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七年第二期)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2 我要评论( )

★综合信息 一、我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省安全监管局陈建辉局长率团出席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 三、我省迅速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督查意见 四、我省安全

★综合信息

一、我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二、省安全监管局陈建辉局长率团出席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

  三、我省迅速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督查意见

四、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1-9月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及特点

★地方动态

一、珠海积极开展镇(街)安全检查员队伍组建培训工作

二、深圳盐田区出台《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实施办法》

三、东莞开展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研

四、汕尾海丰县建立乡镇安全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网络

★活动简讯

 

 

我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9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紧接着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主要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省国庆节“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以及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秘书长徐尚武主持了会议,佟星副省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佟星副省长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继续攀升的情况下,全省安全生产事故保持了稳中有降的趋势,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事故总量依然较大,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交通运输、采矿、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较大以上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欠账较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突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国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要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坚持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二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三是要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四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五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六是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佟星副省长还强调,要认真做好国庆节“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二是要加强交通运输监管,确保节日出行安全;三是加强大型商场、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管;四是要切实做好节日值班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国庆节“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这次会议主会场设在省政府,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设分会场。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等有关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等单位的负责人,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省管国有企业、中央管理的驻港、驻粤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共100多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办公室供稿)

※※※※※※※※※※※※※※※※※※※※※※※※※※※※

 

省安全监管局陈建辉局长率团出席第二届

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

暨安全发展论坛

 

9月20—21日,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在四川成都市隆重举行。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安全监管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工事务局有关负责人汇聚一堂,围绕“和谐社会与安全生产”主题,共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发展大计,继续推进泛珠江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我局陈建辉局长率团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突出协作共进 促进安全发展》的发言,办公室余德旋主任代表联席会议秘书处向会议主席团汇报了一年来秘书处工作情况。

陈建辉局长在发言中回顾了去年首次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和高层论坛在广东成功举办以来,广东省在促进区域安全生产合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对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下一步工作,陈局长提出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建制”。要尽快研究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互动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等。二是突出“交流”。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监管业务的交流和往来,加强监管人员之间的交流,组织监管对象、行业协会等之间的交流沟通,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区域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交流。三是突出“联动”。加强各省、区应急资源的整合,适时组织跨区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铁路、民航、核工业和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此外,在安全生产执法方面也要加强联动。四是突出“实效”。要注重将理论调研运用于实践,使理论成果真正转化为实际成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武器”。

总局梁嘉琨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在应急救援、安全培训等方面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对促进区域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合作,取得实效。

会议上,各省代表畅所欲言,交流经验,互商大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四川省黄彦蓉副省长也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协作方案》,并为“和谐社会与安全生产”征文活动获奖论文颁奖,确定了福建省安全监管局为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的主办方。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成效明显,深入推动了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谱写出了“和谐泛珠”的新篇章。(办公室供稿)

※※※※※※※※※※※※※※※※※※※※※※※※※※※※

 

我省迅速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国务院

安委会督查组督查意见

 

2007年9月2日至9月7日,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宋明昌同志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组第七组,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于9月6日下午,向省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督查组充分肯定我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认为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国务院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早作部署、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督查组同时也指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四方面的建议意见。对此,我省迅速采取五项措施,认真予以落实整改。

(一)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针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省安委办根据佟星副省长的指示,迅速行动,于9月7日下午连续发出4个督办函,要求有关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落实整改,并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二)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一是落实责任,狠抓整改。要求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全部登记建档,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制定整改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落实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期限,实行“一企一档,分类治理”。对当场整改的一般隐患,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有反弹现象的,责令企业重新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主管部门明确专人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紧紧盯住,定期跟踪,通报整改进度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防止出现反复。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控。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坚持将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较多以及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反弹较大的地区作为重点地区;将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较多,事故多发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领域;将非煤矿山,危化品从业单位,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等企业作为重点企业;将责任不到位,制度不落实,违章、违纪、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设施不完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作为重点隐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块负责”的原则,落实挂牌督办制度,严格监管。要责成责任单位制定整改监控方案,落实严格的隐患治理责任制,并在整改期间,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组织检查,确保成效。一方面,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促进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要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尤其是突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由省安委会组织对各地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全省。此外,在全国部署的隐患排查治理集中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全省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延至年底,要求各地每月汇报情况,12月底省政府组织督查组再次进行检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一是执行安全许可,严格市场准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中小企业的安全资质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遵守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安全设备设施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验收通过和颁发安全资质证书,从源头上限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中小企业进入生产经营领域。要淘汰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依法整改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陈旧、严重威胁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健康的中小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关闭不具备整改条件、不能采用新工艺或者没有能力上新设备的中小企业,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促进中小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关于“提取安全费用、提高事故赔偿标准和风险抵押金”的要求,保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通过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管理手段和生产工艺,推动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安全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扭转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三是夯实安全基础,加强企业管理。加强对中小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未能执行制度要求的中小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完毕或达不到规定整改标准的,要责令继续整改,并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对拒绝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和关闭。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普遍进行安全评估,排列档次,分类指导;要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对重点单位监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实施重点检查、跟踪检查和管理,切实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加强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报告、群众举报和信息反馈制度,保证准确、及时反映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通过公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及时传达和传递安全生产方面的决策、指示、部署和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指导督促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台账、记录等基础性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事故;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事故应急预案、员工安全培训档案等,切实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认真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研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四个结合”,努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一是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研究,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二是与危险源监控工作相结合。在建立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有关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动态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制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把应急救援的基础工作打牢打稳,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四是与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相结合。强化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五)尽快依法完成对“6·15”九江大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的“6·15”九江大桥船撞桥梁事故省政府调查组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确保在本月全面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呈报省政府批复结案。事故批复结案后,将事故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综合协调处供稿)

