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国务院安委会决定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相关报表(详见附件)继续采取网络报送的形式,由周报改为月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送2013年1-3月统计数据;从5月份开始,每月4日前定期报送上月“打非治违”统计数据(如无特别通知,遇节假日报送日期顺延)。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信息
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3〕21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联系人:麻萍,电话:020-8313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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