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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简报 二〇〇八年第八期(合刊总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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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2 我要评论( )

一、今年1-7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中有降 二、我省不断涌现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新经验新模式 三、惠州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长座谈会召开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 五、汕尾抓好四项督查 百日行动圆满收官 ★经验交流

一、今年1-7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中有降

二、我省不断涌现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新经验新模式

三、惠州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长座谈会召开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

五、汕尾抓好四项督查 百日行动圆满收官

★经验交流

六、广州市安全监管局以“五抓”促执法

七、梅州市梅江区加强村级培训 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八、中山市安监局拟建全市安监系统应急救援志愿队伍

 

 

★综合信息

 

今年1-7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

稳中有降

 

今年1—7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5875起,死亡4501人,受伤27269人,直接经济损失20611.5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4%、15.9%、19.0%和13.8%。

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318起、死亡284人、受伤131人、直接经济损失5962.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9%、22.6%和62.9% ,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16.5%。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总体继续保持稳定。2008年1—7月,全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4%、15.9%、19.0%和13.8%。7月当月的四项指标也同比分别下降17.8%、16.2%、19.2%和20.3%。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1—7月份,全省发生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318起,死亡284人,同比减少292起,83人,分别下降47.9%和22.6%;道路交通事故22754起,死亡3986人,同比减少5008起、752人,分别下降18.0%和15.9%;水上交通事故23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6起、20人,分别下降20.7%和71.4%;铁路交通事故65起,死亡58人,同比减少20起、4人,分别下降23.5%和6.5%;。

三是较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上升。今年1—7月份,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90起,死亡357人,同比多发生15起,多死亡73人,分别上升20.0%和25.7%。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发生2起,死亡27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多4人,同比上升17.4%。

四是部分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形势严峻。

1—7月份,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为47.0%,其中有5个市超过控制进度,分别为云浮100%、汕头90.9%、阳江75.0%、韶关74.1%;

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为50.4%,其中有茂名、湛江2个市超过进度,分别为64.9%、60.1%;

全省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2.0%,超出控制进度13.7个百分点,有10个市超过控制进度,其中超标幅度最大的4个市依次为惠州288.9%、肇庆114.3%、深圳106.3%、清远100%;

铁路交通控制指标进度为54.7%,河源、清远、汕头、潮州、韶关分别为125.0%、112.5%、100.0%、100.0%;

渔业船舶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2.0%,超出控制进度3.7个百分点;

全省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三类事故中较大以上事故87起,占全年控制起数的71.9%。其中有13个市超出进度,超标幅度最大的4个市依次为汕头300.0%,韶关150.0%、湛江116.7%、茂名114.3%。(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我省不断涌现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新经验 新模式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广州、深圳、佛山一些镇(街道)、村(居委)在日常监管中积极探索、勇于尝试,创造出良好的经验做法,涌现出不少新经验、新模式,展现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在基层的强大活力,有效扭转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减、难以落实到基层的被动局面,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主要经验做法是:

一是善于解放思想,敢于突破体制障碍。广州、深圳、佛山等地敢于抛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惯性思维,针对变化了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大胆尝试,突破“惯例”,创新出适合新形势的工作模式和思路。佛山顺德区容桂街道根据当地工商业布局广泛的特点及城市化社区服务的趋向,积极推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察、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在传统的安监机构配备模式遭遇编制限制瓶颈的情况下,容桂街道党政领导跳出传统模式,在街道办“八大办”序列中增加安监办,作为“九大办”之一,并在辖区内所有村(居)建立安全办,作为村(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极大地加强了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力量,使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延伸到村居。广州番禺区草河村则根据自身实际,实行“村管安全”,创造性地实现村民委员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依靠村规民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民事约定的监管手段管理安全生产,赋予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巡查人员的合法地位及巡查工作合法性,及时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措施传达到基层群众、基层企业,把事故隐患解决在基层。深圳市率先在龙岗区试点引入安全生产托管理念,在中小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托管制,借助中介机构及其专业技术力量,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检查、持续改进的运行机制,使企业安全管理步入良性循环轨道。通过监管体制和工作模式的创新,强化了安全生产基础,实现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最基层的目的。

