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经审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批准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等14家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续至2016年6月30日(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批准资质延续的14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名单及其许
可业务范围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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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经审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批准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等14家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续至2016年6月30日(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批准资质延续的14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名
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经审查,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批准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等14家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延续至2016年6月30日(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批准资质延续的14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名单及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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