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〇一〇年第八期(合刊总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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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1 我要评论( )

一、我省积极作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宣贯工作………………………………………2 二、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4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栏 三、我省迅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一、我省积极作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宣贯工作………………………………………2

二、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4

★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栏

三、我省迅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专项行动………………………………………………………6

四、我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执法监察专项行动……………………………………………8

★事故跟踪

五、肇庆广宁 “8·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直接原因初步查明………9

★形势通报

六、全省安全生产整体好转 上升趋势有所扭转………………11

★亚运保障专题

七、陈建辉局长带队检查指导佛山市、汕尾市亚运安保和

安全生产工作…………………………………………………14

八、三项措施加强亚运场馆周边加油站安全监管………………16

九、五措并举  加强亚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16

十、切实加强亚运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安全执法检查………17

十一、十部门联合执法 为“亚运”铺好安全路…………………18

 

★综合信息

 

我省积极作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宣贯工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我省各级政府、各部门立即积极行动起来,省安全监管局迅速组织安全监管系统学习,制定了宣贯工作方案,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开展一系列轰轰烈烈的宣贯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一、层层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国务院常务会议和《通知》精神。7月23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设主会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区)安全监管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各分会场,重点传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7月20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骆琳局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和《通知》精神。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学习自觉性,强化安全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三是认清当前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四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为有利契机和强大动力,采取强力措施,力争尽快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为全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8月2日,建辉局长组织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局务会议,对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和“北戴河”精神再次作出部署,要求全省以全面贯彻执行《通知》精神为契机,扎实抓好下半年工作,尤其要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见到切实成效,把事故总量和总死亡人数压下来。

二、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通知》。一是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座谈会作解读学习。8月13日在广州召开有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部分县(区)安全监管局及各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座谈会,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黄晗同志在会上对《通知》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和强调。二是组织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集中学习,并组织3个宣讲团到全省各地开展宣讲活动,重点解读和宣传《通知》、《办法》,把思想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通知》所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在近期举办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职业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标准化、企业三类人员培训等10个培训班,都将学习《通知》作为必修课程,列入培训内容,以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此外,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视频报告会,邀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省法制办领导、专家讲授《通知》、《办法》。

三、制定贯彻实施意见,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一是制定省政府转发《通知》实施意见,提请省政府转发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贯彻实施。二是抓紧制定配套措施。为确保《通知》要求执行到位,我省制订了《广东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方案》并已印发全省各地执行。三是探索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加强宣贯,指导各地、各企业制订并开展好《通知》和《办法》政策实施及宣贯活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杂志全文刊载《通知》,开辟解读专栏;《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影响。组织专人开展调研,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政策引导及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指导各地、各企业贯彻落实《通知》,确保《通知》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全面推进并切实抓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生产可靠保障。(省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处 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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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

在广州召开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8月13日,省安全监管局在广州市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黄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议总结了今年上半年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学习宣传贯彻《通知》精神,交流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对贯彻《通知》及下半年特别是亚运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征文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奖励;并就探索利用《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平台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舆论宣传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要求,紧紧围绕《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省委提出的“三促进一保持”的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教、治理和执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营造了“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浓厚社会氛围。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富有成效。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大。二是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安全文化建设思路宽。三是创新形式、凝聚共识,安全发展取得新进展。四是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月”影响大。五是突出重点、健全网络,社会舆论宣传声势强。

黄晗副局长指出,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刚刚通过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政府常务会议7月15日通过并即将印发《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是指导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规章和纲领性文件。一是深刻领会和把握《通知》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二是深刻领会和把握《通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措施及精神实质;三是深刻领会和把握《通知》进一步强调、重申和完善的重点内容。各地、各单位务必认真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办法》精神,务必要掀起深入学习贯彻《通知》、《办法》的高潮,使《通知》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全面推进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下半年要扎实有效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安全生产“三个突出”、“三个加强”的宣传,强化“平安亚运”的全民宣传。一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平安亚运”安全宣传;三是大力培育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四是大力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工作;五是大力发挥《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州、中山、湛江、梅州市安全监管局分别围绕平安亚运、安全重点整治、打非治违、媒体宣传等主题,在会议上作了经验发言。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及主办科(处)室负责同志,以及各中央驻粤和省管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负责同志,省安科所、《广东安全生产》杂志和部分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共8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省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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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栏

 

我省迅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

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从8月1日至10月31日,省安委会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切实解决当前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上升势头,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这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明确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其中,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执法重点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中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8项。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执法重点包括: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开采(勘查)和生产的行为;新建、改建、扩建矿山项目违反国家“三同时”规定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等10项行为。

按照《方案》安排,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8月1至8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在8月15日之前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9月1日至10月15日为全面推进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将根据《方案》提出的要求,用1个半月的时间,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10月16日至10月31日为督促整改阶段,各地将对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在行动结束后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省安委办。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安委办将根据各地、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省安委办还将派出督查组进行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地区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省局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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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为有效落实国务院和省安委会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年”执法监察行动,做好“中秋”、“国庆”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潮,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