二是善于整合基层各种力量,健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佛山顺德区容桂街道建立了“政府(安监办)—社区(村)委会(安全办)—企业”的三级纵向管理网络,以及“政府(安委办)—战线(部门)—行业(单位)”分线把关的三级横向管理网络。根据这一网络,仅街道以下就建立起了街道、村居、企业三级安全监管网络。第一级,街道成立容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时设立安委办和监察中队,配备专职人员32人,现代化办公设备及安全生产监管器材配备齐全;第二级,全街道的26个村、居设立社区(村)一级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配备了183名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解决了村居层次安全管理空白问题;第三级,全镇企业内建立了一支由2800多名注册安全主任组成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广州番禺区草河村在抓好村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同时,还组织了一支由民兵、治安队等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投入10万多元配备有关的扑救设备,管理和抢险两支队伍,共同担负起村的安全管理工作,从监管和应急救援两方面夯实了基层安全生产基础。深圳市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安全技术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目前试点的龙岗区13个街道已全部推行了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实行安全生产托管的企业总数已达到331家;深圳市全市所有具备资质的17家安全中介机构、200多名各类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参与从事安全托管服务,成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新的生力军。通过安全中介人员的专业技术服务,使该市安全生产监管产生了明显效果,企业的安全现状大有改观,工伤事故明显下降,有的事故发生率为0;特别是龙岗区坂田街道在辖区企业数量比上年增加500多家的情况下,工伤事故比上年减少567宗,事故发生率下降了42%。这些得力措施,有力的整合和调动了基层各种力量参与到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当中来,真正实现了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三是善于运用政策法规,坚持实行依法监管。广州市番禺区草河村在实行“村管安全”工作中,针对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的自治组织,不是一级政府,法律没有赋予村行使政府安全监管权利的实际,积极寻找法理依据。该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第七条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将村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定位为村民自治的民间组织,从而使得村级安全监管行为成为一种自治行为,由于村是集体土地和财产的所有权人,村级安全监管的途径就是以所有权人的身份管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一定位使得村这种民事组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合法性和实操性。根据“村管安全”是自治行为的定位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草河村制定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了《草河村安全生产管理村规民约》,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村民委员会与承租村属厂房、场地的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村委会与辖区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理顺了相互间的安全职责和义务,确保村安全管理办公室巡查人员具备进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巡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权利。深圳市以《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为依据,在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时,特别增加了相应条款,要求“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商场、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应当配备安全主任或者委托安全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确立了安全生产托管相应的地位。同时还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推行企业安全托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托管的概念、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和形式以及安全托管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为在全市全面顺利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托管模式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是善于制订规章规程,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工作。佛山顺德区容桂街道26个社区(村)安全办均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会议制度、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安全教育等一系列制度,编制了《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指南》,统一规范了安全生产检查、上报等各项基本程序;该镇辖区内的所有村(居)安监办均建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台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分类明细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等监管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开展对属地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草河村安全生产办坚持实行日巡日检周报制度,每天都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检,每周一汇报上一周巡检情况至街道安全办;并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定期巡查,把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分A、B、C三类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或发出意见督促企业整改。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社区(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是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监管工作的实效。佛山顺德区容桂街道强化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快捷、高效的安全信息联络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积极打造容桂街道安全生产现代化监管的品牌。先后投入35万元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在街道、村(居)和企业三个层级中推行使用,形成以电子信息网络为平台的安全监管网络,镇、村(居)安全监管部门可通过系统中的视频监控模块对57个含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生产现场、仓储现场等作业场所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有效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使得单位时间内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更广、督查力度更深、工作时效性更强。他们还利用信息网络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了对辖区内危化品从业单位和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监控;并通过安全评估建立起企业“一企一档”制度,对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有效地防范了各类事故发生。(省局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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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惠州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惠民之州”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了各项安全生产监管措施的落实,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监管力度、安全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惠州市惠城区积极创新镇村两级安全监管,加大对基层基础的安全投入力度,进一步推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监管延伸至村(居)、责任落实到企业,进一步实现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目标,构建了“政府(安监办)-社区(村)委会(安全办)-企业”的三级纵向管理网络,以及“镇政府(安委办)-战线(部门)-行业(单位)”分线把关的三级横向管理网络。层层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解决了基层安全生产“无人管”的问题。目前,全区18个镇(办)共有安监专职人员83人,并且在四个中心镇(办)成立了安监所,正式定编为正股级事业单位,定编人员3-5人,同时对安监所的职能正式划定,较好地构建了基层安监机构;二是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村(居)委会延伸,成立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全区251个村(居)委会均成立了安监办,由村(居)委会主任或书记兼任安监办主任,并且配备了1-2名安全生产协管员,负责对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查。目前,全区共有安全生产协管员500多名,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惠州市拟将惠城区的“双基”做法和经验向其它县(区)全面铺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惠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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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长座谈会召开

