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〇〇九年第十期(合刊总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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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2 我要评论( )

★应急救援工作动态 一、应急检阅队伍筹组训练工作进展顺利 ………………………2 二、我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3 ★综合信息 三、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粤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4 四、我省出台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

★应急救援工作动态

一、应急检阅队伍筹组训练工作进展顺利 ………………………2

二、我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3

★综合信息

三、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粤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4

四、我省出台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实施方案 ………………………………………………………6

五、我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督察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不断深入 ………………………………………………………8

六、珠海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9

★形势分析

七、国庆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无重特大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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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我省1-9月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四项指标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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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专栏

九、省安全监管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四阶段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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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工作动态

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

应急检阅队伍筹组训练工作进展顺利

 

为推动各单位抓紧完成各检阅队伍筹组及训练,确保检阅任务圆满完成,9月23日至28日,省安委办组织三个督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有关领导带队对15支参加现场会检阅的应急队伍和1支彩旗队筹组训练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阅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等形式,详细了解各检阅队伍筹组训练情况。

各参加检阅工作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从人员和经费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确保了各受检队伍的筹组和训练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各项训练工作进展顺利,已经组建的队伍大部分都进行了集中训练,其中交警、消防、广铁、白云机场、海上救助局和省质监局的应急队伍训练水平相对比较高,基本符合受检的需要。同时各受检单位的装备基本已经到位,总体符合检阅的要求。

但个别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员对此次检阅工作还不够重视,个别单位将检阅队伍筹组和训练工作委托下级单位后,从未到现场进行过检查和指导,有的甚至不知道训练的地点。整体而言,各受检队伍训练进度不平衡。一是有的队伍人员素质不统一,身高差异较大,队列水平不一;二是有的队伍急功近利,训练效果不好,不是按照先理论后操作、先分解后连贯、先分练后合练的方法进行排练,检阅队伍训练基础不牢;三是有的队伍训练时间不能保障,特别是主要由一线员工组成的应急队伍,训练和日常工作比较难协调,另外由多个单位共同组成队伍,如青年志愿者和电力抢险队,至今还未开展正式集中的训练。四是动作口号不规范。

省安委办为此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次检阅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检阅队伍筹组和训练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员、经费和训练时间的保障,落实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检阅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快受检队伍的筹组和训练工作。要尽快足额抽调人员组成受检队伍并立即开展训练;要尽可能安排受检队伍进行脱产集中训练,确保训练时间;要选调专业人员负责受检队伍训练,根据各队伍的具体情况,按照训练的基本程序科学组织、严格训练,确保训练质量;要按照要求规范受检队伍的服装、口号和动作,相关内容要及时与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沟通。三是要继续加强组织协调工作。要对于基础薄弱的方队加大检查力度,要尽快编印一个队列训练要领下发,要组织各受检队伍到备检工作较好的单位观摩学习,要研究制定对检阅队伍进行评比奖励的办法,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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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

取得新进展

 

继8月19日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在9月30日前全省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100%建立、50%以上县(市、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后,全省各地积极贯彻,进一步加大了推动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展情况

到目前为止,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其中,人员编制5人以上的有广州、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东莞、中山、江门、茂名、肇庆、云浮等11市。人员编制1—4人的有深圳、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清远、揭阳、潮州等9市。其中,揭阳市未增加编制,只是在市安全监管局内调剂2人到应急指挥中心工作。