为此,我省结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方案》。《方案》重点突出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以及各地区明确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的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监察行动。执法监察专项行动将持续开展5个月,分动员部署、全面出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开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牢牢抓住本次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的核心内容,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作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有力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打击重点范围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亚运会、亚残运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进行相结合,重点突出亚运会、亚残运会涉会场所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执法行动。(省局执法监察总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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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跟踪

 

肇庆广宁 “8·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直接原因初步查明

 

8月1日下午5时多,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立即成立了广宁“8·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冯寿宗任调查组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监察厅、法制办、总工会和肇庆市人民政府派员组成,并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聘请华南理工大学等单位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事故调查工作。

8月3日上午,省政府调查组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听取了广宁县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随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全面展开,伤员得到了及时的救治,遇难者家属安抚得当,社会保持稳定。

冯寿宗组长在事故调查组全体工作会议上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并强调了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合情合理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清事故的经过,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向省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同时指出,肇庆市、广宁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安全整治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肇庆市政府有关领导、广宁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并表示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调查组开展工作,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经认定,该事故认定为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粤BVG617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经肇庆市公安局行驶科学技术研究所对其血液检测,血中乙醇含量为:57.5mg/100ml。超速行驶,经测算,事故发生时,该车时速约为100km/h,超过该路段70km/h的限速规定。该车碰撞其前方行驶的粤HN1135中型客车,致使中型客车失控冲过对向车道,被粤AC9415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粤BVG617车驾驶人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粤AC9415牵引车超速行驶,事故发生时车速不低于81km/h,且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因此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省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

★形势通报

 

全省安全生产整体好转 上升趋势有所扭转

 

今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特别是4月份以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略有好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止升回落,较大以上事故环比大幅下降,但8月1日发生的肇庆“8·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使得安全生产形势仍比较严峻。

今年1-7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0185起,死亡3896人,受伤20544人,直接经济损失22438万元。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虽有所减少,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继续呈上升趋势。事故起数同比少12起,下降4.2%,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增加35人、20人、441.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4.3%、14.4%和9.9%。其中,7月份发生事故46起,死亡39人,受伤16人,经济损失563.4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0%、31.6%和33.3%,经济损失同比上升147.7%;环比6月份,事故起数同比上升21.1%,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8.8%、30.4%和22.7%。较大以上事故同比大幅上升。珠三角地区事故占总量六成以上。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事故高发领域。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仍是酿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截止7月底,我省各类事故死亡3896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3.4%,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全省有珠海、汕头、潮州3个市超指标进度,占全省的14.3%。其中,较大事故起数超指标进度9.2个百分点,重大事故起数已超出国家下达我省的全年控制指标。

总体而言,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全省安全生产整体有所好转,扭转了上半年以来的上升趋势。1-7月,全省各类事故同比微降,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8%和0.03%。7月份事故伤亡人数同比、环比均有小幅下降,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和1.6%,环比分别下降0.9%和10.5%。

二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形势依旧严峻。1-7月份,全省道路交通、铁路路外事故有小幅下降,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但工矿商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三类事故死亡人数均大幅上升。1-7月,全省道路交通事故16872起,死亡3448人,分别下降8.9%和1.7%;铁路路外事故32起,死亡28人,同比分别下降31.9%和40.4%;火灾事故2928起,死亡69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6.5%,死亡人数同比持平;但是,发生工矿商贸事故277起,死亡279人,同比多死亡35人,上升14.3%;水上交通事故30起,死亡20人,同比多6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25%和33.3%;发生渔业船舶事故46起,死亡52人,同比多14起、多死亡37人,分别上升43.8%和246.7%。

三是较大以上事故大幅上升。1-7月份共发生较大事故77起,死亡30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多18起,多死亡97人,分别上升30.5%和46.4%;7月份单月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7人,环比下降58.8%和47.1%。77起较大事故中,55起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01人,分别占总数的71.4%和65.7%;工矿商贸、火灾、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等4个行业(领域)分别发生较大事故10起、6起、4起、2起,占总数的13%、7.8%、5.2%和2.6%。另外,我省还发生一次死亡10人的重大事故3起,共造成48人死亡,82人受伤,同比多2起、多死亡35人,分别上升200%和269.2%。

四是控制指标进展情况很差。1-7月份,全省只有茂名、中山2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及较大事故起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内,其他19个地区均有1-3项指标超控制指标进度,其中汕头、揭阳、梅州3个地区有3项指标超进度。全省渔业船舶、铁路路外、火灾、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超出控制指标进度,其中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已超出全年指标数。另外,各类较大事故起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7.5%,超出指标进度9.2个百分点;渔业船舶、火灾、工矿商贸道路交通4个领域均突破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前6个月还发生了3起重大事故,已突破国家下达我省的重大事故控制指标。

