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
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33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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