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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简报 二〇〇八年第五期(合刊总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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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02 我要评论( )

三、省安全监管局首次召开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 四、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召开 五、2008年广东省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召开 六、我省切实做好奥运圣火在粤传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1-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解放思想学习

三、省安全监管局首次召开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

四、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召开

五、2008年广东省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召开

六、我省切实做好奥运圣火在粤传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1-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栏

八、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

九、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十、省交通厅迅速部署开展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各地动态


★综合信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际检查组到我省开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省际互查方案的通知》精神,5月11-18日,山东省安全监管局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我省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汇报,查阅了有关资料,并与安全监管系统人员进行了交谈,检查了制度建设、评议考核、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评议和核实,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表》进行了初步打分。检查组还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方案的要求,深入广州、深圳市进行了检查,了解了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我省反馈了有关情况,从六个方面充分肯定了我省2005-2007年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取得的成绩。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三是明晰执法权限,确保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五是建立了考评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六是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检查组还对下一步我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陈建辉局长专门作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省际互查。邓卫民副局长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和陈建辉局长的重要批示,向检查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并陪同检查组赴基层检查。政策法规处和各有关处室进行了精心准备,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积极开展自查,做好迎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省际互查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发展契机,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省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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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参事、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

闪淳昌教授到佛山传经送宝

 

  为提高应急管理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佛山市政府应急办邀请国务院参事、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闪淳昌教授来到佛山在机关大礼堂为全市各级应急管理干部和安全监管干部600余人上了一堂题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和风险的能力》的应急管理课。

闪教授的讲座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从应急管理提出的背景、当前应急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说起,运用大量的图片、文字资料阐述我国应急管理的发展历程和面临的现状,又从应急管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引申开来,指出我国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阐述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的原则、步骤、目标和方法,对于指导佛山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监管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3个小时的讲座精彩纷呈、引人入胜,全场不时爆发出掌声。(佛山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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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全监管局首次召开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

 

4月29日,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在惠州召开全省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这是广东省安全监管系统首次召开的、专门研究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的会议。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惠州市政府李选民副市长出席并致辞。
局领导首先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会议精神。局领导在讲话指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规划科技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几年中,全省安全规划科技工作取得了七个方面的发展和进步:一是安全规划指导和调控作用明显,促进了安全目标责任落实;二是调整和健全职能机构,加强了规划科技工作的组织保障;三是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力量;四是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五是推进安全信息化建设,提升了安全生产行政效能;六是加强科技攻关,推广应用一批优秀科技成果;七是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改善安全科技发展环境。
  陈局长进一步明确了全省2008--2010年安全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十一 五”规划》和《广东省2008--2010年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重点做好规划指标、重点项目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中介机构管理、劳保用品监管、专家组管理等几方面的工作,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要深刻认识安全科技工作的重要性,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科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安全科技意识。(省局规划科技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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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召开

 

4月24下午,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在肇庆市召开。会上,各市局交流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等机构建设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运作情况。25日上午,会议首先传达贯彻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和法规工作座谈会、全国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随后各市局和单位就救护队基本情况做了汇报发言。最后,省局冯寿宗副局长部署了全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任务。

一、各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进展情况

韶关、肇庆、揭阳3市已成功设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现正在推动各项工作的运转。佛山、惠州、河源、中山、东莞、江门等6市编委会、市领导已原则上同意。广州、深圳、珠海、汕头、茂名、潮州、梅州、汕尾、云浮、清远等9市成效不明显,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湛江、阳江等2市推进工作难度较大,短期内成立指挥中心的希望较小。阳江市编办已明确暂不设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二、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去年以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五个“新”:一是机构建设有“新”进展。尤其是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省政府7个部门应急指挥中心中第一个正式高配的机构,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很大。各地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作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市政府的支持。二是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有“新”突破。韶关、珠海、深圳、梅州、汕尾、广州等地市的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韶关市已经投入使用;东莞市政府划拨300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现正在做数据录入,很快可投入使用;广州市拟分三期建设应急指挥平台,第一期工程将启动。三是应急救援能力有“新”提高。通过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加强日常演练,应急队伍抢险救灾实战和协同作战能力有了大幅提高。四是预案编制有“新”发展。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地方预案、企业预案进一步健全,预案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是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有“新”起色。包括值班制度、信息报送、部门预警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完善。

存在的问题:一是地市级应急救援机构建设不平衡,部分市工作无进展,部分市希望渺茫;二是因规划、投入等方面因素,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工作进展不快;三是应急救援能力不高,装备落后,出了事故,真正有效的救援能力很低;四是应急预案不完善,演练不足;五是应急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六是应急宣传培训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组建机构。加大力度推进各市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各市局要主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多汇报,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着力抓好指挥中心设立工作,力争2008年8月底前建立运转起来。争取机构独立、人员编制到位、参公管理、主任高配等一步到位;至少保证机构内设、人员编制增加、有经费保障。

