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广东安全生产简报(二OO七年·特刊(1))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02 我要评论( )

一、陈建辉局长突击检查肇庆四会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圳、珠海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三、东莞、清远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四、河源、揭阳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五、茂名、湛江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六、1—8月全省安全生产主要

一、陈建辉局长突击检查肇庆四会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圳、珠海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三、东莞、清远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四、河源、揭阳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五、茂名、湛江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六、1—8月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及特点

 

★前言:今年1-7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总量继续呈下降趋势,大部分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良好。但是,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情况仍不稳定,特别是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大幅度上升,形势十分严峻。对此,省政府佟星副省长在省安全监管局呈报的《关于近期全省工矿企业事故多发的情况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工矿企业事故多发再次提醒我们一刻不能松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望抓住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经济类型,加大整治力度,把工矿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遏制住。”

为贯彻落实佟星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省安全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从8月28日起,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和党组成员黄霭珊、黄晗、黄棕棕分别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深圳、珠海等8个市,对今年以来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督查组要求各市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遏制工矿企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的完成。此外,根据有关举报线索,9月5日,陈建辉局长轻车简从,在没有通知肇庆和四会市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率局办公室、监管一处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6人,突击检查了肇庆四会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

通过全省省、市、县、镇(街)四级联动,上下共同努力,立即打压住了工矿企业事故多发的势头,实现了两个“恢复”,确保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安全生产事故四项主要总体指标恢复全面下降。8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314起,死亡678人,受伤4600人,直接经济损失2797.6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4.64%、9.96%、16.50%和42.97%。二是工矿企业事故四项主要指标恢复全面下降并大幅度下降。8月份全省共发生工矿事故42起、死亡28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401.8万元,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55.32%、55.56%、70.90%和48.46%。


陈建辉局长突击检查肇庆四会

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根据举报线索,9月5日,陈建辉局长轻车简从,在没有通知肇庆和四会市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率局办公室、监管一处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6人,突击检查肇庆四会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

四会石膏矿是国有企业,该矿有两个独立的生产系统1号井和2号井,1号井由于受相邻的佛山三水市青岐石膏矿(已关闭)遗留的水患影响,已停产两年;2号井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正常生产,井下有100余名矿工作业。

9月5日一早,陈建辉局长一行,从广州直奔肇庆四会市石膏矿1号井井口,突击检查该井是否真正落实措施、停止生产。然后,又深入离地面150米深处的2号井井下的炸药库、采掘工作面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与闻讯过来的肇庆、四会市有关部门领导一起听取了四会石膏矿领导汇报矿井安全生产情况。

陈建辉局长在现场检查和听完汇报后,充分肯定肇庆、四会两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四会石膏矿严守纪律、没有违规生产,井下爆破物品规范管理等安全工作也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该矿对废弃的工作面要及时予以封闭,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窒息伤亡事故。

陈建辉局长对石膏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四会石膏矿受已关闭的原相邻的三水石膏矿存留水患的影响,是我省非煤矿山三大危险源之一。因此,矿山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矿领导,要经常深入矿井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生产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要切实落实防范措施,防止采掘工作面冒顶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企业要严格执行培训制度,新工人一定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高度重视“三条生命线”,电话要通,水管要通,空气要通,切实做好应急措施。

同时,陈建辉局长要求肇庆、四会两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吸取山东省新泰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河岸决口引发溃水淹井的教训,做好防台风、防汛工作,在台风、暴雨天气,要有高度的预警意识,要提前要求企业停产撤出井下工作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深圳、珠海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8月28—30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辉亲自带队,组成督导组赴深圳、珠海两市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的完成。督查组认真听取深圳、珠海两市和个别超标区(县)的工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座谈,掌握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分析了原因,对如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遏制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基本情况。深圳市是全省11个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突破进度目标的地级市中,唯一一个集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和火灾3项控制指标都超标的市。据统计,今年1—7月份,全市工矿商贸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73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3%,超过了全省前7个月58%的事故指标时间控制进度,死亡人数超进度指标多死15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46人,占省下达的全年事故指标的61%,也超过了省下达的指标进度,平均每天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6人;前7个月因火灾事故死亡16人,同比上升300%。