二、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展情况

全省有52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有12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或部分设立了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其中,肇庆市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广州、佛山、韶关、梅州、江门5市的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设立达50%以上;汕头、汕尾、阳江、湛江、清远、云浮6市的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设立不到50%。人员编制3人以上的县(市、区)28个。人员编制1—2人的县(市、区)14个。无人员编制的县(市、区)10个。深圳、珠海、河源、惠州、茂名、揭阳、潮州7市的县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全部未设立。(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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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粤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开展,国家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率国务院安委会第9督查组一行,于9月15日至18日在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史玉波一行深入东莞、江门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并于9月18日下午听取我省的工作汇报。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佟星主持汇报会,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建辉代表省安委会作工作汇报。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紧紧围绕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利契机,以减少事故总量、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好转的态势。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督查组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二要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巩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三要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四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佟星表示,今年以来,广东认真抓好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扎实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事故灾难处置能力,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下一步,广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毫不松懈抓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在总结今年以来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坚持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为中心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教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我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出席了意见反馈会。省发改委、经贸委、省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意见反馈会。(省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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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全面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就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即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出台了具体落实措施。

  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推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立法工作,拟订《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争取今年内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抓紧开展《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定;逐步推进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配套制度。三是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基地等。四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推动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职责关系,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新机制。五是加强和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准确提出事故处理意见;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在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初步建成上下协调联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体系,尽快形成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框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尽快形成协调有序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各类预案管理的信息化。二是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大安全生产应用技术创新力度,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及安全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做好“金安”工程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强全省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装备建设,发挥安全中介技术支持作用。三是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投入力度;针对全省尾矿库存在的严重事故隐患,推动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费用,用于尾矿库的治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作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干部选拔培养,办好各类执法资格和专题业务培训班,加快推进合作办校工作,建好我省安全监管培训基地,力争3年内对全省安全监管干部轮训一遍;积极推进省际及国(境)外学习交流培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省局办公室  供稿)


 

我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督察行动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指示精神,促进“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做好国庆、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继省安全监管局于8月7日至8月20日对广州、珠海、河源、江门四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和存储情况进行督查以来,省安委办于9月14日至18日组织3个专项督查组,对梅州、潮州、湛江、茂名、韶关、清远市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能够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意义,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打击“私炮”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活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深入排查整治隐患,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许可等基础工作,确保了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但督查过程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基层政府“打非”工作力度不大。二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和高额利润诱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有关部门安全审查不认真、把关不严格、日常监管不到位。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省安委办要求:一是要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打非”工作专项经费,加强“打非”队伍、装备建设和宣传教育,按照省安委办下发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督查情况记录表》的有关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档案资料。公安、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问题比较严重的县、乡、村,务必采取“地毯式”排查,一经发现非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处罚,以教育和警示他人。三是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规范审批发证程序,加强日常监管,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四是扎实抓好整改,确保如期解决隐患问题。对省督查组指出的各种隐患问题,各市、县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加强检查督促,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省局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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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

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珠海召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国庆节前夕,9月29日下午,市委甘霖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张菠首先汇报了全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为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珠海市及早部署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同时制定国庆节期间值班表并部署了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

甘霖书记对全市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一手抓发展要务,一手抓社会稳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生产和维稳。各级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真抓实干,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为国庆六十周年和中秋“双节”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珠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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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分析

 

国庆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无重特大死亡事故

 

 

   今年“十一”国庆节期间,我省切实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和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节日期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接到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全省大部分地区实现工矿商贸、消防安全、渔业船舶事故“零发生”目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以及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生产运行一切正常。据统计,10月1日至10月8日下午5时,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643宗,死亡149人(含失踪1人),受伤689人,在今年假期增加1天基础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期分别下降20.3%、21.1%和11.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41宗,死亡134人,受伤683人;水上交通事故3宗,无人员死亡及受伤、1人失踪;各类火灾事故91宗,没有人员死亡及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期分别下降100%、100%和66.2%;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宗,死亡10人、受伤6人。

  今年的“十一”国庆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事故起数整体下降,重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日至8日,全省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和火灾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十一”黄金周分别下降40.61%、22.09%和40.4%。同时,铁路、民航安全形势良好,中南地区保障各类运输飞行2万架次,未发生飞行事故和航空地面事故;全省各地海上运输及供水、供电、供气正常运转。二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了遏制。国庆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伤10人以上的恶性重特大事故,仅发生2起一次死伤3人交通及工矿商贸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三是一次死亡3人事故大幅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2宗,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15人,分别下降45%和52.6%。四是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据统计,全省国庆节期间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同比下降55.6%。(省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