二是要建设平台。一是要统一规范,加快项目立项工作;二是要根据职能定位,制定标准,危化品、矿山行业属于直接指挥,其他部门属于协调指挥;三是选好应急平台建设地址,与安监办公楼建设结合起来;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尝试政府支持、企业合作、企业投资等方式;五是5月份组织部分市及专家到兄弟省、市考察调研应急平台建设经验。

三是要建设队伍。根据矿山、危化企业特点,做好布局规划;明确国家、省、市责任,分级建设;广泛发挥社会力量,探索社会化管理的方式,不要政府统一包办;做好装备设施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投入,保障经费、物质到位,各地市要参照省的做法合理安排、使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四是要编制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深化应急预案建设,规范预案管理制度,力争实现国家安监总局关于“2008年底前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不断修订、完善预案管理,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各部门预案间的衔接。

五是每年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的应急演练。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地要制定演练工作计划,加强对演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是建立管理机制。逐步理顺各部门专业应急机构、政府应急机构间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加强省际合作机制,建立中南五省、胶东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方面的合作机制;加强各救援基地、救援队伍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竞赛、演练等活动。

七是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会议。争取今年7月份,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今后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奠定基础。(省局应急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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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东省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

工作会议召开

 

为进一步做好省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省海上搜救中心于4月25日在广州召开了“2008年广东省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省今年的防抗热带气旋工作情况,研究并部署下一步省海上船舶、海港防抗热带气旋的措施。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邓卫民在会上作了防台部署重要讲话,省气象台、省海洋预报台气象专家对近年来气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总结,并对2008年的热带气旋和风暴潮情况进行了预测和评估。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届二次会议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奥运会之年。做好海上船舶海港防热带气旋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同时,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增多,海上防台任务十分艰巨。据气象部门预测:2008年登陆或严重影响广东省的热带气旋有5-7个,属正常略多年景;首次影响广东省沿海的热带气旋(初台)“浣熊”已于4月19日在阳江市登陆,属于偏早年景,终台大致出现在9月中旬。

为做好今年防范热带气旋工作,保障在广东省水域航行、作业的船舶及人员安全,各单位一要加强领导,确保防抗热带气旋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二要因地制宜,加强港口防热带气旋的统一组织指挥;三要突出重点,做好重点船舶防抗热带气旋工作;四要加强应急值班,做好热带气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五要加强海上救助力量部署。(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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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切实做好奥运圣火

在粤传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在粤传递期间的生产安全,全省安监系统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各地各部门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奥运圣火在粤传递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检查,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二是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事故隐患“全面清查,逐级筛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综合整治”的整治原则,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严密监控和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落实具体安全监控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停产停业并做好安全监控工作。特别对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如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腐蚀品、剧毒品、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和重要设施设备,要严密监控,防止恐怖袭击,确保不丢失、被盗或引发安全事故。三是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事故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单位在奥运圣火传递期间要增强“防恐怖袭击、防盗、防安全事故”意识,加强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省局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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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份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8年1-4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15076起,死亡2608人,受伤15458人,直接经济损失12121.5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18.0%、14.7%、20.0%和12.6%。

  今年1-4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是:

总体保持稳定。今年1-4月份,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均保持下降趋势,分别下降18.0%、14.7%、20.0%,和12.6%。 4月当月的四项指标也同比分别下降17.2%、12.0%、16.5%和9.9%。

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1-4月份,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042起,死亡2278人,同比减少2913起、455人,分别下降18.3%和16.7%;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发生40起,死亡141人,同比增加1起、10人,分别上升2.6%和7.6%;水上交通事故9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11起、5人,分别下降55.0%和62.5%;铁路交通事故41起,死亡35人,同比减少10起、2人,分别下降19.6%和5.4%;。

较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上升。今年1-4月份,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57起,死亡221人,同比多发生10起,多死亡59人,分别上升21.28%和36.4%。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发生2起,死亡27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多4人,同比上升17.4%。

部分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形势严峻。

1-4月份,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为20.4%,其中有5个市超过控制进度,分别为韶关48.2%、阳江37.5%、湛江35.3%、梅州35.0%、深圳34.31%;

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为28.77%,其中有湛江、茂名2个市超过进度,分别为39.1%和38.6%;

全省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7.8%,超出控制进度28.5个百分点,有14个市超过控制进度,其中超标幅度最大的4个市依次为惠州277.8%、肇庆114.3%、深圳100.0%、梅州80.0%;