珠海市是全省11个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突破进度目标的地级市之一,突出问题是工矿企业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形势严重。据统计,今年1—7月份,全市共发生工矿企业事故13宗,死亡14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85.71%、75%,工矿企业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7.78%,超过了全省前7个月的事故指标时间控制进度。珠海市在控制指标数比去年实际死亡人数有所增加的情况下仍超进度目标,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主要特点。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深圳市的宝安和龙岗是事故大区,珠海市的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和高新区是重灾区。二是从行业看,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珠海市建筑业共发生事故7起,造成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3.86%和64.29%;深圳市建筑业死亡25人,占总数的34.2%,制造业死亡31人,占总数的42.4%。三是从经济类型看,深圳市事故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发生事故191起,死亡69人,占总数的96.42%和94.6%;珠海市集中在国有企业,事故起数6宗,死亡8人,分别占总数的46.15%和57.14%。四是从事故原因看,深圳市由于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以及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166起,死亡42人,分别占总数的83.8%和57.5%。珠海市由于员工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总数的61.53%和57.14%。五是从事故类别看,深圳市的机械伤害、触电和高处坠落事故较为突出,这三类事故合计165起,死亡45人,分别占总数的88.9%和61.6%;珠海市高处坠落事故较为突出,共发生6起,死亡8人,分别占总数的46.15%和57.14%。六是事故有向非重点行业或领域蔓延倾向,如深圳市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发生事故5宗,死亡6人,分别同比上升400%,500%。

(三)主要原因。一是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后,事故统计范围扩大,存在“矫枉过正”的现象。部分基层政府把一些不应纳入统计的事故或未能定性的事故也一并上报。二是去年事故下降幅度大,给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带来较大压力。三是经济的高速发展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四是部分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重,企业的安全隐患屡查不绝,安全隐患和问题依然较多五是缺乏一些短期就能遏制住事故上升势头的措施,措施落实也力度不够。

(四)主要措施。针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地都采取了铁腕措施,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指标任务的完成。一是开展系列专项行动,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加强基层监管,镇、街执法队伍组建工作加快;三是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专项资金,如珠海市落实了300万安全专项资金,对建筑工人进行免费安全培训等;四是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五是加强执法工作,严肃事故查处;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作业水平;七是加强监管信息系统等信息化工作,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八是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导向功能;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十是创新监管模式,发挥多政策工具的组合效应,深圳市龙岗区试点中小企业托管制度;珠海市实行建设工人“平安卡”制度,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各建筑单位不准录用未取得“平安卡”的建筑工人,施工单位对所需的设备和管理人员未配备“平安卡”的将被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开工要求,规定很有力度。

(五)督导组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急动员起来,以超常规的工作姿态、更加严厉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奋战四个月,确保安全生产指标不突破。二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对典型事故深入剖析,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三是继续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做到排查事故隐患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留死角;严防加班加点突击生产,严禁超负荷、超能力组织生产,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并组织开展好“中秋”、“国庆”两节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重典治乱,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完善应急预案。四是要充分调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社会媒体、安全中介机构、技术专家等方面的力量,动员多方参与,发挥综合监管效能。五是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安全教育培训的倾斜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发挥执法的威慑力;加大对违规违法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力度。

 

东莞、清远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8月29至31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霭珊带领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对东莞、清远两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督查组听取了两市政府关于1-7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的汇报,与两市深入分析了事故多发的原因、特点以及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究尽力确保今年控制指标不超标的对策,黄局长分别对两市分别提出了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东莞市今年1-7月份,全市共发生工矿企业事故17宗,死亡22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25%和29.41%,特别是死亡人数远远超出了预期控制指标数,占了全市全年工矿企业事故控制指标的78.57%,凸显出全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如旧厂房隐患多,部分建筑物进入了老化、危旧时期;事故隐患多,部分企业生产条件差,管理意识薄弱,安全操作规程不完整,员工没有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三是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有13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能获得生产许可,在集中关闭或搬迁中,由于没有指定的储存场所,对残存化工原料的处理存在一定的困难。

清远市:1—7月份,全市发生各类事故512起,死亡157人,受伤657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4.1%、3.1%、18.79%。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22起,死亡23人(占省下达全年控制指标数27人的85.2%),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533.5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69.2%、53.3%、168.09%,受伤人数同比下降57.1%。主要特点:一是从经济类型看,事故绝大部分集中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共发生事故20起,死亡21人,各占总数90.9%和91.3%。二是从行业类型看,事故集中发生在制造业、建筑业和矿山企业。三个行业合计共发生事故18起,死亡20人,分别占总数的81.8%和87%。三是从事故原因看,“三违”情况较为普遍。由于企业安全设施缺少或有缺陷、操作者“三违”以及职工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这三方面原因造成的事故有20起,死亡21人,分别占总数的90.9%和91.3%。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很好落实。二是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对一些安全条件差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整治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企业安全基础差,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三违”现象还比较普遍。四是投资项目增长迅速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五是事故控制指标大幅减少,面临的压力很大。2006年省政府下达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是41人,2007年是27人,减幅34.1%。六是部分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事故也列入统计并上报。1—7月份,有4起属于当时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也按要求上报。

