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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〇〇九年第十二期(合刊总第28期)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1 我要评论( )

★2009年第一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援藏培训班在广州 成功举办 ………………………………………………………2 ★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年底重点地区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专项督导 ………………………………………………………3 ★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

★2009年第一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援藏培训班在广州

成功举办 ………………………………………………………2

★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年底重点地区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专项督导 ………………………………………………………3

★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 ……………………………………………………………4

★全省各地采取多项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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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工作专栏]

★我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覆盖面达55.9%………9

★我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11

[形势分析]

★今年前11个月全省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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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动态]

★珠海市全力以赴做好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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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2009年第一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

援藏培训班在广州成功举办

 

为加强我省与西藏林芝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对口支援西藏林芝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邀请西藏林芝地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共20人分两批到广东参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业务培训。

11月23日至29日,第一期安全生产专题业务援藏培训班在广州成功举办,林芝地区安全监管局李清民局长带队的西藏林芝地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一行9人参加了本期培训。培训班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采取理论学习与参观考察相结合、课堂案例分析与实地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形式生动活泼,效果明显。为了增强培训效果,增进两地交流,培训期间,省安全监管局还组织西藏林芝地区的参训学员分别到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和广州市番禺区安全监管局参观学习并进行了座谈讨论交流,就两地安全生产形势、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及行政执法的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通过培训,大家普遍感到收获大、效果好,拓宽了视野、开阔了思路、交流了经验、增进了友谊。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同志对援藏培训班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培训班的筹备情况汇报,要求务必站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援藏政策的高度,积极协调有关单位、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并亲自审定培训方案。培训期间,陈建辉局长、邓卫民副局长还专门会见了参训学员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交流。(省局人事培训处  供稿)

 

省安委办组织开展年底重点地区

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督导

 

针对最近一段时间,我省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情况很不稳定,连续发生了多起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和特种设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形势十分严峻。省政府副省长佟星专门批示,要求派出督察组到重点地区和单位开展督察,督促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上升势头。为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安委办从12月9日开始,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亲自带组,省安委办领导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12个重点地区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督导。

此次督导活动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和省政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之一,也是确保今冬明春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工作。重点督促检查重点地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督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今冬明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09〕93号)及近期有关事故通报的情况。一是指标控制情况。是否针对前11个月控制指标进度超标的县、区或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措施进行督导,效果如何。二是安全监管情况。重点督促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展情况;突出检查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三是防范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反弹情况。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冶金、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四是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重点督查重点地区今年以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情况。五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督查是否按照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启动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自评相关工作以及谋划明年安全生产工作。

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安委办还要求省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结合各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年底前的工作安排,立即组织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以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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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日前,根据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安全监管系统的工作实际,省安全监管局明确了自身四项任务:一是综合协调、指导和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二是负责组织联合督查,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编发《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简报》,并向本级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和省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四是依法牵头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出防范措施,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明确了工作重点,将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排查阶段,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在排查阶段,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排查,采用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查找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摸清情况。针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整改阶段,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一方面要督促各责任主体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另一方面要进行严肃查处,尤其是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管执法不严甚至失职渎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更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以全面推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中介机构等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省为加强组织领导,已成立相应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治理工作纳入2009至2011年的重要工作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地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加强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迅速开展工作。

治理工作中,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省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地根据省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具体方案,把工作要求转化细化为具体可操作的任务项目(措施)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对各项工作任务、各个工作阶段进行合理安排。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及建设单位的安全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下级安监部门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实招、干实事,把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抓深抓实,努力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省局监管二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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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地采取多项措施坚决遏制

较大以上事故的多发势头

 

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但 11月中旬以来,全省连续发生了6起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尤其是河源市和平县“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由于超载(核载22人,实载33人)和司机在连续下坡转弯时处置不当等原因,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这是我省今年以来发生的第二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教训极为深刻。

11月30日,省安委办发出通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抓好下一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

一是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把各种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扭转当前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根据佟星副省长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做好年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批示要求,要求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年底前的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密防范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反弹。交通方面,在加快推进强制安装带有卫星定位系统汽车行驶记录仪,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的同时,认真吸取近期多起交通事故的教训,针对岁末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繁忙、客流集中等特点,及早部署相关工作,加强统一组织和协调,合理配置运输资源,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有序。危险化学品方面,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力度,突出抓好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运和经营环节的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烟花爆竹方面,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热销的特点,吸取今年清远“1·11”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继续保持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网点的检查,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非煤矿山和尾矿库方面,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整治,防洪、防垮坝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小”场所方面,要巩固强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全力防范火灾事故以及人员踩踏事故。旅游景区景点方面,要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园的监督管理,对旅游点大型游乐设施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和控制游人数量,做好游客的安全防范工作。此外,水上交通、冶金有色、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巩固“三项行动”工作成效。一方面,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落实力度,继续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处罚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该处理的要立即落实处理,该取缔的要立即落实取缔,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的行为,切实解决非法违法行为“打而不死”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近年来所发现隐患,特别是去年全省排查出来并仍未完成整改的25项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今年国家和省督查发现并立项督办隐患的整改力度,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快整改,力争今年年底前完成。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力度,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开通“12350”服务电话,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和举报,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一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继续通过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手段,强化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安全监管局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较大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地区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尤其是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对今年年底前到期结案的事故尤其是2008年发生的尚未结案的事故,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调查处理工作。要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以及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及早着手抓好“双节”安全防范和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根据元旦、春节日益临近,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落实措施,加强防范,强化值守,尤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把各项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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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工作专栏

