业的高危性给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带来沉重压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渔业安全隐患的根本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由于经营管理体制、资金投入、“双控”政策等因素限制,我省渔船“木、小、旧、残”状况仍没有大的改变,全省70﹪以上渔船属于小型木质渔船且破旧不堪,这给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带来很大隐患。(二)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任重道远。由于传统渔民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薄弱;加上行业艰苦,后继乏人,近年吸纳相当数量外省籍内陆人员从事出海作业,这部分人员海上作业技能差、海上遇险自救能力低、流动性大,给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带来很大困难。(三)渔业资源衰竭、效益低下给渔船安全设施配置带来困难。近年来,由于渔业资源急剧衰减,而出海捕捞作业成本(如油料、人工)持续上涨,海洋渔业经济效益严重下滑。不仅出现部分渔民为追求较高经济利益,不惜冒险作业的情况,而且也缺乏资金对渔船进行正常的维修保养和按要求配备通信、救生和消防设备。

四、有关建议

(一)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建议以省政府或省人大名义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我省渔业安全管理现状,将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以政府决议或人大议案等形式出台系列措施,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二)扶持渔船更新改造工程。牢固树立“现代渔业的建立是渔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的理念。建议省政府积极扶持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加快淘汰现有的木质老旧渔船,按照渔船标准化的要求,更新改造成新型先进的玻璃钢或钢质渔船,在提高渔船生产能力的同时,从源头上解决渔船安全性能问题,使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得到根本改善。(三)对渔船配置的安全通信设施实行财政补贴。海洋渔业不仅是高风险行业,而且是低效益行业。随着油料、人工价格上涨,近海渔业资源衰竭,海洋捕捞业经济效益下滑,沿海渔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下降,渔船船东为追求较好效益,极易出现渔船安全、通信设施能减则减现象。建议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拨出专款,对渔船必要配置的安全通信设施实行财政补贴,减轻渔民负担,加快渔船装配各类安全通信设备的进度,实现沿海中型以上渔船救生、通信设备应配尽配。(四)扶持构建渔船船员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借助国家农业部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的支撑,通过省级财政支持,在我省粤东、粤西和珠三角分别建设一个规模较大的渔船船员培圳基地,建立与现代渔业发展相适应的渔业船员职业安全技能培训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突出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大力推进渔船更新改造、继续实施“封港查船”和隐患排查整改治行动、加快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渔船安全指挥通信系统配置、建立健全渔业生产安全监管制度等工作,加快建设平安渔业,确保我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谢谢大家。

 

 

 

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

会议上的发言

广东海事局

(2012年4月17日)

 

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的安排,下面我代表广东海事局做个发言。

一、2012年第一季度总体情况

(一)事故四项指标情况。2012年第一季度,广东海事局辖区水域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5宗,死亡失踪14人,沉船6艘,经济损失32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沉船数持平,事故数上升6宗、死亡失踪人数上升10人、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720余万。

(二)搜救情况。2012年一季度,省海上搜救中心和局值班室共组织搜救行动70次,搜救遇险船舶87艘,其中获救71艘,遇险船舶搜救成功率81.61%,救助遇险人员1513人,其中获救1473人,遇险人员搜救成功率97.36%。与去年同期比较,遇险船舶和人员搜救成功率分别上升4.48和3.9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2012年第一季度我局辖区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数下降、险情等级上升,搜救成功率有所上升,险情处置得当,但列入统计范围事故数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并造成较大水上人命财产损失,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较为严峻。

二、事故险情原因分析

(一)季节性气象因素。2012年第一季度,影响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主要季节性环境因素有冬季大风和雾天,受暖湿气流较强影响,广东沿海雾情较往年同期严重,一季度雾天时间长,能见度不良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突出,大多数水上交通事故险情集中发生在雾天,如3月2日“梦幻之星”轮与“博运018”轮碰撞事故就发生在浓雾中。

(二)航运市场环境因素。目前航运市场十分低迷,航运企业比较困难,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流于形式,安全投入不足,为节约成本,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船舶船员配备、船舶维护保养等方面降低标准。如“互通9”轮最低安全配员11人,但实际上该船仅有一名船员持有丁类船长证书,且该丁类船长证书也不能满足该船配备丙类船长的配员要求。

(三)通航环境因素。近年来,广东航运经济快速发展,船舶数量和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加上辖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频繁,水域通航环境日趋复杂。如“南方6号”轮的搁浅,与该船超过港口航道设计通过能力不无关系。

(四)人为因素。当前,受市场经济影响,船员成为“自由职业”,部分船员跳槽频繁,对就业前景迷茫,安全意识缺乏,责任心不强,技术素质相对低下,同时船员频繁流动,也导致其不能系统掌握船舶性能,不能深入了解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是导致事故险情多发的重要因素。