 

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已初步形成体制完全理顺、机构基本组建、执法权威初显的良好格局。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省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全部组建到位,全省共到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1177人。同时,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1—9月,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呈现如下显著特点:一是执法监督监察的工作面不断扩大。1—9月,全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44948个、365139次,同比分别增长62.2%、77.6%;二是对事故隐患的查处力度显著加强。通过现场监督监察,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60469条、重大事故隐患1784条,同比分别增长了110%和70.5%,按期整改率分别为90.8%和96.7%;三是依法打击力度明显加大。全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共实施行政处罚6235次,共处罚没款4802.13万元,实际收缴行政罚款4122.03万元,罚款收缴率为85.8%。通过加大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起到了“查处一家违法企业,整治一片区域”的良好效果,现显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整个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拳头”、“尖刀”作用,树立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执法监察总队供稿)

※※※※※※※※※※※※※※※※※※※※※※※※※※※※

 

1-9月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及特点

 

今年1-9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0199起、死亡6693人、受伤42645人、直接经济损失28442.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21.7%、8.1%、19.2%和4.2%。

9月单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130起,死亡650人,受伤4411人,直接经济损失2062.4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同比分别下降21.65%、23.80%、15.21%和39.71%。

今年1-9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是:

总体保持稳定,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1.7%、8.1%、19.2%和4.2%。

工矿商贸、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铁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但渔业船舶事故仍居高不下,共发生45起,死亡42人,同比上升50%和75%。

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减少,群死群伤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100起,死亡363人,同比少发生19起,少死亡84人,分别下降15.9%和18.8%;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发生2起,死亡23人,分别下降50%和65.2%。

大部分行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不容乐观。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控制指标进度为75.2%,超出控制指标0.2个百分点,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占全年指标77.6%,超出2.6个百分点;特种设备占全年指标78.9%,超出3.9个百分点;火灾占全年指标81.9%,超出6.9个百分点;渔业船舶超出全年控制指标,达到105%,形势均不容乐观。(综合协调处供稿)

 

 

★ 地方动态

 

珠海积极开展镇(街)安全检查员

队伍组建和培训工作

 

根据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珠三角镇、街组建安全监管机构和珠海市政府七届3次、25次常务会议以及市政府第19次、35次工作会议要求,珠海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消防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向各区、经济功能区发出了《关于加强镇、街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同时,向珠海市政府上报了《珠海市镇、街安全检查员组建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市安全监管局选择基础较好的金湾区三灶镇开展了镇、街安全监管综合试点。各区、经济功能区积极组织开展招聘录用工作。目前,全市23个镇、街共招收安全检查员144人。其中,部分经济功能区根据市的镇、街安全检查员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市里分配的招录名额的基础上,增加招录人员(由当地财政负担)。如高新区的分配名额为8名,该区实际招录19名,增加11名,成立了金鼎、唐家两个安全监管站,全区16个社区每个社区配备1名安全检查员;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的分配名额为3名,实际招录6名,增加3名。

为真正做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基层安全监管不仅“有人管”,还要“会管”, 9月24—28日,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公安消防局联合举办了镇、街安全检查员培训班,赵建国副市长在开学仪式上作学习动员。培训内容: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安全生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消防现场检查方法和内容,机械安全、用电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消防基本知识、防火防爆、建筑防火基本知识,事故调查与处理等。(珠海市安全监管局供稿)

※※※※※※※※※※※※※※※※※※※※※※※※※※※※

 

深圳盐田区出台《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实施办法》

 