 

我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

覆盖面达55.9%

 

我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展明显,已提前实现今年年底全省50% 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工作目标。目前,在全省现有的1575个乡镇(街道)中,已有880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委托执法比例达到55.9%。其中,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6个市达到了100%;广州、河源、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等7个市完成了50%以上的任务指标。

为切实解决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责无权、权责不对等的问题,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作用,夯实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基础,广东省安全监管局于今年4月2日在广州市萝岗区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座谈会暨广州市萝岗区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现场会,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并提出了到今年年底全省50% 的乡镇(街道)要开展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工作目标。为规范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行为,省安全监管局先后与省法制办共同制定颁发了《广东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和《广东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申办〈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全省落实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奠定制度基础;同时,加强指导,执法监察总队先后多次到全省各地进行调研和指导,深入了解各市的基本做法及存在的困难,提高了部分市对委托执法工作的思想认识,纠正了一些认识误区,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全省委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得以稳步推进。 

委托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主要是将县级安监部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复查整改情况等六个方面的权限委托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安监机构实施,这一做法大大整合了全省安全监管资源,较好解决了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拓宽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覆盖面和辐射范围。(省局执法监察总队  供稿)

 

我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取得初步成效

 

2009年,我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广东省2009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事故多发行业等为监察重点,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1至10月,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4361次。其中,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533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67个,实际关闭生产经营单位67个。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查处各类事故309起,其中,应在法定期限内结案的212起,目前结案182起,事故按期结案率为85.8%。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加大。1至10月,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377199个,617113次,同比分别增加42300个、114679次,增长13%、19.5%。全省共有12个地级以上市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个数与次数均同比增加。

二是事故隐患整改率提高。1至10月,全省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45311条,按期整改率为96.1%,同比增加2.3百分点。其中,全省查处重大事故隐患421条,按期整改率为96.4%,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全省共有12个地级以上市的各类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同比增加,深圳等8个地级以上市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三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率提高。1至10月,全省累计登记注册重大危险源5790处,其中,已采取监控措施5736处,监控率为99%,同比增加9.6个百分点。全省19个地级以上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目前,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还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权益,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局执法监察总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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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分析

 

今年前11个月全省大部分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今年1-11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4467起,死亡6492人,受伤35728人,直接经济损失29431.6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6.9%、11.8%、18.6%和13.8%,各类事故控制指标完成进度为79.4%。其中,11月份发生各类事故3444起,死亡725人,受伤3352人,直接经济损失2449.7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2.0%、6.3%和14.9%,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1%;环比10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0.0%、14.5%、1.5%和41.7%。

前11个月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四项指标持续下降。1-11月份,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6.9%、11.8%、18.6%和13.8%,保持了持续下降的趋势。

二是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火灾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1-11月份,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减少129起、90人,下降21.8%和18.3%;火灾事故同比减少184起、111人,下降4.3%和52.9%;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6666起、644人,分别下降18.3%和9.9%;水上交通事故同比死亡8人,下降23.5%;铁路路外事故同比减少16起、8人,分别下降18.8%和10.5%;渔业船舶事故同比减少15起、10人,分别下降23.1%和25.0%。其中,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2.9%,降幅很大。

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总体有所减少,但岁末较大事故频发。我省1-11月份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95起,死亡329人,同比少发生29起、少死亡143人,分别下降23.4%和30.3%;其中,79起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73人,占较大事故起数的83.2%;工矿商贸、火灾、水上交通、渔业船舶领域分别发生较大事故11起、2起、2起、1起。重大事故方面,汕头发生了1起一次死亡13人的重大火灾事故,河源发生了1起一次死亡10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少发生1起、少死亡48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67.6%。但是,11月18日开始,我省较大以上事故频发,平均每天都有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是控制指标整体情况良好,但地区进展不均衡。1-11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9.4%,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5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路外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均在进度内,占全省总数的23.8%;其他16个地区有1-3项指标超进度。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04.6%,分解指标的11个地区中,有9个地区超控制指标进度,占81.8%。(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各地动态

 

珠海市全力以赴做好澳门回归十周年

庆典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为切实做好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珠海市安全监管局多管齐下,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并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牵头组织对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和协调各区、经济功能区以及各相关部门针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开展有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是加强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活动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和协调市建设局、市教育局、重大项目办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珠澳青少年庆回归大联欢活动现场、港珠澳大桥开工仪式现场等庆典活动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多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三是做好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活动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澳门回归十周年庆典珠海重大活动应急救援组工作方案》,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庆典活动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分析研究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应急救援组各小组的职责,明确了工作任务分工和步骤,要求各单位各司其责,做好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庆典活动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确保庆典活动的安全顺利举行。(珠海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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