铁路交通控制指标进度为33.02%,汕头、河源、潮州、清远、深圳、韶关、惠州分别为100.0%、75.0%、50.0%、50.0%、50.0%、37.5%和37.5%;

渔业船舶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50.0%,超出控制进度8.3个百分点;

全省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三类事故中较大以上事故56起,占全年控制起数的46.3%。其中有10个市超出进度,韶关、汕头、梅州三个市已经达到100.0%,湛江83.3%、惠州70.0%、江门、茂名和河源为57.1%、深圳44.4%、广州38.9%。(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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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栏

 

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3月中下旬,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以“解放思想,破解安全生产发展难题,适应广东新一轮发展需要”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赴国内12个省(区、市)的专题考察调研,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区、市)安全监管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达到了互通经验,取长补短的调研目的。

法制建设方面:陕西以省长令形式出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局规范性文件发布《生产安全重大、较大事故和较大未遂伤亡事故信息处置办法》。四川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形式颁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制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内蒙古在“三定”方案中一次性授权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为区政府事故调查的牵头单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江苏以省府办名义下发《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全员责任制;出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由省财政列支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建立了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内蒙古以安委办名义组织起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了各部门特别是国土、交通、建设、商务和经委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辽宁对市、县两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双基”建设方面:江苏全省镇(街)安监站建立达到98%以上。上海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安全监管新模式,以街镇安全机构为依托,以社区网格合理划分为基础,整合资源开展综合安全监管,最终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的管理新模式。山东在全省乡镇共建立执法中队1497个(4024人),基本形成了四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网络。浙江全省1519个镇(街)中有1446个设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监察人员;3万余个村(居)中绝大部分配备了专职或以安全生产为主的公共安全管理人员。

强化重点监管方面:江苏出台《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规范日常监管;建立危化品专家库;全省有64.2万家企业制订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高危行业实现了预案全覆盖。内蒙古强力整治非煤矿山,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确保完成两年关闭非煤矿山40%,2008年内80%的地下矿、40%的大型露天矿要实现安全标准化,力争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黑龙江安全监管局与国土资源厅在对非煤矿山的管理上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规定所有采掘施工单位到该省从事作业活动,必须将企业基本情况和从事项目向省安全监管局备案。

宣传教育方面:江苏出台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统一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开发考试题库;投入100多万元建成了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化系统;对培训机构实行年审制度。云南注重部门联动抓交通、水利、煤矿等重点行业的安全宣传教育。四川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常态机制。在省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为期1年的“大众安全”节目,每周三、五各播出1小时。

落实经济政策方面:四川建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的制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将安全生产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生产经营成本;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井下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制度。重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安保互动”防灾防损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安全预防费用、企业风险抵押金“四位一体”的落实企业和政府安全投入的安全监管特色机制。把商业保险引入安全生产领域,有效地化解了事故风险。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方面:上海2007年出台《“科技兴安”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有不少于50万元“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经费,召开专家组会议,举办专家组研讨和调研活动。争取到1500万元建设资金建设两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重大危险源监管等4个分中心投入3000多万元,与综合信息平台同步建设。在入沪危化品、剧毒品运输槽车使用了RF电子标签,实现了远程定位和视频监控。浙江2005年以来投入超过1000万元成立2个研究室和在建3个重点实验室。山东奖励在安全生产科技工作中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2007年共奖励87个项目30万元。陕西采取社会融资的先进合作方式,计划两年内建成总投资7305万元的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山东抽调专家参与执法解决技术支撑不足问题;建立涵盖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共有专家300多名),拨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日常工作经费。江苏投入1800多万元建立了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调度中心和视频系统,实现了网上许可审批。(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稿)

▲珠海市安全监管局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第二阶段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该局共组成5个调研小组,分别由局领导率队,紧密联系安全监管实际,围绕“如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水平”、“如何加强队伍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等10个课题,分赴省内外各地和辖区内有关部门、企业深入开展调研,并及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镇(街)安全检查员队伍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5个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还印发了《关于落实岗位责任制的通知》,签订了科室和岗位责任书。(珠海市解放思想学习办公室  供稿)

 

 