(五)管理因素。目前,中小海轮挂靠船公司管理现象普遍,而公司对船舶“挂而不管”情况严峻。据统计,外省籍过境中小海轮事故占了广东辖区事故总数的30%,中小海轮船公司安全管理流于形式,体系运行“两张皮”的现象还很严重。如对某广西籍小海轮触损事故调查时发现,该船船籍港广西北海,但该船长期在外营运,极少回船籍港,船公司不能及时掌握船舶实际情况,更谈不上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一)强化事故预防预控工作,切实扭转事故险情集中发生局面。针对今年一季度水上交通事故险情集中发生、安全形势较为严峻的局面,我局迅速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等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把握规律,抓住重点,关注异常,给力预防”的方针,强化事故预防预控工作。一是继续坚持以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为主线,进一步做好季节性危险气象水文预警和安全信息播发工作。二是开展多种形势宣传活动,多种途径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船员宣贯安全知识,在内外网开辟了沿海中小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子网页,在主流媒体宣传水上交通安全,开展事故案例剖析,着力提高水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其中,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江门电台等省市媒体对加强陶土运输船舶监管进行了报道。三是做好主动服务,我局针对外省籍船舶、船员对广大沿海港口和内河航道不熟悉的情况,编制辖区船舶习惯航路航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挂在外网主页显著位置,供船公司和船员查阅,印制宣传单张送达抵港船舶和船员,提醒进出港船舶注意航行安全。四是严格监管,寓主动服务于严格监管之中,我局建立健全诚信公司、诚信船舶和船舶、船员黑名单制度,并在局内外网主页公布,加大对诚信公司和船舶扶持力度,加大对违章违规船舶和船员打击力度,进一步营造水上运输公平竞争环境。五是加大对中小海轮、客渡船舶、运输含水矿产品和危险品船舶等重点船舶的现场监管,加大对珠江口水域、琼州海峡、港珠澳大桥施工水域、桥区水域等重点水域的巡航监管和封闭水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查监管的盲点和死角。六是重视和加强引航员管理,着力做好进出港船舶引航安全监管,努力减少引航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季度,外省籍中小海船事故险情多发,事故调查发现此类船舶存在配员不足、人证不符和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该情况,我局进一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部署开展“沿海中小海船专项整治行动”,并在茂名水东港隆重举行了中小海轮专项整治誓师推进会,各分支局结合辖区的实际,全体海事执法人员按照“动起来、严起来、好起来”的工作要求,采取弹性工作制,加强签证核查和现场突击检查,重点检查船舶的配员和人证相符、挂靠船舶的公司管理、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积载情况;对到港的中小散货和干杂货船实行每船必查,弥补船舶出发港和目的港之间水上航行的安全监管空白。中小海轮专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截止3月25日,共检查船舶2857艘,滞留船舶62艘,其中有50艘配员不足、人证不符,我局按照从重从快、严格执法的原则,加大对违规船舶和船员处罚力度,基本遏制了外省籍低标准船舶进入我局辖区营运,进一步消除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

(三)开展公司管理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针对中小型航运公司尤其是委托经营公司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的情况,我局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召开船舶委托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约谈会,督促公司加强对代管船舶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督,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到“八个到位”:一是岸基资源支持要到位;二是岸基安全监控要到位;三是应急演习措施要到位;四是船舶动态监控要到位;五是船舶维护保养要到位;六是船员培训管理要到位;七是船岸人员履职要到位;八是管理规定执行要到位。

(四)积极服务社会民生,向内河小型船舶赠送“千里眼”。AIS船台设备可以在雾天识别附近船舶,既方便船舶相互识别避免碰撞,也方便海事部门及时跟踪船舶状态,为海事部门向船舶提供航行安全和预警信息服务以及组织水上搜救等工作提供了极大便利。针对一季度雾天船舶碰撞事故险情多发的情况,海事部门积极服务社会民生,2012年3月中旬,在肇庆举行了赠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俗称水上“千里眼”)启动仪式,海事部门现场向肇庆市客船赠送100台AIS设备,并向船员代表发放了AIS使用说明书和水上安全宣传资料。

(五)多方协调,稳妥推进“雅典娜”化学品船打捞工作。3月13日,载运7000吨浓硫酸的韩国籍化学品船“雅典娜”轮在汕尾碣石湾海域沉没后,我局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认真贯彻刘昆副省长指示精神,在立足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的基础上,加快推动沉船打捞工作。经我局协调,广州打捞局和沉船保险公司KSA一致同意,货物(包括燃油)的清除由KSA负责,并承担所有的法定的义务和责任,广州打捞局负责沉船的打捞,广东海事局依法在相关的手续方面予以协助。与此同时,我局一是继续加强现场警戒和管控,按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协调做好海巡船、防污船、打捞船等相关船舶的每天工作安排,共同做好安全值守和警戒工作;二是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及时上报和发布沉船应急处置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使沉船应急处置报道积极、正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四、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领导指示精神,继续以季节性安全监管为主线,以开展“沿海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做好事故预防预控工作,切实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一是抓好航运公司源头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强化文明执法,从重从快从严对中小海轮“配员不足、人证不符”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沿海中小型船舶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做好运输含水矿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四是加强砂石运输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载、配员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做好陆岛运输船、客渡船和客滚船的安全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六是继续做好雾天、雷雨大风和热带气旋等危险天气跟踪和预警工作,切实做好季节性危险天气期间事故预防预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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