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的通知》(粤府〔2013〕62号)精神,现就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工作公告如下:
自2013年6月14日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消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事项,不再受理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的审批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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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的通知》(粤府〔2013〕62号)精神,现就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工作公告如下: 自2013年6月14日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消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的通知》(粤府〔2013〕62号)精神,现就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工作公告如下:
自2013年6月14日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消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事项,不再受理安全培训机构(二、三级)资质认可的审批工作。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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