主要措施:一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监管队伍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二是以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害的能力为目标,以完善“一案两制”(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实行一票否决制,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企业、到个人;把安全生产列入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事故控制指标的调度统计。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采石场的防洪沟渠等重要场所、部位以及商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督查组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工作重点。既要看到今年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又要看到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不能掉以轻心,不能有松懈和厌战的情绪。要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将确保今年控制指标不超标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努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以突出的成绩为党的十七大召开献礼。二是要切实做好对工矿企业隐患的排查治理,抓好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加大对非法生产企业的打击力度。东莞的重点是三小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清远的重点是非煤矿山企业。对隐患排查不得力、不落实、不规范的要进行补课。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用好执法监察队伍。特别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做到主动出击,针对故事多发的行业进行专项执法监察, 通过执法促使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同时,积极支持有关主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是要抓好应急救援工作。落实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与政府应急救援预案的相互配合,抓好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

 

揭阳、河源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8月29日至9月1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晗带领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对揭阳、河源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督导。督查组听取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对发生事故重点地区召开座谈会,深入到重点企业现场检查,并与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分析事故多发原因、研究提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措施。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揭阳市今年1-7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64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同)下降30.93%;死亡149人,下降16.76%;受伤418人,下降22.59 %;直接经济损失491.98万元,上升 26.64%。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11宗,死亡11人,经济损失140.67万元,分别同比上升175%、37.5%和118.43%;受伤1人,同比下降83%。按时间进度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己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

主要特点和原因:一是行业分布不平衡。在造成人员死亡事故中,高处坠落造成5人死亡,占全部死亡人数的45.5%,触电死亡2人,占18%,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其他类别的死亡人数合计4人,占36.4%。其中广东创鸿集团榕城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事故是今年以来揭阳市发生的唯一一宗死亡2人的事故。二是地区分布不平衡。榕城区共死亡7人,占全市工矿商贸死亡人数的63.6%,普宁市死亡2人,占18.2%,揭东县和东山区分别死亡1人,各占9.1%。三是时间分布不平衡。6月份共死亡4人,占36.4%,3、4、5月分别各死亡2人,分别占18.2%。四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

河源市今年1-7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183起、死亡74人、受伤179人、直接经济损失432.51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95%、3.9%和17%,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9.75%,水上交通、火灾零死亡。该市工矿商贸事故的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全市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9起、死亡12人(全年指标10人),其中:非煤矿山事故4起、死亡7人,工厂企业事故4起、死亡4人,供电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主要原因:客观方面,一是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使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二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出台实施,促使事故统计工作更加扎实、数字更加准确;三是经济发展提速,招商引资、产业转移力度加大,企业迅速增多,但今年省下达的工矿商贸事故指标却减少了2个。主观方面:一是思想麻痹、监管懈怠的现象有所抬头,部分企业重领证、轻管理;二是安全监管力度层层衰减,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三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够落实、安全基础不牢、培训不到位,一些企业存在“三违”现象;四是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滞后。

(二)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换届后,迅速明确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按规定企业都配备了安全主任;严格对市、县、区、镇政府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二是认真抓好重点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成效明显。三是深化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和消防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五是加强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六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报告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讲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三)督导组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控制指标体系、工作方法和考核机制,建立事故宗数、死亡人数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综合协调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对各地各部门的指标控制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要针对这次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和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检查督查中查出的还没有整改好的事故隐患,继续抓好整改。要按照“指定部门、挂牌督办、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的原则,一抓到底。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典治理,依法进行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和媒体据实举报。五是加大应急救援投入,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明年的年度预算。在政府层面,尽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和救援管理机构;在企业层面,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想安全,事事为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七是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并不断引进和培养各种专业人才,尽快把镇级安监站建设好,把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延伸到基层。

※※※※※※※※※※※※※※※※※※※※※※※※※※※※

 

茂名、湛江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情况

 

8月28—31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棕棕带队率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组,对茂名、湛江两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主要通过采取听取汇报、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分析当地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意见。