日前,深圳市盐田区出台了《深圳市盐田区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实施办法》。该办法共25条,是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模式的一项创新:1、在内容上,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培训内容,细分为社会组织的公共培训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三级”教育培训两项内容,突出“公共培训”;2、在形式上,参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实行“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学师资、统一教学时限、统一考核题库及统一合格证书”的“五统一”;3、在费用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并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先缴费培训,考核合格后全额退还,实行“先交后退”;4、在管理上,实行证书管理制度,经考核合格者统一发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并将此证书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重要项目。(深圳市安全监管局供稿)

 

东莞开展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调研

 

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家具制造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其安全生产现状,进一步加强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东莞市安监局组织由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的调研组,对全市家具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调研,形成了《东莞市家具制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对策调研报告》。

近年来,东莞市市镇(街)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了对家具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大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不断趋于好转。但由于部分家具企业大量贮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存在粉尘、有害化合物的职业危害;各种规模、各种类型、各种性质的家具企业并存,产业结构较为复杂;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人员流动频繁;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有其特殊性及复杂性,相对其他行业,其火灾及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几率相对较高,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通过调查,分析了家具制造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指出家具制造业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最后对如何加强家具制造企业的安全监管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提出了要不断强化对家具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帮助和指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把在家具行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完善控制指标体系作为我市在安全生产方面创新发展模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务求尽快将我市家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本次调研通过仔细研究,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以强化监管,督促和帮助企业树立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从而总体上实现东莞市家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改进和创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东莞市安全监管局供稿)

※※※※※※※※※※※※※※※※※※※※※※※※※※※※

 

汕尾海丰县建立乡镇安全生产信息化

综合管理网络

 

为切实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网络,汕尾市海丰县今年投入资金20多万元,为全县17个镇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各配备了1台电脑,1部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2个专用档案柜,1套电子版重大危险源监控图,大大加强镇安全办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全县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同时,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素质,海丰县安监局还联合县法制局举办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培训班,为全县60名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培训学习,大大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汕尾市安全监管局供稿)

※※※※※※※※※※※※※※※※※※※※※※※※※※※※

 

★活动简讯

1、9月13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专程到广州军区联勤部军官培训中心从化基地,亲切看望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业务培训的学员,并与班委、学习小组长座谈后与全体培训人员合影留念。陈建辉局长希望全体学员通过本次培训,达到增长知识、增进友谊、增强体质的三个目的,成为执法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执法监察总队供稿)

2、省安委办于9月初组织省公安厅、工商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8个重点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包括:“打非”工作的政府负责人和牵头部门及工作协调机构情况,组织开展“打非”联合执法情况,“打非”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镇、村的情况,今年以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事故结案情况。(危化品监管处供稿)

3、9月11日,省安全监管局在广州市召开了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组建以来的第一次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国地方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研讨会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近两年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明确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惠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广州市番禺区和清远市清新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棕棕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局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邓伟风主持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分管执法监察工作领导、支队长及执法监察培训班学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执法监察总队供稿)

4、9月12日,省安全监管局邓卫民副局长代表局党组出席了挂钩帮扶点广宁县仁尚里村与广宁县广顺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的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邓卫民副局长签约仪式上指出,这是我局出资为驻村点营造的一项“造血”工程,有利于仁尚里村今后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卫生建设、村民致富奔小康措施的落实,有利于增进企业与农村的了解,加强企业与农村协作,促进企业与农村共同发展。(机关党办供稿)

5、9月27日,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黄晗率队对广州市联新、振戎、中油洁能等3家企业的7座汽车加气站进行安全督导。黄晗副局长对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广州市交委加强对辖区内的汽车加气站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已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26家汽车加气站在近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给予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加气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危化品监管处供稿)

6、9月3—8日,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纪检组王武琦副组长、监察局局长率领的国家总局调研组,分别到广州、深圳、清远和清新等市、县安全监管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棕棕及监察室有关同志陪同了调研。国家总局调研组在调研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希望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再接再厉,进一步抓好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并按照围绕中心,服从大局的要求,结合广东实际,继续创新思路,为全国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新鲜经验。(监察室供稿)

7、省安全监管局从9月11日起组织对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检查对象是全省所有已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重点核查是否存在重大水患威胁、是否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人员提升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重大采空区并按照要求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等。通过专项检查,建立矿山安全管理档案,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努力遏制和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监管一处供稿)

8、9月19—20日,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座谈会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论坛在江苏无锡市召开。省安全监管局和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监管局派代表参会。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的《立足现实积极进取,推动立法提高权威》和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监管局的《村居监管有机构,企业安全有人管》被《全国基层(县域)安全监管工作论坛论文选编》收录,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监管局论文在论坛宣读,反映良好。(政策法规处供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