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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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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0 我要评论(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 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常抓不懈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广东是经济大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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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常抓不懈

 

  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广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巩固已有的成果,切实解决面临的问题,更加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这为我省做好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将切实把胡春华书记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朱小丹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

 

  2月21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朱小丹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庚主持会议并代表省委、省政府与各市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林英通报表扬2011-2012年度全省安全生产优秀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通报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建议。

朱小丹指出,2012年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301起、死亡635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近年来大幅下降的基础上分别下降2.8%、3.7%,连续第8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明显加强。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1个县(市、区)全面由同级党委常委、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省、市、县(市、区)均调整了安委会组成人员,由行政首长担任主任。全省有7个地方党政领导班子、5个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60名党政领导干部在首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获得优秀。二是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共检查企业75.6万家,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50万宗,及时消除一批事故隐患。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截至2012年末,全省标准化达标企业累计达17195家,比上年增长23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和安全文化、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四是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大力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加快省级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步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明显提高。

朱小丹强调,安全是通往幸福广东的第一张通行证。我省已进入经济社会深刻转型变革的关键时期,处在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推进,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和全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将不断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松懈。各级各部门要以对党的伟大事业、对改革发展大局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朱小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警钟长鸣,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最近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力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以上事故数继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要深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依靠群众建立根基更加扎实的安全生产“防火墙”,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控,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从严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努力创造安全生产新业绩,实现安全生产法治环境进一步好转,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刘志庚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朱小丹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好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扎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今年工作良好开局,为实现全省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杨富在通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时,对2012年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点时段确保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切实加强职业危害控制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认真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了建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促进“平安广东”创建;完善考核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大力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实施更加严格的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安全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着力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控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1个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政府和安委办的主要负责同志,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常委会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社工委、省编办负责同志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直、省属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安全监管局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省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在各市、县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我省今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比往年好

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从2月9日(除夕)至2月15日下午4时止,我省春节假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1起,死亡52人,受伤170人,全省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比往年同期明显好转。

为加强春节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及早召开了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动员和研究部署,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海事、民航、铁路等部门迅速行动,落实责任措施,加强节前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督导,强化组织领导和各类事故预防,周密部署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据统计分析,今年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事故死伤人数明显下降。今年春节期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52人死亡、受伤17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1.21%、23.77%。二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今年春节期间共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起,与去年春节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7起相比同比下降了85.71%。三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事故明显减少。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42起,死亡39人,受伤168人,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起数下降17.44%、死亡人数下降37.01%、受伤人数下降23.98%;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四是火灾事故反弹。各类火灾事故194起,死亡10人,受伤1人,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起数上升94%,死亡人数增加10人,受伤人数持平。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

 

2月5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十二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这是省人大十二届一次全会1月31日选举产生新一届省政府领导集体后第一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依法治安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富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补充意见;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汇报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及征求、吸纳意见情况。

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修订条例十分必要。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和监督管理机制,细化了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规范了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强化了法律责任。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安委会修订发布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日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安委会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以下简称《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卫生厅、工商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广东海事局、民航中南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18个省有关单位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职责》是根据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法规规章的修订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和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省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出现新变化等实际情况,对省府办公厅2005年印发的原《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职责》的修订,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具体体现,是在《条例》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实际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也是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制度支持,作为《广东省安委会成员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危险化学品专业安全监管领域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形成部门“各负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推动广东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行业实现安全发展。

 

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在我省开展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

 

1月28日至1月31日,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以公安部治安局为组长单位的国务院安委办烟花爆竹安全专项联合督查组第一组一行3人对我省进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赴云浮、肇庆市进行了现场督查,还听取听取了省安委办关于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提出督查意见。

督查组对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一系列有关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方面,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规划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发展,切实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烟花爆竹监管措施贴合实际、有效得力;三是通过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培训和宣传,将国家的有关监管措施迅速传达贯彻到基层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同时,指出了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我省下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意见:一是各地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烟花爆竹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当前重要时期的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各地要加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燃放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各地要继续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四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管控和巡查,切实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人事工作六项制度

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1月22日,省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员调配工作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员轮岗交流工作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员管理工作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等六项制度(以下简称“六项制度”),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精神,将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项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广东省从严治党五年行动计划》和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借鉴省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总结了近年来省安全监管局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对公务员调配、轮岗交流、选拔任用、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具有较强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制度印发后,局机关将重点组织学习,还将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专题测试。六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必将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了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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