 

8月5日、6日,省安全监管局在中山市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长座谈会,会议总结回顾上半年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研究讨论了《首届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双先”评选方案》、《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实务(提纲)》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案例评析》。

陈建辉局长到会并同与会代表合影留念,黄霭珊副局长做了重要讲话,执法监察总队邓伟风总队长主持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分分管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和支队长参会。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省执法监察工作迈出了可喜的新步伐,呈现出几大亮点:一是执法监察工作力度明显增强;二是执法监察创新意识明显增强;三是执法监察团队意识明显增强;四是执法监察宣传意识明显增强。今年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5072次,同比了23.1%;实施经济处罚2153次,同比增长了75.9%;经济罚款4848.18万元,同比增长了105.9%。其中,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江门、阳江、湛江、云浮等8个地级以上市的经济罚款数同比增长幅度超过100%。

会议指出,虽然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发展迅速,但在实际工作中也碰到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环境较差、工作思路不清晰、执法文书质量不高、执法方法不得当、执法人员不到位、执法装备较落后等方面。

会议强调了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的重要性。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大局为重、以政局为重,全心全意,齐心协力,扎实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会议决定,下一阶段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抓好五个重点:一是要提高工作认识,端正执法思想;二是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要创造和谐环境,理顺多层关系;四是要树立法制意识,防止执法随意性;五是要树立责任意识,实行执法责任制。同时解决四个问题:一是要解决编制问题;二是要解决装备问题;三是要解决培训问题;四是建立奖惩机制。(省局执法监察总队  供稿)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

 

汕尾抓好四项督查 百日行动圆满收官

 

今年4月以来,汕尾市结合实际,在开展百日督查行动中注重抓好“四项督查”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参与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的企业和单位4200多家,组织检查组185个,出动检查人员3500多人次,检查企业1784家,发现隐患1513处,落实整改1472处,整改率达97.3%,圆满完成了各项督查任务。

一是抓综合督查。从5月12日开始,市政府派出了由市安监、监察、交通、消防、总工会、旅游、海洋与渔业、交警等部门组成的三个综合督查组,分别由三名副处级干部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督查行动。每个督查组负责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督查的时间不少于10天,督查不少于1/3镇(街道),每个镇(街道)督查1-2家企业。重点督查各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隐患治理年”活动进展情况,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以及打击“三非”、“三违”等情况,做到抓重点、带全面、不漏项。截至7月底,全市开展综合督查行动3次,督查镇(街道)36个,督查企业70多家,督查发现隐患150多处,全部督促现场或限期落实整改。

