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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〇一〇年第十期(合刊总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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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0 我要评论( )

一、我

一、我省“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无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代表国家总局到我省开展“五五”普法和200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检查

三、省安委会公布全省地级以上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人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评考核结果

四、省安委会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查

五、省安全监管局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督查

六、我省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形势通报

七、今年前9个月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

★亚运保障专题

八、省局开展对广州亚运会场馆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查活动

★各地动态

九、潮州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在全市18个行政执法机构评价中位居全市第一

十、营造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确保国庆及亚运期间生产安全稳定

十一、中山市安监坦洲分局重拳出击 依法取缔黑作坊

十二、韶关市安监局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综合信息

 

我省“十一”国庆节期间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无发生重特大事故

 

2010年“十一”国庆节期间,我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和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文件通知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高度,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防范,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国庆佳节,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接到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全省大部分地区实现工矿商贸、消防安全、渔业船舶事故“零发生”目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以及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生产运行一切正常.据统计,10月1日至10月7日下午5时,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0宗、死亡98人、受伤43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期分别下降26.79%、28.47%和32.7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31宗、死亡87人、受伤436人;水上交通事故6宗、无人死亡、受伤1人;各类火灾事故97宗、死亡5人、无人受伤,事故起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比分别下降3%;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6宗、死亡6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4.29%、40%、83.33%。

据分析,“十一”国庆节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 稳,安全生产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事故起数整体下降,重点 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日至7日,全省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和火灾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十一”黄金周分别下降48. 28%、41.61%和47.97%.同时,民航安全形势良好,中南地区保障各类运输飞行1万多架次,未发生飞行事故和航空地面事故;全省各地供水、供电、供气正常运转。二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了遏制.国庆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性死伤10人以上的恶性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据了解,我省为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在节前和节日期间采取各种过硬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一是领导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节日包括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佟星同志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指示,要求早部署、早谋划、早落实,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同志等领导抓好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并于节前多次带队到广州、韶关、肇庆、东莞、江门、汕尾、茂名等地,检查和指导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早抓部署。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各单位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省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到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执行,并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领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是抓好检查。对国务院安委会及办公室近3个月到我省3次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我省认真制定了《广东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对不具备生产经营建设资格条件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非法行为予以取缔;重点加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冶金有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据统计,8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254人次,监督检查企业26668家,发现隐患27065家,发出整改指令书3971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47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36家,提请关闭14家,共立案查处非法违法企业308家,实施经济罚款439. 16万元。四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亚运、亚残会涉会场所周边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派出3个烟花爆竹督查组,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落实整改责任。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越线行驶、酒后驾驶、路肩停车、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对纳入监控的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加强监控,实行专人盯防,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强热带风暴“凡比亚”台风预警预报及防范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尾矿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组织6个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领导带队督查组,对全省尾矿库开展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对无证尾矿库要责令停止生产和运营;对病库、险库和危库要制定整改方案,一库一册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五是做好宣传。大规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安委办成立3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宣讲团”,从9月6日开始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省21个地级市进行专题宣讲,印发学习资料赠送各地企业和广大群众,使其主要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近1000万从业人员受到教育。六是做好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成员带班值守,指挥、协调各地各部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形成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联防值守的机制,确保守土有责、齐抓共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十一”国庆节期间的节日值班并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制订详细的值班表;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做好24小时值班调度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轮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所有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同时,落实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等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法规处 供稿)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代表国家总局

到我省开展“五五”普法和2009年度

行政执法工作检查

 

根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监管部门“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全监管总政法〔2010〕23号)精神,2010年10月11日—14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苗雨副局长一行四人,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到我省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200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同志亲切会见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检查组苗雨副局长一行;广东省安全监管局黄晗副局长代表局党组,汇报了广东省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200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检查组,认真听取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深入珠海市及香洲区安全监管局、东莞市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检查“五五”普法和200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情况,并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

