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复审、延期换证的有关注意事项提醒如下:
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前60日内、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培训教员证书持证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复审及换证申请并提交规定材料。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文件相关规定如下: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2、《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安全资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考核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有关证件有效期在提交材料之日前已届满的一律无效,须重新办理新申领手续。
二、请须复审和延期换证的持证人及时查阅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或前往我局查询;并请注意申请时限,提前安排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后方可申请相应的复审和延期换证。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一经颁布,从生效之日起就产生法律效力,适应范围的对象均应依法遵守,本注意特提醒适应范围的对象自觉遵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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