二是抓专项督查。各级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建设、海事、气象、海洋渔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质监、工商、旅游、卫生、教育等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积极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如安监部门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三非”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01次,检查各类企业408家(其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化品企业专项督查达100%),查处违法违规行为57项,收缴罚款金额66.9万元。公安消防部门重点督查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餐馆、饭店、小吃店、汽车摩托车修理店、废品回收站、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院)等企业火灾隐患。1-7月全市公安消防部门对360多家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责任立即改正1174处,限期改正681处,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5家,有力消除了一批“三小”场所的火灾隐患;质监部门重点督查锅炉、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状态,出动检查人员565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7家,设备433台(套),排除安全隐患28处,取缔设备8台,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95份;工商部门加强对非法网吧、电子游戏室以及无证经营行为的督查整顿,出动执法人员1200多人次,检查网吧200多户,批发市场、超市和门店3700间,取缔无证经营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室14家,查扣设备152件(套);海洋与渔业部门出动执法舰艇164艘次,执法人员450人次,检查渔船船舶3000多艘,查获违规渔船81艘;建设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在建工程53家,建筑起重机械、吊塔、电梯、钢井等特种设备63部,发出整改通知书36份。通过督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三是抓联合督查。各级公安、安监、建设、气象、海洋与渔业、质监等职能部门加强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深入开展联合督查行动,查处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安全生产问题。如4月30日,市安监局与市公安局加大剧毒物品的源头管理,打击非法经营活动,联合查处了海丰县梅陇镇10家违规使用剧毒化学品的电镀厂,查获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25公斤;5月21日,市安监局与市建设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建筑施工安全开展督查的通知》,从6月11至6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督查行动,重点督查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等,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检查企业51家,发现安全隐患46处,发出整改指令书18份。此外,市安监局还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防雷专项督查;与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开展休渔渔船专项检查,确保休渔期间渔船安全。

四是抓重点督查。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督查行动,有效整治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市公安部门重点整治机动车辆超速、超载、不按线路行驶、无牌无证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泥头车等交通违规行为和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检查组93个,出动检查人员385人次,检查企业372家,发现隐患47处,发出整改通知书47份;查获、销毁无牌无证摩托车、三轮车3000多辆,收缴爆炸物品炸药15公斤、剧毒物品65公斤。市交通部门重点对全市乡镇渡口游船、交通运输船舶、旧危桥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投入整治资金2000多万元,改造渡口16个、维护渡船29艘、运砂船8艘和旧危桥17座;陆河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校安全隐患进行登记造册,把排查中发现的防雷装置等43项列入重大隐患进行整治,现已完成整改24项,正在整改有10项,其余9项已列入整改方案。特别是省安委会督办的红海湾田墘街道大街市场的隐患,我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清理、整治和宣传力度,累计投入资金30多万元,清理整顿了市场货物堵路、帆布乱拉乱搭、三线交越和消防设施不足等问题,并成立了市场管理处,由区管委会每月拨款3000元聘用2名专职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场的日常管理。(汕尾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经验交流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以“五抓”促执法

 

今年以来,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围绕“严格执法、严管队伍”的宗旨,通过“五抓”,促进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五抓”即:一抓责任的明确,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二抓制度的完善,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规范轨道;三抓队伍的建设,为行政执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四抓方法的改进,把行政执法工作提上更高水平;五抓宣传的深化,为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1-7月份,全市共组织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34877个,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01118条,督促完成事故隐患整改92104条。全市共实施各类行政处罚691次,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128个,有效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广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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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加强村级培训

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

 

梅州市梅江区按照我省“双基”工作现场会的要求,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近期,该区安全生产村级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开班,全区每个村、居委各派出1名安全监管人员共约1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由区安监局发给《梅州市梅江区乡镇安全生产巡查员证》,实现全区村、居委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梅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中山市安监局拟建

全市安监系统应急救援志愿队伍

 

为提高安监系统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中山市安监局拟组建一支五十人的安监系统应急救援志愿队。志愿队的主要职责是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协助消防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进入事故现场,抢救伤员,了解、传递事故及救援情况的信息。志愿队由市安监局和全市24个镇区安监分局人员组成,组建完成后,市安监局将对志愿队成员进行救援知识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装备。(中山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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