检查组充分肯定广东省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和200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一是广东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珠海、东莞市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成效显著。二是在推动法规建章立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推进依法听证、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卓有成效。三是立法有水平、普法力度大,在建立健全制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等,创造许多新鲜经验,值得学习和推广。四是执法有监督、考核有水平。特别在加强指导市、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大,形成了良好机制。五是“五五”普法工作注重结合地方特色品牌,特别是在抓好普法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同时,检查考核组对下一步我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陪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苗雨副局长一行在我省开展检查考核工作。(政策法规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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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公布全省地级以上市政府

安全生产责任人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自评考核结果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粤府办〔2005〕10号)及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内容,经省政府批准,省安委会于2009年底正式下发《关于印发 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政府2009—2010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 的通知》(粤安〔2009〕11号),全面组织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的自评考核。目前,自评考核工作已基本结束,经省安委办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近日,省安委会发出通报,公布了自评考核结果。(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省安委会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督查

 

广州亚运会召开在即,经省政府批准,近日,省安委会派出7个督查组,由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厅级领导带队,分赴全省21个地级市,就各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进行综合督查。督查活动从10月11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

此次督查对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抽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具体督查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第一阶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回头看情况。包括是否严格按照省安委会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第一阶段检查以及之前在各类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进行回头看和贯彻落实4月16日和8月25日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包括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情况以及宣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情况。三是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情况。四是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对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是否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工作,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五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重点督促超标地区落实防控措施尽快扭转被动局面。

省安委会希望通过开展重点时段综合督查,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文件精神,以及近期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平安亚运”提供坚实保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我省今年第一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之前在各类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进一步推进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及时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扭转目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确保为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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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全面开展尾矿库

安全检查督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抗洪抢险重要讲话精神,9月27日一早,由省安全监管局领导分别带队的6个督查组,分赴全省重点尾矿库地区对各地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受今年第11号台风“凡亚比”影响,广东省粤西地区普降特大暴雨。9月21日,因罕见特大暴雨,我省茂名市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发生溃坝,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月21日,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尾矿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部署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为防止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保证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和尾矿库安全运营,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检查督查活动,督促重点地区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严重威胁尾矿库安全运营的突出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督查重点督促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尤其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尾矿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情况。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否针对洪水、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落实汛期24小时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是否组织对辖区内尾矿库逐座进行排查.二是尾矿库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对尾矿库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留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以及坝体稳定性,是否有尾矿库水位、坝面、坝体、浸润线等方面的监控监测措施。三是尾矿库企业是否针对垮坝、漫顶、水位超警戒线、排洪设施损毁、排洪系统堵塞、坝坡深层滑动、防震抗震等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险情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是否完备,并进行预案演练。此外,督查组还将要求各相关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危、险库和30%病库的治理任务。对凡无证尾矿库全部责令停止生产和运营,待取证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未按限期向省局递交办证申请或完成工勘后提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的尾矿库,要督促各市安全监管局于11月底前依法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报省局备案。未取证前,不得生产。督促各相关市对在役三等以上尾矿库在今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测监控技术,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对不纳入尾矿库管理的选矿场所,将督促各市安全监管局提请市人民政府以正式公文上报省安全监管局核准。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亲自带领第一督查组前往茂名督查。省局各位副局长也分别带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和专家分头前往肇庆、云浮、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地督查。(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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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从8月份至12月份,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此次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主题的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得到全省各级安全监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市局均把本次行动作为执法监察工作下半年工作重点摆上了重要议程,成立了执法监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到“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落实,由于全省各级安全监管局面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执法监察行动得以顺利的开展,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据统计,8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254人次,监督检查企业26668家(其中:检查重点范围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2164家;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7622家;亚运、亚残会涉会场所周边的生产经营单位7253家),发现隐患27065家,发出整改指令书3971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47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36家,提请关闭14家,共立案查处非法违法企业308家,实施经济罚款439. 16万元。各地还加大了对该次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刊载、播出新闻报道共241条。

