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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〇〇八年第十二期(合刊总第17期)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2 我要评论( )

一、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二、梅州市长李嘉率队到省安全监管局汇报交流工作 三、我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五、四大因素影响安全隐患整治效果 ★形势分析 六、全省安全生

一、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二、梅州市长李嘉率队到省安全监管局汇报交流工作

三、我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四、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五、四大因素影响安全隐患整治效果

★形势分析

六、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一定遏制

★特色亮点

七、两广三市四县(市)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经验交流

八、认真吸取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教训  加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九、茂名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十、构建三大体系  发挥三大作用  打造三大平台

十一、安全隐患大排查三大难题亟待化解

★快  讯


★  综合信息

 

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来我省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2008年12月16-19日,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王金付副局长率领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第七督查组,在我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1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听取了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12月16-18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实地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三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百日督查“回头看”及节前安全检查活动开展情况;12月19日,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就督查情况向我省反馈意见。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出席了工作汇报会和督查反馈会,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陈建辉出席了督查反馈会。

  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在督查反馈会上,对我省在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排查细致,措施有效,成效明显;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制订了专项整治的执行方案,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深入打击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督查组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客观分析全省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把安全生产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妥善解决跨海大桥安全设施建设问题,继续加大资金投入,重点解决危桥改造问题;三是地铁施工单位和安全主管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不安全的行为,保障地铁施工的安全;四是加强对娱乐场所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仓储的管理,加大应急手段和人力的建设力度,加强对各类应急设施的检查,确保紧急状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林英表示,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既是对广东安全生产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一种鞭策。下一步,广东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督查组的反馈意见,结合广东实际,认真研究整改方案,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进一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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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长李嘉率队到省安全监管局

汇报交流工作

 

为给全市“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近日,梅州市市长李嘉在副市长陈建青,市安委办、市安监局负责人等陪同下,专程前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工作,并与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等交换了工作意见。

李嘉首先介绍了梅州市今年安全生产情况。他指出,梅州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强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的监管,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实现稳定好转。

陈建辉对近年梅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梅州市委、市政府认真吸取“8·7”事故教训,在关闭煤矿方面态度坚决,在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机构机制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强化执法监管、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呈逐年下降趋势,为全省煤矿退出和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了积极贡献。陈建辉强调,梅州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给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足够资金保证;要加强基础建设,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利用省里在梅建立矿山救护基地的良好契机,尽快谋划,力争用3至5年,建设一流的梅州矿山应急救援基地,打造一流的矿山应急救援队伍。

李嘉强调,当前梅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四抓”。一要抓重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二要抓机制,要切实从体制、机制、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要抓科技,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科技兴安;四要抓基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打牢安全生产基石。在建立镇级安监机构的基础上,建立村级安全巡查员,实现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全市“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局办公室  供稿)

 


我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我省各地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一是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年近岁末,往往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加上奥运期间,一些企业因停产整改或技术改造等原因导致全年生产计划和履行合同受到影响。奥运结束后,这类企业在复产准备工作不充分甚至隐患整改未落实的情况下,急于恢复生产和赶生产进度,极易引发重大事故。各地要保持清醒认识,务必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杜绝松懈和厌战情绪。特别是要认真吸取辽宁“9·14”爆炸和云南“9·17”氯气泄漏以及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把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作为加强下一步监管工作的主攻方向,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事故总量,确保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二是要对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彻底排查。要积极推动涉及危险工艺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的升级改造,对本辖区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摸清底数。严格督促这类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对尚未采取自动控制手段的危险工艺或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务必按照国家要求在2010年底前,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实现工艺过程的自动化控制,装备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系统(ESD)。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连锁控制系统,配备有效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凡未落实上述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其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三是突出化工企业安全检查重点。要加大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把危险工艺装置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关键参数自动报警和连锁装置等内容作为今后安全检查的重点。同时,督促安全评价机构按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这类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安全评价机构提供的评价报告内容务必有危险工艺装置自动报警和连锁装置的采用情况,并充分评估企业所采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四是未经批准擅自建设一律依法查处。各地要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对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等程序。有关企业试生产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试生产方案,制定异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对装置进行严格的安全性检查,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开车、条件不具备不开车、应急处理措施不落实不开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试生产方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试运行。各级安全执法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力度,凡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擅自试生产、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查处,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省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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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召开

 

11月28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座谈会,主要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1月中旬在重庆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与预案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我省下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省21个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部门负责同志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局副局长冯寿宗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冯局长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目标,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要加大地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力度;二是要加大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力度;三是要加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建设力度;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基础管理工作力度;五是要加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六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省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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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因素影响安全隐患整治效果

 

