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简报(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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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0 我要评论(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8日 -------------------------------------------------------------------------------------- 广东省安委会部署在全省开展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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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委会部署在全省开展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从8月底起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在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百日行动”期间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将在2012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直接“一票否决”。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把“百日行动”与“三打两建”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结合起来,围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隐患整治力度,深化企业隐患排查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突出做好涉及儿童、学生、老人的场所(交通工具),涉外场所、大型商场、娱乐场所、重要旅游景点、主要交通干线、交通枢纽,以及各类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等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敏感部位的排查,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部位全面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落实整改,并在十八大前完成复查,十八大前无法完成整改的,坚决依法停产整顿。对于30天内同类事故连续发生的,省安委办将视情况提请省政府约谈事故发生市的主要领导。

《方案》还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遇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以减少人员伤亡为应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及时疏散周边人员,合理施救,全力救治伤员,严防救援不当和次生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要认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及时控制事故责任人,做好事故中遇难者家属、伤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主动协调做好事故赔偿工作。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真实、权威的信息,遏制各类造谣炒作。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印发维护社会稳定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当前广东省安全监管工作和涉及安全生产领域的信访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实际,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制定并印发了维护社会稳定“百日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实施时间、组织保障、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内容。省安全监管局专门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亲任组长。“百日行动”期间,省安全监管局实行局领导包片制度。杨富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并根据各包片区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对部分地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局其他副厅级以上干部,每人包干2个地级市,加强对基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督促指导。各相关处(室、分局、中心)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负责对包片地市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的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局各位厅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专项督查组深入到基层开展包片督导工作。党组书记、局长杨富同志重点开展了对潮州、汕头、揭阳、汕尾、广州、深圳和湛江等七市的督导活动。截至9月26日止,已完成了对21个地级市和顺德区的“百日行动”第一轮的督导。通过全面系统的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地方分析解决问题,同时从中发现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用以指导全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防患于未然,力争取得工作实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成立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各分片区局领导及相关处室在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分包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指导当地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好可能引发的集体越级上访问题,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善于与媒体及时沟通协调,引导媒体全面、及时、客观、有效的跟踪报道,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增加透明度,客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百日行动”期间,由局领导轮流带班,相关处(室、分局、中心)负责同志协助处理值班信息,局值班室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局带班领导和各处室值班处级干部必须在岗在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省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严防死守,出狠招、用绝活、敢亮剑,全力做好“百日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迅速传达贯彻汪洋书记及

杨栋梁局长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

 

9月27日下午,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主持召开局务会议,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到我省视察调研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情况,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会见杨栋梁局长时的重要指示和杨栋梁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如何贯彻好汪洋书记、杨栋梁局长讲话精神作出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副厅级以上干部和各处(室、分局、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杨富重点传达了汪洋书记、杨栋梁局长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提高认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汪洋书记和杨栋梁局长重要指示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指导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改变传统的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效的安全监管方式,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新形势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特别是适应当前我省正在进行的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全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果,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时,注意抓好“回头看”,继续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始终保持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特别要加强与外省的沟通,强化执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在我省运营的外地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压减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同时,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规范安全监管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的培养,增强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含量。此外,围绕机关效能、党风廉政、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建设好班子、好队伍,养成好思想、好作风,树典型、树正气,打造一支各级党委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安全监管队伍;进一步保障重要时段安全。中秋、国庆长假将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必须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妥善处理信访举报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特别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死守,绝不松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广东省各部门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百日行动”各项部署要求

 

广东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百日行动”工作实效。 

省建设厅结合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安排,立即组织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要求施工单位结合所承建工程的施工特点,制订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连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报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同时,突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地下暗挖、高层外墙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以及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立即建档备案,落实整改。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法违规行为,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并实施处罚。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国务院和省、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结合行业实际,迅速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百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一线加强督查和工作指导,重点突出两客一危、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等领域,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三打两建”、“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行动,深化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对重点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公安厅消防局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对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在十八大开幕前整改销案;对十八大开幕前难以整改完成的重大火灾隐患,大会期间将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对少数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建筑,责令死盯死守,防止发生火灾。

 

广东省各地迅速行动积极推进

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按照省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找准问题所在,采取有力措施,查处违法行为,坚决落实整改,“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百日行动”工作。根据全国和全省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委、市政府迅速行动,认真研究部署。8月25日,珠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指示要求市安全监管局迅速制定全市“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珠海市安全监管局于8月27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领导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9月4日珠海市安委会发出了《印发〈珠海市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安委[2012]6号),在全市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江门市委、市政府于8月28日上午在市政府召开了迎接党的十八大全市维稳特别时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黄悦胜常务副市长立即指示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力量,迅速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贯彻落实维稳各项工作。肇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郭锋率市直有关部门对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在市安全监管局主持召开座谈会,对全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以及做好“双节”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省“百日行动”方案印发后,各地及时转发到基层及各有关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阳江市印发《阳江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把“百日行动”工作列入2012年度“一岗双责”考核重点并提高考核扣分比重,并规定每个阶段结束后,市安委办都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广州市制定了全市的“百日行动”方案,并督促市交委、公安交警支队、公安消防局和城管委等重点部门结合省、市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的“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报市安委办备案。深圳市明确了“确保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争取不发生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比下降20%以上”的工作目标,并围绕这个工作目标制定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工作力度。广州增城市、深圳坪山新区等县(区)政府,也分别按照省市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制定了本地区的“百日行动”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迅速排查治理隐患。潮州市加大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力度,7月以来,共组织了3次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隐患大排查,检查发现了饶平县钱东镇径南石场等几家企业存在事故隐患,当场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揭阳市深刻吸取英德“8.27”事故教训,组织全市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出隐患17处,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开展非煤矿山应急避险系统试点,推进惠来县生龙矿产资源开民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韶关市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54人,检查企业3731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6251处,完成整改隐患6143处,落实隐患整改资金159.3万元,取得了初步成效。汕头市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档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如对市民反映强烈的运载砂石料车辆严重超载、压坏路面,危及路人安全和国道324线外砂路段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现象,及时督办和跟踪落实整改。惠州市各县(区)各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突出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全力防止事故发生。

严厉开展“打非治违”行动。茂名市市委、市政府拨出10万元专款作为“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将“打非治违”纳入行政监察范围,纳入市委督查范围,并于9月中旬组织6个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打非治违”和“百日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湛江市安委会对8项重大事故隐患发出挂牌整改指令,各县(市、区)挂牌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42项,已有26项完成整改,该市重点加强琼州海峡水上整治,加强客船安全监管,确保船舶依法渡运,深化道路交通、危化品生产、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强化制度措施。中山市将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纳入中山市党的十八大维稳工作考核,在“百日行动”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的镇区和部门,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15分;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领导责任。东莞市加强应急值班,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市、镇两级实现了每天24小时应急值班,保证信息畅通。清远市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包片督导计划,拟定了《约谈制度》、《一般事故督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认真吸取“8.13”、“8.14”、“8.27”事故教训,查摆问题,切实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汕尾市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领导批示信访案件制度、领导和科室信访问题保安制度、群众投诉举报案件查办和督办制度等,对举报投诉的事故隐患进行了查处、对行政相对人有异议事项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2年0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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