此次专项行动,掀起了新一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潮,进一步有效遏制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进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下一阶段,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继续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把打击重点范围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亚运会、亚残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相结合,重点突出亚运会、亚残会涉会场所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执法行动,确保“国庆”节日期间安庆祥和,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生产安全环境。(执法监察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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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通报

 

今年前9个月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

 

三季度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委“奋战一百天,冲刺迎亚运”的重要部署,全力抓好“平安亚运”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9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保持小幅下降趋势。但9月份较大事故出现较大反复,环比多5起,上升71.4%,安全生产形势仍比较严峻。

1—9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6474起,死亡4999人,受伤26888人,直接经济损失30135.7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减少1325起、127人、2177人,分别下降4.8%、2.5%和7.5%;经济损失同比增加3820.9万元,同比上升14.5%。其中,较大事故96起,死亡381人,同比多20起、多死亡116人,分别上升26.3%和43.8%;重大事故4起,死亡59人,同期多3起、多死亡46人,分别上升300%和353.8%。9月份单月发生事故2818起,死亡579人,同比分别下降12.3%和9.1%;事故起数环比下降9.5%,死亡人数环比上升12.4%。

工矿企业方面,9月份发生事故34起,死亡42人,受伤21人,经济损失408.3万元,事故起数、经济损失同比下降27.7%和42.4%,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上升2.4%和5.0%;环比8月份,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9%和18.4%,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3.5%和5%。

今年截至目前,我省各类事故死亡499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8.6%,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即75%,下同)以内。潮州市超指标进度,占全省的4.8%。

1—9月份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全省安全生产整体转好,但时有反弹。1-9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8%和2.5%,同比微降。9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小幅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2.3%和9.1%,但环比事故死亡人数比上月上升12.4%。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形势严峻。1-9月份,全省火灾、道路交通、铁路路外事故保持下降趋势,但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三类事故死亡人数上升。

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同比、环比均大幅上升。1-9月份共发生较大事故96起,死亡38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多20起,多死亡116人,分别上升26.3%和43.8%;9月份单月发生较大事故12起,死亡46人,环比上升71.4%和158.6%。

四是控制指标进展情况不平衡。1-9月份,全省有深圳、珠海、湛江、中山、云浮等5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起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其他16个地区均有1—3项指标超控制指标进度,其中汕头、梅州、东莞3个地区有3项指标超进度。前三季度还发生了4起重大事故,已突破国家下达我省的重大事故控制指标(2起)。

下一阶段,认真落实省委“奋战一百天,冲刺迎亚运”的部署,扎实做好亚运前后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一是以实现“平安亚运”为中心,突出强化对广州、深圳、佛山、汕尾等有承办“亚运会”、“大运会”比赛任务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亚运前及亚运期间各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亚运会各阶段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是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是认真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吸取近期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教训,加强监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扭转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局面,确保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任务范围内。

四是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第一阶段大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要加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和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亚运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五是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今年以来的较大以上事故,尤其是对未结案的重大事故,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督办制度要求,在上报国务院安委办审核同意后,尽快报省政府批复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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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运保障专栏

 

省局开展对广州亚运会场馆周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查活动

 

随着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日益临近,为进一步做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防止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省局《广东省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方案》(粤安监〔2010〕247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10月12日,省局黄霭珊副局长等分别带队,率先开展对广州市、番禺区及亚运城所在的石楼镇开展了亚运会、亚残运会场馆周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查活动。督查组与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并抽查了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广州市番龙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州群欣包装工业有限公司等多家亚运会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组在肯定广州市、番禺区及石楼镇在亚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督查期间,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落实亚运会、亚残运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材料、抽查县区、乡镇(街道)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等方式,深入了解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落实《方案》对做好亚运会、亚残运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的各项要求。从督查情况来看,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均能按照省局部署认真开展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抽查企业也大多能够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积极落实广州市安全监管局提出的减产、限产的工作要求,积极应对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

