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明确职业卫生监管有关工作的公告》(粤府函〔2012〕181号)精神,现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资质认可工作公告如下:
一、原由省卫生厅负责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机构资质认可工作调整为省安全监管局负责。
二、自2013年1月1日起,省卫生厅不再负责受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机构资质认可申请,请申请单位向省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旺胜,83135735;林志雄,83135490;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安监大厦。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卫生厅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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