下一阶段,我省将紧紧围绕“平安亚运”这一主题,扎实做好第三季度各项工作,进一步扭转今年以来的不利局面,确保亚运会、大运会顺利召开。一是及时总结、分析“一岗双责”调研工作经验,推动梅州市“一岗双责”试点,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广州、深圳、佛山等有承办“亚运会”、“大运会”比赛任务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跟踪监控,预防群死群伤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筹备工作顺利推进。三是着手开展第二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好暑期道路交通、铁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及旅游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尽快协调完成今年以来发生的4起重大事故的结案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做好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备案存档工作,要求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结果。(省局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亚运保障专题

 

陈建辉局长带队检查指导

佛山市、汕尾市亚运安保和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率领省局黄晗副局长和有关处室同志组成检查指导组,赴佛山市、汕尾市检查指导亚运安保和安全生产工作。

8月6日,检查指导组一行赴佛山市,先后察看了担负亚运比赛任务的两个体育场馆——明珠体育馆和世纪莲体育馆的建设改造和安保设施的落实情况,实地检查了场馆周边的佛山华昊化工有限公司和中石化大福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佛山市安全监管局工作汇报。

8月11日至12日,检查指导组一行赴汕尾市,察看了担负亚运比赛任务的广东海上项目训练中心建设改造情况,实地检查赛区附近的红海湾发电厂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汕尾市政府亚运安保和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建辉局长在听取汇报后分别指出,佛山市、汕尾市有关方面高度重视亚运安保工作,在落实亚运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值得肯定。就下一步工作,建辉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加强涉危物品监管。要借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的经验做法,把监管重点放在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上,狠抓监管措施的落实。场馆周边加油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确保安全。同时,还有进一步做好涉危物品流向监管。二是强化联合执法。要进一步重视其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把有效监管手段扩大到全市范围,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及时消除重大隐患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三是进一步加强亚运前后的应急职守工作,强化信息的沟通与调度。要加强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亚运安保工作不出问题。

结合亚运安保工作,建辉局长要求佛山汕尾两市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和省的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结合二季度省安委会组织的第二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同时部署,迅速展开,确保抓出成效。二是要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宣贯,加强政策引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生产和经营。三是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将当前面临较大监管压力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的问题纳入监管重点,铁腕整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

建辉局长强调要重视抓好基础基层工作,抓好安全监管队伍的廉正建设,保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认真探索大部制改革期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积极推进和强化镇街安全执法中队建设,多管齐下,确保部分地区大部制改革试点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黄晗副局长也围绕加强亚运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省局办公室 安全监管三处   供稿)

广州市:

 

三项措施加强亚运场馆周边加油站安全监管

 

为全力加大亚运场馆周边加油站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广州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亚运场馆周边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0月20日前,将在全市各加油站的车辆出入口、油罐区、卸油区、加油岛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安全生产和防止恐怖袭击事件。二是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10月20日前,各亚运场馆周边500米范围内加油站储罐须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并按《广东省汽车加油(气)站储罐应用阻隔防爆技术验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验收。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亚运场馆周边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密切掌握和督促各辖区内相关加油站开展上述工作的进度。对于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将一律要求亚运期间停止经营。(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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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五措并举 加强亚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8月10日,广州市召开全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迎亚运专题会议,会上,甘新副市长要求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把进一步加强亚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平安和谐亚运。

一是重点抓好旅游娱乐设施和设备、地铁运营安全、公众聚集场所、亚运场馆设施、建筑施工安全、交通安全、城中村及出租屋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健全机制,加强值班,提高亚运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处突能力。

 四是加强配合,严防死守,强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相关环节的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发动,营造全民参与的浩大声势。(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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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

 

切实加强亚运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

安全执法检查

 

近日,为切实加强亚运会场馆周边安全监管工作,汕尾市安监局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亚运会场馆周边2公里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组织了强大力量对市城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气库和易制毒易制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患未然。

据统计,专项行动共抽查中石化、中石油等17家加油站和一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23处安全隐患,逐一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当场及限期抓好整改落实。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所到之处向社会大众和个体工商户宣传非法零散销售汽油和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和安全责任;同时,要求市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各加油站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加强成品油销售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使用安全容器并认真做好成品油销售登记工作,全力确保亚运会举办前后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汕尾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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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

 

十部门联合执法 为“亚运”铺好安全路

 

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执法监察专项行动中,汕尾市从安监、公安、经贸、交通、质监、工商、城管、消防、建设、环保和市城区安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检查组,从8月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特种设备、汽油零售摊点、燃气市场和涉及安全的乱堆乱放、乱设乱摆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亚运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8月19日,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经贸、公安、消防、交通、环保、质监、城管、工商等共10部门共20多名执法人员,在市城区和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开展第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销售汽油摊点现象。行动共检查取缔非法汽油零售摊点34个,没收非法汽油60多公升,消除安全隐患30多处。(汕尾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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