黄霭珊副局长强调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在亚运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了成绩,但是,为做好亚运会、亚残运会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执法监察工作做的再细致也不为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认清亚运会、亚残运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做好做细,确保万无一失。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涉亚场馆周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察工作;要强化收集企业信息,要改变常规巡查方法,主动出击;要强化排查,强化“回头查”;要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支队、大队、中队要定岗定人定责。对广州市局提出限产、限存量的措施,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要抓好落实。

省局将持续对承办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赛事的地区开展督查行动。通过督查,促进承办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赛事的地区快速有效开展亚运会、亚残运会场馆周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确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突出安全隐患,确保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执法监察总队 供稿)

★各地动态

 

潮州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

在全市18个行政执法机构评价中位居全市第一

 

近期,为强化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中共潮州市委决定开展专项评议行政执法工作,并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实施。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共一百余人组成的评议团,从7月底开始,用了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18个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在此次全方位、高规格的行政执法专项评议工作中,潮州市安监局执法监察支队被综合评定“好”的等次。特别是在评议大会“现场考”环节,评议团成员根据调研及平时所了解掌握的情况对18个行政执法机构履行执法工作职责情况按“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投票评价,比例各占三分之一。潮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获得“好”的评价票72张,“中”的评价票15张,“差”的评价票5张,弃权票。张。在全市18个行政执法机构中获得“好”的评价位居全市第一,获得“差”的评价全市票数最少,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

潮州市安监局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工作在这次市委、市人大组织的全方位、高规格的行政执法专项评议中取得了“好”的等次,这既是对成绩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下一步该局将以这次评议为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局的指导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正确性和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使监督的过程成为改进和提高工作的过程;努力把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努力树立安监系统敢抓严管的执法形象、优质高效的服务形象、清正廉洁的自律形象,为潮州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潮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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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

确保国庆及亚运期间生产安全稳定

 

9月6日,深圳召开特区成立30周年庆祝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9月22日上午,广东省召开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干部大会。为认真传达贯彻近期中央、省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形势,部署安全监管系统的重点工作,东莞市安全监管局于9月26日上午在寮步镇召开东莞市安全监管系统工作会议,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安全监管分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传达广东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二是对全市安全监管系统近期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陈建国局长重点传达了汪洋同志9月22日的讲话精神,并对安全监管系统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东莞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供稿)

 

中山市安监坦洲分局重拳出击

依法取缔黑作坊

 

据群众反映,中山市坦洲镇内存在一处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黑作坊,该作坊隐蔽于山林之中,白天休息,晚上生产,占地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

接报后,中山市安监局坦洲分局做了详细调查,并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10月19日,安监坦洲分局联合工商、消防、质监、经贸、环保、公安、供电等职能部门和当地村委会快速出击,依法取缔该作坊。在现场,可以看到该作坊现场生产设备简陋,随处堆放着天那水类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空气中充斥着刺激性气味,排水沟排出恶臭的污水,周围植物被严重灼伤,对周围已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且容易发生火灾甚至爆炸,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作坊内安装有3个用于生产加工的大型锅炉,全部未经检验备案,生产人员也无相关技术资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随后,联合执法小组利用重型机械对非法锅炉及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收缴全部危险化学品。此次联合执法行动迅速有力,进一步巩固了重点行业和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果,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山市安监局 供稿)

韶关市安监局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为深入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令23号)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工作有序开展,韶关市安监局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机构,成立韶关市安监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设备;二是加强宣传,在今年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制作并免费发放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宣传册4000册,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工伤预防知识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强化培训,9月25日,举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培训班,对各县(市、区)安监局及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四是开展检查,10月11日-11月12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检查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五是督促申报,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规定,督促企业抓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对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摸底,为下一步企业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打好基础;六是综合治理,加强与卫生、劳动、工会等部门联系,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联合执法,明确各自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为形成监管合力提供了保证。(韶关市安监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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