 

我省1-9月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四项指标持续下降

 

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7867起,死亡5121人,受伤29021人,直接经济损失24494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7%、13.1%、19.5%和15.9%。其中,9月份发生各类事故3208起,死亡634人,受伤3133人,直接经济损失2560.6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6.9%、13.9%、27.3%和3.0%;事故起数与上月持平,死亡人数、经济损失环比分别上升7.6%和1.3%,受伤人数环比下降7.4%。

总体而言,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四项指标持续下降。1-9月份,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7.7%、13.1%、19.5%和15.9%。,保持了持续下降的趋势。二是大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火灾、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1-9月份,火灾、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3.4%和45.5%,降幅很大。三是较大以上事故有所减少,重特大事故初步得到遏制。我省1-9月份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76起,死亡265人,同比少发生31起、少死亡140人,分别下降29.0%和34.6%。四是控制指标整体情况良好,但地区进展不均衡。1-9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2.6%,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内。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6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路外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均在进度内,占全省总数的28.6%;其他15个地区有1-3项指标超进度。铁路路外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指标的95.4%,超指标进度20个百分点;全省分解指标的11个地区中,有9个地区超控制指标进度,占81.8%。

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强化督导,确保控制目标和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在通报1-9月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同时,提请对超标市政府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相关地区强化监管,全力把指标任务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进度以内。二是强化监管,全力防范重特大事故。提请省政府及时召开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督促相关部门针对第四季度生产特点,落实措施,防止事故反弹。三是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及时排查治理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局安全生产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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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建设专栏

 

省安全监管局召开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第四阶段动员大会

 

10月10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四阶段即接受评议阶段动员大会。省纪委纠风室主任、省纠风办副主任、省直行评领导小组副组长周世明同志,省行评督导办副主任、省直行评办副主任唐策同志,省直行评团副团长,省政协办公厅副巡视员高宏的同志,省直行评团副团长,省人大代表、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无党派人士、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总结省安全监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落实阶段主要工作,部署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四阶段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同志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四阶段动员讲话,周世明主任做了重要指示。

陈建辉局长在动员讲话中简要总结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三阶段工作,对行评第四阶段工作提出具体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是全力以赴,迎接评议。要继续做好宣传工作、继续深入查找问题抓好查漏补缺、要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要认真准备各种资料、要加强督促检查、要结合行评工作扎实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是积极配合,接受评议。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积极主动向省直行评办请示、汇报,加强与省直行评团的联系与沟通。三是完善机制,推进评议。在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好功夫,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评议工作效果转化为长效机制。

周世明主任充分肯定了省安全监管局前阶段的行评工作,指出省安全监管局形成了“领导重视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良好氛围,敢于动真格,出实招,针对查找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下苦功夫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行评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一是宣传发动范围广,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幕、标语横幅、简报、网络、广播等宣传阵地,使行评工作上墙、上网、见刊、见报,有声有色。二是自查自纠标准严,为确保问题找准、找全,省局多次征求各处室意见修订局行评工作测评表,并多次在系统内及向监管对象、社会各界多方面征求意见,一个月来共收到修改意见56条。三是整改落实效果好,安监局将自查自评出的45项问题和行评团提出27项问题,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改措施,做到突出重点热点,分类抓好整改落实。

周世明主任指出行评工作的第四阶段即接受评议阶段既是检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效、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成果的关键阶段,也是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行风监督的重要阶段,是对省安监局作风建设的一次检验。他进一步要求省安全监管局要从三个方面抓好接受评议工作:一是加大整改力度,着力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大建章立制力度,着力健全完善一批制度,三是加大典型培育力度,树立一批政风行风建设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监察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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