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省公安厅交通局局长林卫在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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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0:54 我要评论( )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全省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消防安全方面 截至今年11月28日,全省共发生火灾7351起,死亡98人,受伤59人,直接财产损失1.75亿元,同比,火灾起数、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省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全省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消防安全方面

截至今年11月28日,全省共发生火灾7351起,死亡98人,受伤59人,直接财产损失1.75亿元,同比,火灾起数、伤人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上升40.8%、18.0%和6.1%,火灾亡人下降1%。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亡人火灾同比下降,但较大以上火灾仍时有发生。全省亡人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同比去年分别下降16.1%和1%。共发生较大以上火灾9起,死亡49人。佛山“8.23”重大火灾打破了我省已保持两年无重大火灾的纪录,是近3年来全省伤亡人数最多的一起火灾。二是住宅宿舍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比较集中。全省共发生住宅宿舍火灾2565起,死亡46人,起数和亡人分别占总数的34.1%和46.9%。三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火灾形势仍然严峻。珠江三角洲九个市共发生火灾6439起,死亡71人,分别占总数的85.5%和72.4%。四是近期火灾形势趋于平稳。自9月26日省政府部署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全省火灾形势总体趋于平稳。9月26日至11月28日,全省共发生火灾1073起,死亡4人,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203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其中起数下降23.3%,死亡和伤人下降分别下降77.8%和83.3%,损失下降36.4%。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今年以来,我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544起(同比减少3505起),死亡5182人(同比减少329人),受伤27677人(同比减少4848人),直接经济损失8366.4万元(同比减少1234.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3%、6%、14.9%和17.3%;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58起,死亡219人,同比分别减少23起、112人,下降28.4%和33.8%;共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8起,同比减少8起,死亡54人,同比减少60人;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减少2起。综合分析今年以来特大事故,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高速公路特大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全省高速公路共发生特大事故19起,造成83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总数的32.8%和37.9%。8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事故中,高速公路事故共5起,占总数的62.5%。惠州“6.4”死亡11人、受伤21人的特大事故也发生在高速公路,损害后果严重。二是客、货运车辆事故频发。58起特大事故中,涉及客运车辆事故有19起,造成79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2.8%和36.1%。共发生涉及货运车辆事故31起,死亡120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53.4%和54.8%。事故中,货运车辆超速、超载、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行为较多。三是正面碰撞事故多发。58起特大事故中,因正面碰撞导致的事故有11起,造成4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9%和20.5%,部分事故路段没有中间隔离设施,如湛江“1·1” 373省道麻章区太平镇山后村路段(省道)、茂名“1·13” 池洞铜鼓岭路段(国道)均无中间物理隔离,隐患突出。高速公路19起特大事故,有13起属于追尾事故,占68.4%。四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特大事故有所下降。58起特大事故中,因超速导致的事故共4起,造成13人死亡,占总数的6.9%和5.9%;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4起,造成11人死亡,占总数的6.9%和8.5%;因疲劳驾驶导致事故3起,死亡13人,占总数的5.2%和5.9%。但58起特大事故中,涉及货运车辆、摩托车超载行驶的事故共27起,占总数的46.6%。五是夜间事故高发。58起特大事故中,夜间事故共42起,造成145人死亡,占事故总数的72.4%和66.2%,其中,阴雨天气下发生的事故共10起。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全面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着力抓好“重点单位、三小场所、违章既有建筑”三个层次的火灾隐患整治,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大场所、大单位,着力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专职消防管理人,加强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对于“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着力深化“一畅两会”,按照省政府《“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基本要求》,严格落实物理分隔、限人居住和技防改造措施。推动各地不断完善“网格化”排查网络,充分发挥派出所、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明确消防职责,分片包段,常态治理,综合监管;对于违章既有建筑,逐一摸清底数,提请政府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整治标准,进行综合治理。同时,继续实行火灾隐患重点乡镇省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整治一点,带动一片,实现火灾事故及死伤人数明显下降的目标。12月份,组织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对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第三批21个火灾隐患重点镇(街)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二是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攻势,努力营造全民消防的浓厚氛围。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结合冬防工作,以“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五个专项行动为载体,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专题宣传,加大主流媒体消防宣传报道的力度和密度,每周跟踪报道战役战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典型火灾案例宣传。充分发挥各地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中心作用,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查报、举报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民警助百万家庭火患清剿、百万消防志愿者送安全、百万“小红帽”消防应急避险等系列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及时反映“清剿火患”战役动态和战果,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集中宣传攻势。12月份,联合省委组织部举办全省县级以上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法律法规培训,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消防知识培训。

三是深入推进打造南粤消防铁军建设,全面提升灭火应急救援实战能力。狠抓灭火救援专业攻坚队建设,打造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水域事故7类专业攻坚队,提高攻坚克难的能力。不断加强对地方政府及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建设和领导,实行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弥补灭火力量不足。组织开展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合演习,提高多部门灭火和应急救援处置水平。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严格落实值班执勤战备措施,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在全省集中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干公路超速违法查处力度。把所有测速仪投入到路面执法,保持严查严管的氛围;严查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做到逢车必查;加强客运班线集中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的检查,有疲劳驾驶嫌疑的客运车辆,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同时,按照10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六部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落实记分制度,对超载车辆,落实卸载、分装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二是狠抓客运车辆源头管理。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对刚刚结束的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效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督促整改。进一步推动重点车辆GPS平台建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GPS监管机制,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对客运车辆的实时监管。对交通违法较多的客运企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处罚。同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排查梳理,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和旅游部门,对所有旅游客车安全性能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对旅行社、旅游运输企业等旅游组织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旅游组织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杜绝发生私自租车、包车、揽客等违法行为。 

三是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充实一线警力,强化路面管控,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干公路“三超一疲劳”违法查处力度。将客运车辆作为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对客运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必须实行“零容忍”;对外省区、外地市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必须处罚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摩托车超员、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针对近期酒后驾驶事故较多的实际情况,持续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严管氛围。以客运、货运企业、场站为重点,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对其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教育客货车辆驾驶人文明驾驶、守法驾驶。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在高速公路、国道等主干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桥梁、隧道及交警大队、中队办公楼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设置新闻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广泛宣传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在媒体持续播出杜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主题公益宣传广告,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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