  当前我省按照国务院部署,在百日督查“回头看”活动过程中,检查发现四大因素影响安全隐患整治效果,导致重特大事故仍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一是整治行动无目标。个别单位或部门组织的安全或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突击行动虽然力量强、声势大,但行动前未确定具体和精确的打击或整治目标,参加行动的人员事前没有准备,造成突击行动与平时的“普查”活动无任何区别,不但收获小、有损整治行动的效果,而且还易被群众误认为是“作秀扰民”。二是整治工作走过场。有些基层单位对隐患的整治只满足于开会部署、签订“责任书”、制订书面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度等,但事实上一方面是很多工作人员(包括各级包点干部)不清楚辖区隐患的具体情况,对隐患缺乏研究;另一方面是基层工作人员对已经发现的隐患(尤其是安全隐患)大多停留在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层面,如业主或经营者拖延不整改,不少隐患也就不了了之。 三是相关部门缺配合。对于一些已排查出的综合性隐患,由于涉及不同部门,基层单位没有或者无力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上有关部门相互推诿,使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治。四是责任单位缺管理。由于隐患整治责任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未得到有效执行,导致有些基层单位人浮于事,对辖区隐患普查不深入、对发现的隐患不及时上报、对应及时整改的隐患缺乏有效的监管,甚至有的单位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只是聘请民工去整治了事。(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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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势分析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较大以上事故得到一定遏制

 

1—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1545起,死亡7430人,受伤43873人,直接经济损失29801万元,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4.7%、9.9%、15.5%和18.2%。其中11月当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18起,死亡780人,受伤3928人,直接经济损失2274.4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5.1%、3.6%、14.1和20.9%。

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以下特点:

一、形势总体平稳,四项指标稳中有降。2008年1—11月,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4.7%、9.9%、15.5%和18.2%,均呈下降趋势。其中,11月当月发生各类事故3918起,死亡780人,同比下降15.1%和3.6%,但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绝对值依然较大。

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火灾事故“拖腿”严重。1—11月份,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557起,死亡470人,同比减少252起、45人,分别下降31.1%和8.7%;道路交通事故36455起,死亡6596人,同比减少6359起、771人,分别下降14.9%和10.5%;铁路交通事故85起,死亡76人,同比减少54起、34人,分别下降38.8%和30.9%。但1—11月份全省发生火灾事故4339起,死亡214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88起、下降10.1%,死亡人数同比增加63人、上升41.7%,已远远超过去年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突破了全年控制指标总额。

三、较大以上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上涨。11月份当月,我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事故12起,死亡54人。1-11月份累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26起,死亡531人;其中,一次死亡3-9人事故123起,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460人,同比多死亡25人、上升5.7%;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起,死亡71人,同比多1起、多死亡48人,分别上升50.0%和208.7%,持续今年以来的同比上涨趋势。

四、大部分地区和行业预计可以完成年度控制指标,部分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超标严重。

消防安全,全省火灾事故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总额,达到115.1%,惠州、深圳、揭阳、肇庆、梅州、清远等6个地区超过进度指标,其中超标幅度最大的3个市依次为惠州400.0%、深圳387.5%、揭阳114.3%。

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为83.3%,控制在指标进度内,茂名、汕尾、湛江超出控制进度,分别为茂名96.2%,汕尾94.5%,湛江93.6%。

工矿商贸,1—11月份全省控制指标进度为77.8%,控制在指标进度内,预计可以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但有3个市超过控制进度,分别为云浮158.3%、韶关107.4%、汕头100%。

铁路交通控制指标进度为71.7%,河源、清远、汕头、潮州超过控制指标,分别为河源150.0%、清远125.0%、汕头100.0%、潮州100.0%;

全省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三类事故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22起,占全年控制起数的100.8%,已超过全年控制指标。(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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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亮点

 

两广三市四县(市)

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两广三市四县(市)十四乡镇交接地“打非”工作,化州市、廉江市、北流市和陆川市安监局达成一致共识,成立两广三市四县(市)十四乡镇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联动执法小组,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化州市何振锋副市长任组长,四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政局等部门分管安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化州市安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两广即广东、广西;三市即茂名市、湛江市、玉林市;四县(市)化州市、廉江市、北流市、陆川县;十四乡镇即:笪桥镇、新安镇、中垌镇、平定镇、文楼镇、播扬镇、宝圩镇、古域镇、石角镇、六靖镇、青湖镇、乌石镇、华东镇、青湾镇。

