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飞行突查工作的通告(2013年第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5 22:41 我要评论( )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根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促进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安全生产飞行突查工作组,于今年6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飞行突查行动(即“三不三突查”。三不就是:不事先通知、不接受任何单位接待、不代替日常监管执法;三突查就是:突出诊查企业的排查和治理、突出稽查政府的部署和组织、突出督查部门的行动和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突查对象与主要内容

(一)市、县(市、区)、镇(街)人民政府。主要查:重点是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组织本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今年以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情况;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及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情况;本地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等。

(二)市、县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是否制定落实方案,组织本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的情况,将精神传达到生产经营单位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情况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这是飞行突查重中之重)。主要查:是否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将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上报,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是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培训和持证上岗,是否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地政府监管部门是否到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工作。

每个市抽查县的数量不少于该市所辖县(市、区)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东莞、中山与顺德各抽查不少于3个镇(街道)。对每个抽查的县(市、区),都要检查县级政府(东莞、中山与顺德检查所辖镇政府)、政府所辖2个以上镇或2个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以及辖区内3家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二、突查方式

采取“三不三突查”的方式。具体由工作组抽查市、县级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结束后,对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集中统一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由当地政府依法处理,集中整治。

  三、其他事项

(一)飞行突查工作人员身份核实。工作人员统一向受检单位出示《广东省安全生产飞行突查专用工作证》,也可要求带队人员出示《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证》或《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对工作人员身份仍需核实的,可咨询省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020-83160800。

(二)对受检单位的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不用准备汇报材料,不安排食宿。工作组不听取有准备的汇报。受检单位当场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回答有关问题即可。当地政府要认真对待工作组通报的问题,要及时将整治处理情况电传省安全监管局(传真号码:020-83135914)

(三)对查出有关政府及部门、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治处理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此通告。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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