★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专栏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4月17日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实际,迅速落实行动。一是立即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迅速发出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150号),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地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督查行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于4月24日上午召开有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防范重特大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目的、内容、安排和要求,省政府副省长佟星对全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强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而作出的重大举措,也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施政理念的生动体现,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百日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三是省政府办公厅迅速下发《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159号),成立了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佟星副省长亲任组长,切实加强对“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指定省安委办负责对各类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的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省综合督查行动。对此次督查行动提出要做到“三个结合”,即:督查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与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相结合,与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并实现“四个100%”,即:省督查市达到100%,市督查县达到100%,县对乡镇(街道)督查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四是在各地开展自查、督查的同时,从4月24日开始至7月31日,省政府组成由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气象局和省总工会等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的7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开展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每个督查组分别挂点3个市,对每个市督查的时间不少于10天,督查不少于1/3的县,每个县督查1-2个重点镇,2-3家重点企业,时间持续3个多月。为此,省安委办还专门印制了《督查工作手册》,并于4月23日下午召集参加督查的全体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要求各督查组对所负责的3个市必须一抓到底,切实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督查期间要深入基层,实时了解各市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确保“百日行动”不走过场,发挥实效。省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事、气象、海洋渔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质监、电力等部门也于同期组织若干个由厅级领导带队的专业督查组分赴各地对19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做到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确保检查督查不留死角。(省局综合协调处 政策法规处  供稿)

 

省交通厅迅速部署开展全省交通行业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省交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的部署,结合全省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迅速制定《广东省交通厅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具体突出督查7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督查:去年排查出来的127座五类危桥、379座四类桥以及暂未确定技术状况的904座桥梁的整改落实情况;事故多发路段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在建施工项目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码头、航道、航电枢纽、船闸、航运枢纽等水运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二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方面,重点督查: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驾驶员等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帐情况;清理个体挂靠车辆情况,加强对“挂靠”、租赁、融资、承包等经营方式的个体运输户、私营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营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车辆安全检验、例行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的情况;对应当报废的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的情况;《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落实情况;是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长途班线客运沿途休息点及强制休息的落实情况;客运班车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情况,加强对车辆过程动态监管情况等。三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方面,严格按照《关于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规定的检查条目,开展“回头看”,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单位、车辆、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四是水路运输方面,以开展“两防”回头看为重点,督查“两防”活动中排查出来的隐患整改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对“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的隐患排查;老旧客滚船安全及运行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加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安全督查。五是治超工作方面,重点督查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车辆的治理情况、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源头治超情况。六是乡镇渡口渡船方面,重点督查乡镇渡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情况,渡口安全设施、渡船安全设备情况;渡船船员的配置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等。七是琼州海峡轮渡运输方面,重点督查危险品检测站的工作开展情况,港口经营人对夹带危险品过海车辆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琼州海峡各类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据了解,省交通厅已明确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督查,省航道局负责全省航道系统安全督查,省琼州海峡办负责琼州海峡的安全督查,各地交通局负责本地区交通行业安全督查。在此基础上,该厅组织厅机关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对各地、各系统进行综合督查。(省局综合协调处  供稿)

 

★ 各地动态

深圳市南山区加大力度整治安全隐患

 

“2.27”火灾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南山区认真吸取事故的深刻教训,加大力度整治安全隐患:一是全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特别是针对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加大检查力度,并聘请专家协助街道办事处进行排查。二是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采取由专家挂点企业帮助检查,企业自主整改,执法人员及时跟踪督促的形式,逐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重视举报投诉,铁腕整治安全隐患。“2.27”事故发生以后,安全生产隐患投诉量大幅度上升,对每一条举报信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直至隐患消除。(深圳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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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狠抓“五落实”,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惠州市在巩固安全生产大宣传大发动成果的同时,扎实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整改自查中发现和确定的重大隐患。截至4月5日为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经过排查摸底,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2处,并已登记、建档、造册。除惠城区以外,均已上报市安委办。

惠州市“四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最近发出通知(惠安治明电〔2008〕七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实行领导分工包干负责,全面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一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各县(区)、各部门 “安全责任要到官、要到人、要到岗”,实行分片分街包干责任制。二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要实行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和挂牌督办制度。三要严格执法,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为契机,发现“三非”必须立即取缔,“三违”和“三超”必须立即纠正。四要严肃法纪,以事故查处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注意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警示作用,通过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来整治其他类似的隐患,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五要加强安全隐患治理情况上报工作。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规定上报的县、区和部门,市安委会将予以通报。(惠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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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一线  为民解忧

 

梅州市安监局卜勇祥局长与该局业务科室科长一起走进梅州市电台行风热线直播室,与群众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上线直播期间共接群众来电或网上留言咨询、反映问题22个(条),现场解答群众来电9个。

下线后,市安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务会对22个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研究,并根据梳理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月11日,市安监局卜勇祥局长率领由市、县安监业务执法人员组成的调查组,会同南口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深入到群众所反映影响其生产、生活安全的梅县南口镇横坑石场调查了解情况,责令石场要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正确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该石场老板表示在今后的作业中,确保不影响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此举深受当地村民的好评。

在抓好反映问题落实的同时,对群众咨询的安全生产问题,市安监局依法依规,有理有节,认真做好答复,受到有关部门和群众的好评。(梅州市安全监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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