此次行动采取“联合执法,分片包干、严厉排非、齐抓共管”的模式,以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从业单位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为目标,主要任务: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打击、取缔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窝点;依法组织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查处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三是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组织查处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非法购销烟花爆竹,向不具备燃放资格的人员销售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查处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违规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为确保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取得实效,联合行动领导小组专门制定联动执法方案,分配三市工作职责,明确四县(市)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力争在有关区域形成“打非”工作的天罗地网,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通过跨省市、跨乡镇的联合执法,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动,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茂名化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供稿)


★  经验交流

 

认真吸取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教训

加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

 

  近日,广州市安委会召开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吸取杭州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教训,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一是年底将至,要求各企业做好施工组织工作,防止不讲科学地去追赶工程进度,要确保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二是进一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塔吊、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管理,开展防高处坠落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三是加强安全基础教育,注重教育效果,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四是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近期已组织6个督查组分赴各区县级市,对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地将采取记录不良行为,甚至停止招投标资格的处理措施。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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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茂名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特别是在今年“11.16”电白树仔“私炮”爆炸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各地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11月18日,市政府在电白县树仔镇政府召开“私炮”爆炸事故现场分析会,会上,市政府黄心强副市长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11月20日,市府办下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迅速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整治行动;同日,市安委会也下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市组成三个检查组分赴全市各地进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

各县(市、区)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大规模的整治行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2月3日,全市共捣毁非法生产窝点9个(均在电白),非法经营场所19个(其中:电白6个,高州4个,信宜9个),非法储存场所4个(其中:电白2个,高州1个,化州1个);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原材料或产品3740公斤。(茂名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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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大体系 发挥三大作用 打造三大平台

 

今年以来,汕尾市安监局致力于构建“三大体系”,发挥“三大作用”,打造“三大平台”,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1-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三大体系”:即安全监管体系、责任考核体系和投入保障体系。一是抓好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形成“三级机构、四级监管”网络。二是抓好责任考核体系建设。将“社会安全指数”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评。三是抓好投入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费用提取和工伤保险三项经济制度,提高企业抵御安全风险能力。
“三大作用”:即源头治本作用、行业监管作用和安全卫士作用。一是发挥隐患排查源头治本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组织检查组185个,出动检查人员3500多人次,检查企业1884家,发现隐患1623处,落实整改1582处,整改率达97.3%;累计投入整改资金4000多万元,整治了红海湾田墘大街市场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发挥行业安全监管“守门员”作用。三是发挥执法监察“安全卫士”作用。今年以来,全市安监系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检查企业1280多家,发出执法文书261份(市局68份),立案26宗,罚没款37.5万元(市局26.5万元),查扣烟花爆竹5572件,取缔非法储存窝点和零售点40多个。
   “三大平台”:即应急指挥平台、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和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汕尾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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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大排查三大难题亟待化解

 

目前我省在安全隐患排查中的三大难题亟待化解。一是消防安全隐患中存在“新死角”。许多城市在城市化期间,转地、收地过程中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非常容易引发此类土地产权不明、管理不善问题。我省几次大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起火楼房产权不清,导致长期无人顾及消防问题,最终酿成大祸。二是执法监管体制不明。从群众的大量举报中发现,不少小作坊、小工厂不仅藏身于出租屋,有的甚至进入高档住宅楼中,其隐蔽性极强。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等部门因没有相应的处理机制和上报制度,在处理上存在执法和监管空档。三是重大安全隐患牵涉诸多民生问题。如教育、卫生等部门上报的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医院,有不少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在整治中,由于这些场所涉及学生上学、市民看病等民生问题,执法部门无法采取简单拆迁的方式解决,只能在原建筑基础上进行改造,但这些整改工程极其复杂,费用高、难度大,隐患难以彻底根治。上述三大问题严重滞阻了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的效果,

下一步,一是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大“查违”、“疏理行动”、“清无”工作力度,坚决消除滋生安全隐患的源头,同时公安、消防、贸工等部门狠抓“三小”场所、废品收购站、网吧安全整治。二是加大部门联动,确定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职责,做到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监管一批。(深圳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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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  讯

 

《绩效管理理论在广东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

与展望》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优秀调研论文

一等奖

 

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出《关于表彰2008年度安全生产优秀调研论文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210号),揭晓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思考研究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论文征集活动优秀论文评奖结果:我局选送的论文《绩效管理理论在广东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与展望》获得一等奖并入选《安全生产优秀论文集》。

据了解,全国共有942篇调研材料参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成立了由总局领导担任组长的评审领导小组,总局办公厅以及各司负责同志为成员,经严格评审,共有97篇优秀论文获奖。此次安全生产若干重要问题论文征集活动从08年7月底拉开帷幕。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对此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的高度,指示相关处室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并积极组织调研材料参评。通过开展深入研究,理性思考,把握特点,探索规律,推动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建立安全监管监察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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