(一)基本情况。茂名市1—8月共发生各类事故(含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986宗,死亡218人,受伤1078人,直接经济损失3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分别下降14.6% 、19.25%和16.2%,死亡人数上升1.8%。其中,工矿商贸企业职工伤亡事故8宗,死亡12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92.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33.33%、71.43%和55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8.75%。湛江市1—7月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事故21宗,死亡15人,受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183.6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增加11宗,上升110%;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87.5%;受伤人数增加5人,上升71.43%;直接经济损失增加99.46万元,上升118.12%。死亡人数占省下达的年度控制数12人的125%。

(二)主要特点。茂名市:一是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两大行业发生事故的比例较大,5宗工矿企业事故中,非煤矿山事故2宗,占工矿企业事故起数25%;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爆炸事故5宗,死亡12人。二是物体打击致害事故占比例较大,5宗工矿企业事故中,物体打击致害事故有3宗,机械伤害1宗,触电1宗。三是生产作业场环境不良成为事故发生的主因,在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5起事故中有4宗是由于生产作业场所环境不良、个人防护用品缺少、对现场缺乏安全检查所致,占80%;在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5宗事故属攀、坐不安全位置和分散注意力引起的有2宗。湛江市:一是事故类型多,且比较分散。上述死亡事故中,非法生产的“私炮”爆炸事故1宗,死1人;非煤矿山事故3宗,死3人(其中1宗是海边非法采砂事故);建材企业事故2宗,死2人;乡镇小工厂事故2宗,死2人;外地来湛安装施工事故3宗,死3人;农村修路事故1宗,死1人;港航企业事故2宗,死2人;林业系统事故1宗,死1人。二是大部分事故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三是事故死亡人员多数为缺乏安全生产意识和知识的农民工。

(三)主要原因。一是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设施落后,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够,安全生产意识差,企业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违规操作、冒险蛮干的现象还较突出,导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很好地落实。二是县、镇安全生产监管的力量仍然不足,缺少时间深入企业、基层进行检查,且近年新增的人员多为各部门调入的行政干部,对安全生产监管业务还不够熟悉;去年县、镇换届后,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特别是乡(镇)领导,大部分是新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还不够熟悉,未能很好地进入角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基层执法设备和装备不足,个别案件责任追究不到位,结案不及时。三是事故指标偏少和事故统计上报的口径不统一。今年省下达茂名、湛江市工矿商贸企业全年事故指标分别为14人和12人,比去年均下降较多,压力太大。此外,在事故统计上报过程中,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农村修路事故,,农村非法采砂事故等等都统计在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里,也是事故上升的一个原因。四是对私炮问题认识不足,打击不力,造成事故频发,死伤人员较多。五是随着珠三角产业转移和县域经济的发展,经济总量增加较快,生产经营单位增加较多,而且外来施工队伍多,客观上也增加了事故总量。

(四)主要措施:一是市政府将遏制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上升列入常务会议重要议程,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向全市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完成情况,对已超标或接近控制目标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派出专人调查研究,帮助查找问题,研究对策,防止事故发生。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茂名重点加强对已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湛江市在全市开展反“三违”、压事故专项行动的百日安全活动;组织开展用电安全、冲压设备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加快镇级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同时,加大“双基”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五是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向社会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督查组提出六点意见。一是要统一思想,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党的十七大期间不出大事故,为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要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石油公司落实措施,防范高压油气井发生井喷或失控。三是要发挥安委办协调服务作用,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渔业船舶和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加强对农用车、横水渡、影剧院、网吧等的安全隐患整治,防止小隐患酿成大事故。四是要协助地方政府、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搞好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的衔接。五是要支持和引导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和推广安全生产领域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六是要利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的有利契机,继续抓好企业自查自改和基层政府的对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大隐患要胸中有数,建立相应制度和机制,切实推进当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

 

1-8月全省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及特点

 

今年1—8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5429起、死亡6039人、受伤38186人、直接经济损失25962.1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58%、6.04%、18.86%,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2.33%。

8月单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314起,死亡678人,受伤4600人,直接经济损失2797.69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同比分别下降14.64%、9.96%、16.50%和42.97%。

今年1—8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是:

一是总体保持稳定,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项指标同比均保持下降趋势,分别下降22.58%、6.04%、18.86%。

二是工矿企业、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铁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渔业船舶事故上升幅度较大。

三是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发生88起,死亡264人,同比减少26起,少死亡112人,分别下降了22.81%和29.79%;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发生2起(均为火灾事故),死亡23人,同比下降41.03%,起数同比持平。

四是部分区域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湛江、河源和揭阳3个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分别达到140%、125%和100%,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达到105%,火灾事故死亡人数达到80.23%,形势较为严峻。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精彩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