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做好后三个多月的工作提出建议,等一下陈云贤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我们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一、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有关单位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这一核心任务,以确保深圳大运会安全举办为重要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今年1-8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事故伤亡人数继续下降,较大事故明显减少。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前8个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四个特点: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但8月份单月事故同比、环比均为上升。1-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2989起,死亡3974人,受伤20327人,直接经济损失25460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0%、10.2%、15.1%和8.8%。其中,较大事故61起,死亡248人,同比分别下降26.5%和24.9%。重大事故2起,死亡26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45.8%。8月发生事故3145起,死亡564人,受伤2907人,经济损失3476.5万元,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0.8%和8.5%,环比分别上升13.4%和16.8%。
二是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呈下降趋势,但火灾事故大幅上升。1-8月份,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各类事故234起,死亡242人,同比分别下降30.8%和27.1%;道路交通事故16920起,死亡3554人,同比分别下降13.5%和8.9%;铁路路外事故32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下降18.0%和15.2%;渔业船舶事故17起,死亡(含失踪)33人,同比分别下降68.5%和44.1%;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及失踪)24人,同比下降11.1%。但火灾事故却发生了5751起,死亡93人,同比多发生2337起,多死亡22人,分别上升了68.5%和31.0%。
三是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道路交通事故仍占主体。1-8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61起,死亡248人,同比分别下降26.5%和24.9%;其中,39起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48人,分别占全省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总数的63.9%和59.7%;工矿商贸、火灾、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等4个行业(领域)分别发生了11起、6起、3起、2起较大事故。
四是控制指标进展情况不平衡,个别地区重点行业超出控制进度。1-8月份,全省除汕头、潮州、惠州、中山、云浮5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起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其他16个地区均有1-2项指标超控制指标进度,其中佛山、湛江、揭阳、梅州等4个地区有2项指标超进度。全省铁路路外、渔业船舶、火灾(含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超出控制指标进度数。全省较大事故起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2.6%,在指标进度要求内。但渔业船舶、工矿商贸、火灾3个领域较大事故起数突破控制指标进度目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省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三个方面在突出问题:一是重大事故仍有发生。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两起,分别是惠州“6.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佛山“8.23”重大火灾事故,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二是少数行业领域事故上升。下半年以来,特别是8月23日大运会结束以来,一些行业(领域)和地方较大事故反弹,形势日趋严峻。尤其是火灾事故多发频发,上升幅度较大。三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仍然多发。尤其是下半年以来,一些行业(领域)和地方较大事故反弹,社会反响强烈。
造成这一时段事故反弹的原因,虽然有夏季高温多雨等自然灾害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等客观因素,但从大量事故调查汇总发现,还是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认识有差距,思想重视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县镇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不能正确处理发展地方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发展方式和管理方式粗放,为出“政绩”抢工期赶进度,甚至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姑息纵容。一些企业仍然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倾向。少数企业负责人唯利是图,无视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继续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二是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工矿企业今年1-8月发生的108起事故中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的原因造成事故76起,死亡77人,分别占总数的32.5%和31.8%。三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规章制度遵守不严格。近来发生的高速公路引桥坍塌、建筑倒塌和厂房火灾等事故,都是重大隐患长期存在、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最终酿成灾祸。四是应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事故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亟待提高。五是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力度不够。上述存在的问题和8月份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以及接连发生的一系列较大事故,暴露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反映出我们工作上的差距,也再次表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我们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任务,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的理念,自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继续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扎实有效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做好今年后三个多月安全生产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陈云贤副省长的指示,省安委会在9月9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对做好今年后三个多月的安全生产工作已作出安排,这里我再提几点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稳定。中秋过后,国庆节即将来临,对此,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毫不松懈强化监管,要结合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防范。二是继续推进“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重点推进《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三是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杜绝同类事故一再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明电〔2011〕4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有效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四是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通过标准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各项安全保障能力,从而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是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尚未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事故要认真贯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组织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全省上下要坚定不移地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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